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5:湖南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长邹爱民的犯罪事实
湖南省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邹爱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六年,从步云桥镇到祁东县,邹为了个人的升官发财,带领其一伙恶徒残酷迫害法轮功弟子,非法抄家、勒索罚款、酷刑折磨、非法拘留、劳教等罪恶手段无所不用,将整个祁东县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中。
邹爱民,男,老家祁东县石亭子镇草鱼村一组(俗称石铁桥院子),林业中专学校毕业,先后在祁东县四明山林场派出所、石亭子派出所工作,一九九九年任祁东县步云桥镇派出所所长,二零零四年又依仗衡阳市公安局长邹安保的关系,调任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的一天晚上,邹带人秘密抓捕了九名大法弟子(分别是罗孝华、罗孝显、肖爱民、肖高仲、肖莫兰、肖绿云、唐炳生、肖阳秀等),其中罗孝华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后取保候审,索要伙食费四百五十元;罗孝显在这次被非法抓捕放回后,又因九九年十一月进京上访,被强收押解费一千元,非法罚款四百元,并非法拘留四十七天,索要伙食费五百六十四元,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又被非法抓捕判劳教一年,因劳教所拒收,解回祁东县看守所超期关押二年零四个月。
邹在上次抓人几天后,又将匡代杰、潭江元、邓荣禄非法抓捕后关押在祁东县拘留所,关押期满后由步云桥镇派出所专车接回,并当晚在电视中强迫他们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还强收每人伙食费一百八十元。几天后又将匡宗尧抓捕并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四十二天后取保候审,索要伙食费五百五十元,(在拘留所搜身时搜走一十元)。
九九年十一月有十多名大法弟子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去北京上访(分别是谭江元、肖文元、肖远文、谭金云、陈华英、曹秋香、匡冬妹、邓冬妹、邓云梁、邓福生、罗孝显、曾祥命、蒋秋云、蒋顺秀、邓常秀、陈怡宝、谭敦善等),全部被邪恶非法转押祁东县拘留所、看守所。其中谭江元被恶徒由祁东县拘留所转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一年半;肖文元被强制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而邹爱民又收其家人罚金二百元;肖远文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押金五百元,在拘留所关押二个月又索要伙食费七百二十元(每天一十二元),二零零零年六月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七天,索伙食费一百八十元;蒋秋云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拘留四十多天,索要伙食费六百元;陈怡宝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押金五百元,拘留二个月,索要伙食费七百二十元,搜身四百元,二零零零年六月因集体炼功拘留七天,又索要伙食费一百八十元,同月上访在衡阳截回,拘留二个月,又强收押金七百元;谭敦善被转押祁东后,强收押解费一千元,镇政府罚四百元,非法拘留四十七天,索伙食费五百六十四元,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因赶集跟大法弟子在一起,被邹爱民绑架送拘留所非法关押六十二天,强收伙食费七百七十四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因进京上访押回祁东看守所关押一年多,零二年元月二十三日放回,罚款八百元。
还有李朝国于零二年五月五日散发真相资料被抓,被非法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十四个月,罚款二千元,强收伙食费二千元;肖凤秀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因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后押回祁东看守所关了八天,罚款五千元;邹小玲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散发真相资料被抓,被非法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十五个月,罚了四千元;谭美英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底去北京上访被抓后押回祁东看守所关了六个月,罚款一千元,镇邪党政府非法抄家强收二百元,零二年五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抓,被非法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因高血压劳教所拒收,被祁东县政保股在县看守所超期关押一个月(共非法关押十九个月)。
二零零四年,邹爱民接任祁东县政保股长时,继续死心塌地为江氏流氓集团卖力,残酷迫害法轮功弟子,上半年就有大法弟子肖远文、邓荣禄、曹翠云、谭金荣、邓洪华被非法关进常德津市和长沙女子等监狱,还有大法弟子谭江元、谭福生被迫流离失所,而现在谭江元被非法关押在常德津市监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5/151480.html
2005-08-20: 8月13日晚上,步云桥镇大法弟子肖岗华独自一人正在洗澡,县610和步云桥镇派出所邪恶突然闯入,一边打、一边骂,强行将她绑架到车上。随后,这伙邪恶又相继闯入该镇大法弟子肖爱民和李桥国的家中,以同样的手段将二人绑架到车上。
由于邪恶的失控行为,惊动了当地的男女老幼,人人怒目而视,有人斥责恶徒: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你们为什么这样做?恶徒答:“共产党叫我这样做,我就这样做!”这伙恶徒将三位大法弟子绑架后,立即将其关进了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0/108816.html
2005-08-16: 2005年8月13日晚上,祁东县步云桥镇大法弟子肖岗华、肖爱民、李朝国分别在家中被当地派出所恶警联合县610几名邪恶国安入室非法强行绑架带走;而且不讲任何理由,并叫嚣:××党叫我抓人我就抓人!可见其无耻至极。
同样大法弟子石金华、周建平分别于2005年8月11日和2005年8月12日被邪恶之徒非法抓捕。(明慧网已有报道)现5名大法弟子都被非法关押在县拘留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6/108536.html
2005-02-03: 2002年元月五日晚,我和谭美英、肖纲华、李朝国、陈绿英等大法弟子在公路旁挂横幅,贴标语,被蹲坑的砖塘镇派出所恶警谢新华、陈会员、彭俊勇、肖旭东等非法绑架,关押于祁东看守所十五个多月,受尽了残酷的迫害,还被政保股、看守所敲诈勒索现金40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3/94764.html
2005-02-03: 我叫李得踉,又名李朝国,男,现年43岁,农民,家住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油丝塘村,我自2000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很大,以前患有的头痛、胃痛、腰痛病以及其它疑难杂症都不翼而飞了。我庆幸自己得到了这么好的功法,下决心要坚定的修下去,严格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
99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集团不断的对法轮功及其学员進行无端打压和残酷迫害,极大的践踏了道德和法律,混淆了是非,欺骗、蒙蔽、毒害了善良的民众。我是大法受益者,知道法轮大法是万古难遇的高德大法,知道信仰“真、善、忍”绝对没有错。为了告诉人们真象,2002年11月初,我写了一些“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标语准备张贴出去,不料被砖塘镇派出所肖旭东等恶人发现, 2002年11月5日晚砖塘镇派出所肖旭东等恶人非法闯進我家,抢走了“标语”,同时还掠走了我的矿灯、手电、钥匙、身份证等财物,并非法将我抓到砖塘镇派出所進行严刑拷打,第二天又把我送到了祁东县拘留所,第四天转送到祁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5个月。
在监狱里我受尽了毒打,牢霸还说:“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恶警们强迫我劳动,不给休息、不让睡觉,我受尽了各种折磨。他们在非法关押我达15个月之久,在敲诈勒索了我保释金2000元,生活费2000元和其它费用1000多元,强迫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并威胁“不准集体炼功”“不准進京上访”“不准发传单标语”之后,于2004年2月才放我出去。出来后不久的2004年3月,步云桥镇派出所所长邹爱民、步云桥镇610主任曾祥盛及步云桥派出所一伙恶人又无故到处搜捕我,我被迫流离失所好几个月,耽误了家里的春耕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04年12月,不法人员曾祥盛等六人闯入我家,掠走了我的炼功磁带,给我的精神上造成了伤害。
以上是我受迫害过程的简述,其详细的痛苦经历是一言难尽的。目前迫害还在继续,我希望国际法庭、社会的正义法庭及中国大陆各级有正义感的政法领导干部们给我们主持公道,因此特提出申诉,请求对不法人员邹爱民、曾祥盛、肖旭东等恶人依法查处!
申诉人:李得踉
200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