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3: 云南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的部份大法弟子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云南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的大法弟子有:
一队:郑翠兰、祝宇平、徐惠琼、徐燕、石双莲
二队:梅碧林、张警、冯丽华
曝光: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恶警的名单
一大队:钱队(名字不详)李弘
二大队:李英
三大队;余骏、白锡、郑干(名字不详)、苏管教(名字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3/143040.html
2005-02-16: 于2004年12月17日在《明慧网》上刊登了题为《云南大法学员徐燕遭被劫持入精神病院摧残的经历》的文章曝光了大法弟子徐燕受到的迫害。在文章刊登后,云南省昆明市的邪恶之徒不但不知悔改,反而继续犯罪。他们于10天后,也就是12月27日,无耻的报复徐燕,将徐燕再次绑架、抄家。
大法弟子徐燕只是讲述了自己亲身的真实经历,诉说自己所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就又一次的被不法之徒关押迫害.云南省昆明市610严重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的规定。老百姓真是有冤不能伸,有法不能依。这样的社会还不危险吗?
2005-01-30:被非法迫害的大法弟子徐燕,最近,因为讲真象又被恶人绑架关押。
2005-01-22: 昆明大法弟子徐燕(女),现50岁左右,被邪恶610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4-12-17: 云南大法学员徐燕遭被劫持入精神病院摧残的经历/ 文 徐燕
我是中国有色金属昆明供销公司的一名职工, 1997年2月28日在朋友的介绍下我走上了一条修炼的路、按照 “真善忍”指导修炼,亲身的受益和体会,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心修炼者能在短期内就可达到身心健康,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1999年7.20以来,江泽民处于小人忌妒之心,为了他的权欲利用国家机器打压法轮功,在江氏集团一时谎言欺骗和610、公安、单位无休止的迫害下,我一时糊涂交了大法书。当我醒悟后向单位领导表示要坚修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时,单位许某就说我是精神病,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到昆明盘龙国安大队想向他们讲明情况,但想不到姓邱的国保大队长不由我分说,就叫来3个警察强行将我送到昆明市精神病院,并强迫我丈夫交了4000元的住院费。
在精神病院,我饱受非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折磨,恶人每天要对我强行打针注射药物,每次打针都有4-5个医护人员按住我的四肢,直到注射完毕,并且每天3-4次,每次一大把的灌药,灌完药后要检查口中没有药渣才离开,往往每次打针和灌药后我都会出现剧烈的恶心、呕吐,常常使我吃不了东西。由于医生每天都给我注射和服用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药,使我整天迷迷糊糊的昏睡。他们不让我学法、炼功,我的身体越来越衰弱。在医院期间我不断的向医生和护士讲,我是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没有错,也没有罪,我是被迫害而送進医院的,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但是医生讲: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上边指令要我们这样做。由于我不断的向医护人员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实情况,不断的发正念,住院两个月后医院让我出了院。
2004年2月26日我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又被官渡区110巡警绑架,几个恶警上来扭住我就打,我全身被打得都是伤痛,恶警还扣了我的自行车,随后又将我捆绑后送到曙光派出所,捆绑了2个多小时后又将我送到官渡区国保大队,我忍着伤痛向他们讲大法的真象,但他们怎么都不听我分说: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的程序情况下,将我在当晚零点秘密送到了昆明市第二看守关押,2月27日国保大队黄姓队长率2名恶警抄了我的家,抄走5本大法书籍,两套炼功及普度、济世音乐带,打坐用的坐垫一个,电话本2本等,在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后取取保后审至今,单位李某等人扣了我近1000元的工资,并且强行叫我下岗。
我因为信仰真、善、忍被当着精神病人来迫害,我的家人也因此遭受株连受到伤害。江氏集因一伙妄图用精神病院的迫害达到改变修炼人信仰的做法,把一个正常人当着精神病来迫害,这不仅践踏了《宪法》,触犯了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同时也违背了基本人性和道德良知,在一个自称“以法治国”、“人权最好时期”的国度里,居然导演出这一幕幕人间悲剧,把一群善良的民众当着敌人来打击,这正常吗?那些参与了对我迫害的人,参与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你们是该清醒了,你们所做的迫害法轮功的事,稍有点良知和理性的人都知道是错的,是违法的,你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干呢?你们不为自己的未来想想,也该为你们的家人想想,问问你们的家人,这种伤天害理之事,他们会支持你干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相信不相信,宇宙的规律都是这样,扬善弃恶这才是做人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