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12:哈玉晶,女,39岁,安达计生委技术站职工,家住安达市。99年7月22日兴安派出所长长和二名警察来单位找我两次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被我拒绝。当晚6点又来家中把我带到市政府小会议室,我对市政府的官员进行了面对面的弘法,晚9点被派出所长长带回派出所交给单位的领导。第二天单位的邪恶领导逼写“保证”,不让回家,24小时值班,在单位被非法软禁半个月,外出受到监视。两年来每逢节假日,单位的邪恶领导及派出所就经常打电话或监视居住,弄得家里不得安宁,在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个人身份证被非法扣压一年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