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 宁河区(宁河县) >> 张善春

男, 45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天津市宁河县
个人近况: 2003年11月 迫害致死 (2005-01-26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5-01-26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1310(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事业/学业被影响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01-26:张善春,男45岁,天津市宁河县大法学员。在修炼前他身患肝腹水等多种疾病,急性子。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久身体痊愈。脏活、累活抢着干,他原单位厕所无人清理。他主动承担了淘厕所的工作,单位职工都说是法轮大法改变了他。 自99年镇压法轮功以来,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坚持修炼。2001年被当地“610”强行劫持到大于庄洗脑班进行身心迫害,因不写“悔过书”被劳教,关押在天津市

2005-01-26: 张善春,男45岁,天津市宁河县大法学员。在修炼前他身患肝腹水等多种疾病,急性子。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久身体痊愈。脏活、累活抢着干,他原单位厕所无人清理。他主动承担了淘厕所的工作,单位职工都说是法轮大法改变了他。

自99年镇压法轮功以来,他顶着巨大的压力坚持修炼。2001年被当地“610”强行劫持到大于庄洗脑班进行身心迫害,因不写“悔过书”被劳教,关押在天津市双口劳教所,受尽折磨和摧残。

出狱后被迫下岗,因身份证被公安局扣押,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以蹬人力三轮车维持生活。因迫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旧病复发,于2003年11月含冤而死。

宁河区(宁河县)联系资料(区号: 22)

2021-09-04:天津宁河区政法委: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8号,邮编301500
书记边均兴02269591922(前两任书记遭恶报后由天津市调进) 13802132768、02269591922
刘俊江15822115508
王树涛13920566298
运向伟13323311113
窦玉兵18822311007
韩月辰13370355678
王萍15602058930
马旺18622099373
宁河区防范办:
岳文平13702096285
崔军13820784559
宁河区“610”办:
电话:02269577588
主任岳文平 022-69577588、13702096285
岳文平妻冯克玲13001393486 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小区庆阳里2-3-501室
法院院长 于盛乐18522678089
法院副院长 庞海顺13602136658宅69582856
蔡骏清 办6911986869589218 手机13502160044
王树伦 办6959196669593620 手机18920297853 13512005588
李贺永 办6956135069566998 手机13821532888
审判长汪卫军18920799998办69561332 家电69597986
审判员李洪文 13820810822办02269561329
刑庭庭长 曹铁办69561327 手机18920297187 13002213376
李长喜 办6922298869569383手机15922278661
靳加伏 办69561332 手机18920473120
宁河区检察院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1号
邮编301500
电话:(022)69591258
天津市宁河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军(原检察长已经换):022-69591258
公诉科副科长:朱德增13920856876
公诉科 李菁华:1375271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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