2005-02-06: 2000年5月,大法弟子蒋春香、梁素清到北京证实法,被非法带回关在村办公室,又召集其他学员,强迫每人交押金5000元,其两人被非法罚款5000元。
2000年6月,洛城镇党委副书记赵振洪、司法所所长韩振东、派出所所长刘宗礼亲自下令指挥发动全乡机关部的人员,一起出动,昼夜值班,折磨大法弟子徐金慧、宁秀英、付连华、梁素清、杨克俊、夏爱国、丁美萍等十几个人。叫他们在38度的高温下,趴在水泥地上曝晒。当时,挨着垃圾池的水泥地上的蛆都被烙死了。晚上赵振洪叫十多个不法人员,每人拿一根胶皮管,接连不断的抽打每个大法弟子,用脚跺大法弟子的大腿、脚趾。打累了,就十几个人围着一个人打,逼着骂老师、骂大法,谁不服从,就用胶皮管抽嘴,就这样折磨了10天左右。白天晒,晚上打,不让睡觉,自来水都关了,不给水喝。那一夜把梁素清、付连华打昏了后,叫医院去车,给她们打了一针强行针,架上车就送進了北洛精神病院。两天后,又把徐金慧、宁秀英送到精神病院。其馀的人,每人被非法罚款15000-18000元,每天还索取100元生活费。
在精神病院换洗脏衣服时,被两位护士长看见,一位吃惊的说:“哎呀!看你们身上被打得满身都是黑一块、紫一块的,他们太狠了。”但赵振洪还不放过,又通知医生,对大法弟子严加摧残,强迫灌破坏精神药物一天三次,打针三次,不服从者,绑起来,加倍灌药,每天还索取每人40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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