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04: 何淑文,女,56岁。99年7月20日江泽民等邪恶之徒陷害法轮功,乡党委、派出所、所长职员轮流式的非法监视她,用威胁的办法逼她签字,长时间骚扰。她不为所动,继续炼功。直到2000年腊月二十五舍利乡派出所所长王宏达说:“不管你们了,你们不进京上访,在家炼吧。”可到2001年春节三十早上王宏达说到公社谈谈,把她骗到乡政府,并诽谤法轮功,她驳斥道:师父是清白的。王宏达说:“不让你炼功了”,她说:“要炼到底,不炼功不行”,就这样她被关了一天,不让吃饭。晚上,王宏达破口大骂给她带上手铐,非法送至看守所。进门管教让她面墙骂下流的脏话,被关押期间学法炼功管教就打骂,遭受非人折磨。派出所所长王宏达逼她签字,并向家属强行勒索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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