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 六盘水市(市第二看守所) >> 王寿贵(王守贵)

男, 34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1-18
案例分类: 公司职员/生意人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受迫害程度:酷刑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0-03-15:律师为贵州六盘水市王寿贵做无罪辩护 (明慧通讯员贵州报道)王寿贵,贵州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被中共不法人员抄家,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一些真相小册子收走。当时没在家的王寿贵听到消息后就没回家,一直在外流离失所。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王寿贵在六盘水市凤凰新区被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在一次非法庭审上,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为王寿贵作了一次成功的

2010-03-15: 律师为贵州六盘水市王寿贵做无罪辩护
(明慧通讯员贵州报道)王寿贵,贵州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被中共不法人员抄家,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一些真相小册子收走。当时没在家的王寿贵听到消息后就没回家,一直在外流离失所。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王寿贵在六盘水市凤凰新区被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在一次非法庭审上,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林为王寿贵作了一次成功的无罪辩护。

律师李静林指出: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指控王寿贵,根本不能成立。 其原因有四。

一、从程序上来讲,检察机关所使用的证据,几乎全部来源于公安机关采用非法手段所获取的证据,这些证据依法不能用来作为定案的依据。

2009年8月22日23时,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区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入王寿贵的家,并且非法抄家,也就是已经搜查了之后,又补办的搜查手续。

李静林律师指出,王寿贵作为一个公民,宪法赋予了其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王寿贵夫妇不在家,警察未经王寿贵夫妇的允许,擅自闯入王寿贵的家,视为非法入侵无疑。邢诉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认定王寿贵是“犯罪嫌疑人”,对王寿贵的家进行了所谓“日常清查工作”,这种做法很明显就是非法搜查。邢诉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所以,警察靠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并非法进行搜查,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一切证据都是无效的,都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

二、检察机关指控王寿贵散发了什么“宣传品”等事实依法不能认定。

1、在起诉书里,检察机关声称“依法审查查明”的事实,其中就没有关于“散发”的内容。

2、本案既然没有任何关于王寿贵“散发”的人证物证,检察机关就不该得出王寿贵“散发”了什么的结论。刑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三、王寿贵根本就没有目无国法,目无国法的恐怕是公安机关,甚至是检察机关,起诉书中对王寿贵行为的定性是错误的。

李静林律师指出,现行法律法规从来就没有宣布过法轮功是×教,国家至今都没有明令取缔过法轮功。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决定:“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既然是“依法取缔”,而且是“坚决依法取缔”,那么对邪教和邪教组织的认定,也就必须要依法。该决定并没有指出法轮功是×教。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均没有宣布法轮功是×教。两高曾经在办案通知中提到过法轮功是×教,但是通知不是司法解释,不具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第三、1999年7月22日,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不是由于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邪教组织而决定予以取缔的。非法组织与邪教组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并且民政部取缔的不是法轮功本身,而是研究法轮功的法轮大法研究会等。况且,法轮大法研究会曾经申请注册,但并没有得到批准,也就无所谓“取缔”了。

第四、王寿贵即使复印、印刷、甚至散发了以有关法轮功及对国家法律制度和政府不满是材料,其行为也不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检察机关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试图追究王寿贵的刑事责任系适用法律不当。

同时,李静林律师指出,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从来就没有被立法机关解释成只包括正教,不包括邪教,只包括旧有的宗教,不包括新产生的宗教。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体系,应该说相当于一种新产生的宗教。把李洪志先生的近期讲话,法轮功的修炼者称之为新经文,这一现象就很能说明法轮功的宗教性质。王寿贵认为法轮功好,他信仰法轮功,符合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规定,他如果要制作或者传播法轮功资料的话,那也是在清理之中的事情,属于信仰自由的自然延伸,也符合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所以,王寿贵如果制作甚至散发了传播法轮功内容的东西的话,他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

四、在本案的处理上,本辩护人希望法庭能够做到正确地解读和准确地适用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的相关司法解释。

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一款规定:“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传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条的内容,与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宪法条文相抵触,是无效的。两高司法解释的内容,又超越司法权限,擅自立法,增加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扩展了刑法第三百条的适用范围,这就更无效了。但是我们即使无力纠正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的错误,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总应该是争取办得到的。

从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利用邪教组织与破坏法律法规实施,这两者缺一不可,要在两者并存的情况下,王寿贵的行为才有可能构成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罪名的。而公诉人所举的全部证据,都表明王寿贵即没有利用任何邪教组织,又没有破坏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他怎么可能犯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呢?

综上所述,李静林律师请求法庭能宣判王寿贵无罪,并予以释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5/219838.html

2009-11-04:贵州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王寿贵被非法关押 贵州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王寿贵,因八月二十日的邪恶抄家,把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一些真相小册子收走后,当时没在家的王寿贵听到消息后就没回家,一直在外流离失所,于十月十八日在六盘水市凤凰新区被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4/211879.html#0

2009-11-04: 贵州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王寿贵被非法关押
贵州六盘水市法轮功学员王寿贵,因八月二十日的邪恶抄家,把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一些真相小册子收走后,当时没在家的王寿贵听到消息后就没回家,一直在外流离失所,于十月十八日在六盘水市凤凰新区被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4/211879.html#09113233854-16

2009-09-26:贵州六盘水大法弟子张桂芸被六盘水公安绑架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晩,张桂芸被六盘水公安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其父病重在家,小孩也无人照看,恶警全无人性迫害好人,至今不放人。 二零零九年八月,崔兰被六盘水公安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王守贵去省城,被六盘水公安非法抄家,王本人现今不知去向。请更多知道详情的,予以补充,曝光邪恶。

2009-09-26: 贵州六盘水大法弟子张桂芸被六盘水公安绑架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晩,张桂芸被六盘水公安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其父病重在家,小孩也无人照看,恶警全无人性迫害好人,至今不放人。

二零零九年八月,崔兰被六盘水公安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王守贵去省城,被六盘水公安非法抄家,王本人现今不知去向。请更多知道详情的,予以补充,曝光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6/209068.html

2008-08-04:贵州省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迫害事实(六) 二零零四年三月,贵州监狱为了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指使犯人包夹進行暴力“转化”,叫嚣“只要结果,不管过程”。“转化”一个大法学员就给犯人所谓“记功”一次,减刑三个月。这些犯人为了得到监狱的奖赏,用从恶警那学到的手法,残酷折磨大法学员,无所不用其极,甚么流氓手段都拿了出来。 1、贵州水城矿务局大法学员王国钰遭到贵州监狱三监区的

2008-08-04: 贵州省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迫害事实(六)

二零零四年三月,贵州监狱为了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指使犯人包夹進行暴力“转化”,叫嚣“只要结果,不管过程”。“转化”一个大法学员就给犯人所谓“记功”一次,减刑三个月。这些犯人为了得到监狱的奖赏,用从恶警那学到的手法,残酷折磨大法学员,无所不用其极,甚么流氓手段都拿了出来。

1、贵州水城矿务局大法学员王国钰遭到贵州监狱三监区的迫害。由监区长杨德新和干事田根指使犯人陈远龙(现五监区)、岑超喜(现五监区当记录)和张世红(吸毒人员)对王国钰進行各种非人的折磨。

恶徒对大法学员王国钰進行各种非人的折磨:用手肘、拳头毒打王国钰大腿的内侧面;用手拇指使劲按鼻子,会使人感觉鼻子又辣又痛、不通气、掉眼泪;用手肘猛撞其腰部,用脚尖猛踢王国钰的腰窝处;用手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子,然后旋转;最恶毒的是陈远龙用他的生殖器疯狂的污辱王国钰。

恶徒每天强迫王国钰坐在小号里的一根小凳子上,不让走动,从早上六点半起床一直坐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才让睡觉,并且不让上厕所。有一次王国钰要上厕所,陈远龙、岑超喜和张世红硬是不让去,就把王国钰压倒在地拳打脚踢。

王国钰曾先后多次起诉到黔南州中级法院,控告三监区对他的迫害,可邪党的黔南州法院把控告信一次次打回贵州监狱,致使王国钰遭到贵州监狱更加疯狂的迫害,并遭到四监区副监区长钟山的恐吓,扬言:共产党的天下,王国钰是告不了他们的。

2、大法学员马天军,水城教师,在兴关派出所,凡参与迫害大法学员马天军的警察都不穿警服,除去警号,迫害方法特别邪恶:用一张凳子放在马天军的胸前,叫人坐在凳子上,还用锤敲打马天军的脚,由轻到重的敲,这样外表看不见伤,但内伤特别厉害。马天军被迫害的至今还不能走路。而被劫持到贵州监狱一监区后,恶警还把他反铐在窗子上,总共铐了二十五天;在寒冬,恶警罗显来还指使犯人寒冬不给马天军被子盖。在贵阳刑侦二队受尽折磨,马天军曾被吊了四天四夜。

3、贵阳大法学员莫琪,在四监区遭到了非人折磨。四监区恶警钟山、王世军指使犯人苗宇迫害莫琪,不让睡觉,只要莫琪一打瞌睡,苗宇就会用竹鞭子、竹枝抽他,不让他打瞌睡;限制上厕所,只有苗宇同意才能上厕所,并且不让两个大法学员一起上厕所,每次上厕所都须看守人陪同。

莫琪被这样折磨了两个月后,又把他弄到三监区。三监区恶警田根和监区长杨某指使犯人岑超喜、陈远龙、张世红变着花样的折磨莫琪,先是不让睡觉,每天坐在一张小凳子上,不让走,也不让动,一直到凌晨四、五点钟,周围拉着线,线上面挂着毛笔,如果一打瞌睡,就碰在毛笔上,脸上就会沾满墨水,直到四、五点才让上床睡觉,而且还让犯人半小时去骚扰一次,不让他休息,早上六点半起床,几乎二十四小时都没有睡觉。

4、大法学员王小东,贵阳平坝黎阳四六零厂职工,在四监区受到苗宇、曹宝龙、何昌文使用各种手段折磨,迫害王小东的恶徒是苗宇和曹宝龙。他们最常用的是不让睡觉,每半小时去骚扰一次。最恶毒的是罚站,即强迫一直站在一块瓷砖上,一直站到王小东全身肿起来,还是没有让王小东休息,使他昏过去,接着苗宇和曹宝龙对他暴打,直打到王小东醒过来。

5、贵阳大法学员邓树斌,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和别的大法学员一道撕去贵州省监狱都匀剑江水泥厂挂的诬蔑大法的宣传画,遭恶警铐在铁床上七天。前四天,邓树斌绝食抗议,那些恶警不但不管,还不让他睡觉。恶犯晏光俊、苗宇、曹宝龙、聂小明等每半小时就去摇醒一次。白天恶警把电视机开到最大音量,强迫邓树斌看那些诬蔑大法的光碟,吃饭和上厕所的时候只打开一只手铐,并强行他用自己的脸盆解手。

七天过后,恶警又把邓树斌弄到四监区四楼楼梯间的一间小房子,然后唆使犯人严宁和彭传应、陆庆麟折磨邓树斌。一天,恶犯罚邓树斌一直坐在一张小凳子上,不让动,一直到凌晨五点钟才让睡觉。在阁楼上又是七天,总共十四天,最后邓树斌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的,连上厕所都会睡过去,走路也会打瞌睡。

6、紫云县大法学员周顺志,在二零零四年三月贵州监狱灭绝人性的迫害中,拒绝挂牌,不参加劳动,被恶警铐大铁床上十三天,被折磨的非常虚弱,后来又被非法关押到二监区,二监区恶警专门组成了一个迫害周顺志的 “转化”小组,由四个犯人和四个恶警组成,其中从三监区调恶警杜运林、狱政科的周桂林、二监区的副监区长及一女警,前后对他集中迫害二十天。杜运林因迫害卖力,升副监区长。

7、贵州电视台法轮大法学员刘波,被狱警王世军等人唆使的犯人進行各种折磨。在二零零三年的三月份,刘波被四监区干部铐在铁床上,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不给开铐,吃饭、解手的时候仅打开一只手铐,从三月到四月,总共铐了一个月。

8、贵阳大法学员赵鄂川被非法关押在制成监区。恶警把他的双手铐在床上,一直不让睡觉,一直折磨了一个星期。后来赵鄂川绝食抗议才让他睡觉。

9、大法学员张寿刚,在遵义市体委工作,六十一岁的老人,遭恶警指使犯人严旭和聂小明用各种的手段迫害,酷刑下迫使其撞墙,把头都撞破了,人也昏迷不醒,最后就抬到医院抢救,才保住了生命。

迫害事实(七)

1、贵阳黎阳460厂大法弟子刘述康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四楼,由犯人邓乐江(第二次進监狱)看守。邓不让刘上厕所,或是他高兴的时候才带刘去,并常常对大法弟子破口大骂。二零零六年过年的时候,邓乐江把监狱发给他的水果吃完,又抢刘述康的苹果吃,还大骂刘,并口口声声称:“我是共产党叫来对你们法轮功進行监控的,我就代表共产党。你们必须听我的,你们必须对我好。”还叫刘买烟给他抽,买东西给他吃。后来刘把这件事告诉干部,狱方知道后,只是把邓调到三楼并没对其進行任何惩罚,也没有扣他的月表扬(都匀监狱对服刑人员的考核)。

2、贵阳大法弟子文明朋被关押在贵州监狱四监区四楼时,遭到犯人甘居华(二次進狱)毒打,当文把此事告诉钟山(副监区长),钟山只说了一句:“当时你为甚么不喊?”

3、盘县大法弟子王力猛刚刚被非法关進贵州监狱的时候,迫害大法弟子的主管干事王世军指使犯人晏光俊(吸毒人员)、余大湖(吸毒人员)等一群人对他暴打,拳打脚踢,还有人掐他的脖子,王力猛的眼睛被打的都鼓起来了。

4、贵钢大法弟子龚学顺,被非法关入都匀监狱的时候,王世军带了几个人到龚学顺住的房间,故意对身边的犯人说“我走了”,暗示那群犯人动手。那群早就准备好了的犯人就对龚拳打脚踢,还用袜子塞住他的嘴,而王世军则在门缝中悄悄的观看里面的这一幕。参与殴打的犯人有晏光俊、余大湖等。

5、清华大学大法弟子郑刚,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三楼时,负责看守他的犯人甘居华不让他上厕所。郑刚无法忍受时只好往厕所去,却遭到甘的暴打。郑刚把此事告诉干部,干部只是把甘调到四楼,也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6、贵州监狱还制订了许多专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侵犯人权的邪恶“规定”,强行推行,如:每星期一、三、五许小解,二、四、六许大解。而且不等解完,强行拉回号房。

7、贵州省都匀监狱,2004年5月20日左右在监狱内贴有污蔑大法、污蔑大法师父的文章,法轮功学员将其撕下,引来邪恶之徒進行疯狂的迫害,将关押在都匀监狱的多位法轮功学员长期时间吊铐。

8、王良均,中国贵州农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只因为要为自己的信仰说句真话,就遭冤狱两年。在贵州都匀监狱那人间地狱里,王良均经历的非人折磨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不法之徒犯罪的铁证。那一道道伤疤、那红肿流血的脚趾、那失聪了的耳朵,还有那睁大了却看不清字的眼睛,让人们真切的看清了二十一世纪“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的血腥,看清了江氏流氓集团的邪恶本质。

王良均,男,今年50岁,原籍贵州遵义桐梓县,现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乡松树坪村。王良均因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9月11日至2004年9月11日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桐梓看守所、六盘水看守所、贵阳分流中心、贵州都匀看守所,历时三年。期间,受尽毒打、灌药等酷刑折磨,身体受到严重摧残,释放回家近3个月,至今只能卧床,头、耳、眼、脚多处受伤。现眼不能看,耳不能听,四肢麻木,脚趾仍在流血。

2002年8月至2004年9月,王良均一直被关押在都匀看守所。在都匀看守所,他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年。2004年9月被六盘水公安拖回扔在家中,至今卧床不起。他听不见亲戚朋友们讲的话,看字要手指大才看得清。他一句又一句的告诉周围的人:“我被拖怕了,我被拖怕了。他们拖我走,拖老火(严重)了。”颈部至今还有戴枷锁受伤留下的伤痕。他说话也不太清楚,从他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我们得知他在都匀监狱里经历了地狱般的残酷折磨。

在江氏流氓集团“打死算自杀”的命令下,监狱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还可以减刑。王良均颈部被犯人抓伤、打肿,后来严重化脓。犯人们拿来剪刀强迫要给他剪脓包,王良均听到自己的肉被剪开的声音,痛得昏死过去。他们又拿来酒精给他洗感染了的伤口,王良均痛得撕心裂肺,叫他们不要用酒精,那些人“听不见”,他又痛得昏死过去。洗完后又用针缝,缝完后又缠纱布,时至今日,两年前针缝的线还在他肉中。王良均右臂腋窝处有一个两寸长的伤口,现在伤口还很清晰。

接下来的日子是残酷的灌药。他被铐上四肢,犯人压在身上,用金属之类的物体来撬牙,不张嘴就猛打。一次恶警把他打昏,他自己都不知道昏死多长时间,嘴被撬开,牙被撬开,捏着他的鼻子,血和药水一起灌進去。这样做的结果是王良均的伤口越来越严重。

由于伤太重,无法站立行走,王良均被犯人和恶警们扔在地上拖来拖去,脚上的趾甲被拖掉,血肉模糊,全身缠满了胶布,动不了,甚至连饭也吃不了。由于被犯人拖怕了(比如有时拖他出去上厕所,把他扔在厕所就不管了)王良均不敢吃饭,他曾被饿过十五天,身体垮了。

他颈部的伤刚好一点,犯人们就来撕胶布,揭伤疤,于是鲜血又流出来;等伤刚好一点,犯人们又来揭伤疤。就这样,在两年的时间,他的伤始终都没有好,人也站不起来,在狱中躺了两年。

迫害事实(八)

1、2002年,都匀监狱恶警到贵州的某劳教所、羊艾女子监狱和其它省份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手段后,在都匀监狱邪恶头子蒋凤鸣(副监狱长)、沈志江(监狱政科长)、王华川(教育科长)的策划下,在一监区监区长郑家军的具体指导下实施迫害。

首先组织了一帮身强力壮、思想坏的服刑罪犯,分班分组進行编队后,把法轮功学员鲍健伟、臧东升、朱兴碧分别让各个组关在各个监房里,然后下令毒打他们。朱兴碧全身都是伤,臧东升的腿都打瘸了。他们的目标是打得他们不能行走、不能吃饭、不能说话,就连见到其他法轮功学员都不能抬头。而后就长期播放江氏集团自编自演的自焚自杀事件,拿出一些坏人写的书来强迫法轮功学员看,24小时不间断的看,时间不断的延长,有的长达一星期没合过眼。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其他法轮功学员知道了此事,纷纷要求找邪恶头子谈话,提出抗议,要求停止迫害,可邪恶头子说:“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待调查后再作处理。”

这件事发生后,恶警的所作所为被曝光了,邪恶之徒想不通,他们的罪恶怎么会被知道了?怀疑许多人,最后怀疑是王晓东、石登灵。就把王晓东、石登灵分开长期关在禁闭室里。石登灵在禁闭室里是被长期锁躺在死人床上(铁床的四个角分别焊上铁环,把四肢分别铐在四个环上,冬天不给垫也不给盖,大小便都在床上)。

2、法轮功学员共抗邪恶迫害

为了抗议都匀监狱恶警接二连三地迫害法轮功学员,并指使罪犯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殴打施暴,2003年底,法轮功学员集体摘掉了身上的劳改牌,强烈地抗议迫害。过了数月后,2004年2月,恶警精选了数十名身强力壮的罪犯作为他们的打手,上百副手铐和几条高压警棍。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遭到数十名罪犯同时毒打昏倒在地,然后被双臂拧翻朝后铐起来,把劳改牌强行夹在身上。法轮功学员莫琪不知怎么地把劳改牌又摘下来,从窗户扔了出去,结果被打得差点没命了。罪犯苗宇(都匀籍犯人)险些把莫琪的双臂拧断,莫琪躺在床上不能吃、不能喝达半个多月。王美华、吴坤尧昏倒在地两三个小时后才醒来。法轮功学员张寿刚年约七旬了,被反铐在铁床板上几天几夜不能动。陈忠权被反铐在铁床的上铺上吊着,等等。其馀的都用尽了非人性的迫害手段。整个监狱就如地狱。

3、都匀监狱威逼法轮功学员写“四书”的手段

经过多次迫害后,邪恶之徒总结了经验。监狱找了三间远离人群的监室,里面放有电视机、凳子、铁床和手铐,把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地押到这里迫害。一走進这间地狱,双眼就不能再合拢了。二十四个小时让你看邪党自编自演的自杀录像和焦点访谈。一天、两天、三天,这样延长下去。黄磊接连七天七夜没合眼,后来又绝食。邪恶之徒用胶管、从鼻子里灌。在这里迫害时间长的有一个月、两个月的,短的都有十多天。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文明朋、邓树彬、余红兵、曹军、李宁、刘波、王美华、周顺志、黄磊、吴坤尧、王守明、李永彬、刘吉贤、马天军、郑刚、杜贵宁、陈忠权、王晓东,其中杜贵宁、邓树彬被迫害后,身体消瘦得让人不敢相信这还是他两人。参与迫害的邪恶之徒是钟山、王世军、葛航、李时红。

这次迫害后,法轮功学员王国玉、石登灵、莫琪、徐世文被关到了三监区。三监区的监区长杨忠新,干事田更、杜运林指使罪犯也用了同样的方法迫害。王国玉在此期间受到了毒打、辱骂,罪犯把小便头放在他的头上,用脚掌给他搓脸,把师父的名字写在纸上,强行拖王国玉的脚去踩。王要上厕所,被毒打一顿,把粪、尿都倒在裤子里。罪犯陈远龙(贵阳市籍)对王说:“我看你能硬多久,我们只要在你的饭菜里放一点病毒,你就会像王寿贵、周顺志、宋彬彬一样躺在医院里。我们的病毒从何而来,告诉你也无妨,是干警给我们的,我们就是干警的克格勃,专打压法轮功的。

迫害事实(九)

1、遵义法轮功学员张寿刚,年约七旬,一天夜晚九时许因上厕所,地砖上有水而滑倒,头被撞到墙上,后来送到医院包了一下。犯人护士给张量了血压为正常。一分钟后,干警又来量就说血压高了。从此,天天派犯人拿来不明药给张吃,而且要亲眼看见张吃下去。张说:“我既不头昏,也不头痛,身体上下到处都很舒服,哪来的病?我不吃!”转手就把药扔到窗外了。罪人袁旭(都匀籍)为此还要动手殴打张寿刚。这是给张治病还是想给张致病?

2、遵义法轮功学员宋彬彬2003年来到都匀监狱,不久就被告之得了肺结核,从此被隔离在医院里。一年过去了,宋没有吃过半粒药,身体也还是健健康康的。到了2004年的10月,宋说:“我没病,这是恶警强加的。”后来,这话传到了恶警王世军的耳里。一天夜晚,王世军来到宋的住处,威胁宋道:“你多嘴,老子搞死你。”过了不久,宋的身体果然就开始不好了,不正常了。又在一个夜晚,王世军带来几个犯人在八时许把宋偷偷地带回了监区進行迫害。现在不知宋的生命如何?

3、胡大礼、周顺志也是因为肺结核送進了医院。在住院期间,恶警强逼他们写“四书”。是以写“四书”为主,看病为藉口。胡大礼因此差点丢了性命。这些法轮功学员为甚么都在迫害相差不多的时间里得了同样的病呢?!这不是明摆着的实施迫害阴谋?!

4、水城法轮功学员王寿贵,他在2001年8月29日第一个来到都匀监狱的监管区。恶警多次与王交谈。王也多次与他们推心置腹地讲大法给他身心带来的好处,也将大法的真相一一用书面的形式从多方面向狱方作了阐述。可是,他们不以为然,反倒说王中毒太深。王服刑一年多后,获得了一个劳改“积极份子”的称号,也就是说有机会可以获得减刑6-7个月。但前提是:必须得在监狱的大会上诽谤大法,公开表示要和大法决裂。王说:“我不会这样做的。”后来条件放低了,恶警们要求王在本监区的会上诽谤大法也算数。王还是拒绝了,并且还递交了“申明”,申明曾经作过的一切都作废,表明要在大法这条路上修炼下去。恶警这才彻底失望了,把王寿贵的劳改“积极份子”取消了,从二级宽管变成了二级严管。这一次法轮功学员汤润春、周顺志、文明朋、邓树彬、王守明都拒绝参加诽谤大法,回击了邪恶。

王寿贵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坚决抵制邪恶的转化,干警就派犯人赵高荣(清镇籍)威逼王写“四书”,说如不写就立即接回第四监区,让他死在四监区都行。(此话还有仁怀市籍犯人王清在场亲耳所闻)王寿贵表示准备回四监区。赵高荣见王这样,就把这个实情转告了四监区监区长钟山。这个监区长才勉强软了下来。后来王寿贵的亲人来看望王,王当着干警李时红和犯人俞占德(贵阳籍)的面大声说道:“如果我12月8日满刑时,不能活着出狱,我就是被邪恶迫害致死的,请把我的事告诉全天下的人。”李时红当时就着急了,狡辩着否认。

王寿贵的病被诊断为肺结核。宋彬彬、周顺志、胡大礼也是肺结核。为甚么这些人都在相差不久的时间得同样的病?他们没有生活在一起,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而且在病重期间,这些恶人都是以死相逼着他们写“四书”。监管区的犯人陈远龙(贵阳市籍)说:“我看你能硬多久,我们只要在你的饭菜里放点毒,你就会像王、周、宋、胡一样躺在医院里。”这话一听就明白,王、周、宋、胡不是得病,而是被恶人放毒迫害。因为这些法轮功学员不能被它们“转化”,所以才下此毒手。

王寿贵即将期满时,王向恶警们索要他的病历和x光片。恶警们却说:“我们不能给你,这个我们要用来存档,以防你告我们。”这就奇怪了,既然是病,为甚么怕别人告它呢?这不是做贼心虚吗?

王寿贵因为被非法判刑,王的原工作单位拿着解除劳动合同书来找王签字,狱政科的沈志江(科长)代签了,事后不告诉王此事,也不转交给王它所签字的东西,就像没这回事一样。

王寿贵刑满时,沈志江作的出监监定书上说:“王在服刑期间藏有刀片,有自伤自残的倾向。”王回到家看到此监定后,提起电话拨打0854—8311719,8311708找到了教肓科副科长左胜利,质问他们,为甚么你们要编造这种谎言欺骗世人?

贵州大法弟子李林因不放弃信仰,五年来经常被关進小黑屋(俗称“牢中牢”),小黑屋除一张床外最多能站二、三个人,还常被铐“死人床”折磨。前两月被非法关押的贵阳市工商银行一科长(六十多岁,姓名、是否退休不详),因不放弃信仰,被酷刑折磨,至今不能行走,上厕所都由人背去。

都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监视手段

都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采取全封闭式的,除了包夹24小时监视外,还安装有摄像监控等,使法轮功学员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与人权,随时都在被监控中。

1、恶警指派2~3个罪犯监视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准学法、炼功,不准随便与人说话,只准在监室活动,不准到室外活动,完全限制生活空间。

2、恶警把罪犯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严与松,当作他们的改造表现,列入罪犯的记分考核、量化管理、减刑与不减刑的依据,指使罪犯污辱大法、法轮功学员。

3、烧成监区会上恶警宣布不准任何人与法轮功学员李林搭话,违者严管,并派人专门监视。

4、一监区、二监区、监管监区非法关押的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有2—3名罪犯跟随监视,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放过,限制一切人身自由。

司法机构、检察院住监检察科等与都匀监狱沆瀣一气

当法轮功学员写信投诉监狱长信箱、检察院信箱、法院信箱,某科长找某法轮功学员谈话时说:要想看到民主,等他死了以后。他们不光不管,反而与都匀监狱一鼻孔出气,使恶警王华川更加嚣张并威胁大法弟子说:“你们造成了重大的国际影响,就该打死”。四监区副监区长钟山说:“你们告吧,告出个副监区长来”,狂妄之极。

时任教育科科长的王华川在第一次实施毒打被曝光时,在大会上说:“都匀监狱被上告迫害法轮功,我们就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狂妄至极。在他的主导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各种办法打压,几乎该用的手段都用了。因邪恶劲足才成了恶党得力黑打手,还将北方法轮功学员转到这“十佳监狱”来迫害,为此恶党司法部还下达了六条有关禁令。

当您看到这些事实,一定会震惊,然而这仅仅是全国被迫害亿万修炼“真善忍”好人的冰山一角。坏事做绝的恶党、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功残酷迫害,严重触犯了国际法和中国《宪法》,对大法及大法学员、对中华民族犯下的纍纍罪行,真是罄竹难书!目前全世界正义力量已经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把这些人类的败类告上国际法庭,终有一天他们将被送上历史的大审判台。“善恶必报”是天理,自古以来,哪个邪恶能逃脱天道的严惩?自都匀监狱迫害法轮功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不断传来都匀监狱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人员自己或家人遭恶报的消息,但这些消息被保密不准外泄罢了。知情者都知道,那些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而不悔改的邪党之徒,已开始遭到天惩了,如还不悟,更大恶报必降临。

奉劝所有追随恶党迫害法轮功人,快迷途知返,悔过自新,弃恶从善,将功赎罪,不要再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犯罪,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顺应天意,尽早“三退”脱离恶党,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洗去罪恶,以免丧失未来。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谁能挡得住顺者昌,逆者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4/183255.html

2007-10-07:贵州王寿贵等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 最近获悉,国殇日前贵州六盘水市对大法弟子非法抓捕,据说有三位姓王,一位姓钱,其中有王寿贵,都被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7/164048.html

2007-10-07:贵州王寿贵等被非法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
最近获悉,国殇日前贵州六盘水市对大法弟子非法抓捕,据说有三位姓王,一位姓钱,其中有王寿贵,都被关押在六盘水市第一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7/164048.html

2007-10-01: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安正在迫害大法弟子 2007年9月28日(星期五)晚,国安特务绑架了大法弟子王守明、王守明的侄子、王寿贵、钱老伯(70多岁)、赵老妈(70多岁) 2007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2点,李勇、小徐在六盘水失踪,至今不知去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163660.html

2007-10-01: 贵州省六盘水市国安正在迫害大法弟子
2007年9月28日(星期五)晚,国安特务绑架了大法弟子王守明、王守明的侄子、王寿贵、钱老伯(70多岁)、赵老妈(70多岁)

2007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2点,李勇、小徐在六盘水失踪,至今不知去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163660.html

2006-09-25:都匀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种种 一、酷刑(04年5月 — 9月) 都匀监狱的恶人为达到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使用各种酷刑手段折磨、殴打大法弟子,却邪恶的以各种“菜单”名称称之。 1. “夹心饼干”:罪犯1人用双肘猛击被害人的背部,用膝盖顶击其胸口,肘膝瞬间同时用。 2. “爆炒腰花”:罪犯2人或1人将被打人的手提起,用肘猛击腰肾处,轻者吐血。 3. “宫保鸡丁”:罪犯用

2006-09-25: 都匀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种种
一、酷刑(04年5月 — 9月)

都匀监狱的恶人为达到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使用各种酷刑手段折磨、殴打大法弟子,却邪恶的以各种“菜单”名称称之。

1. “夹心饼干”:罪犯1人用双肘猛击被害人的背部,用膝盖顶击其胸口,肘膝瞬间同时用。
2. “爆炒腰花”:罪犯2人或1人将被打人的手提起,用肘猛击腰肾处,轻者吐血。
3. “宫保鸡丁”:罪犯用手把被打人的下胯提起,然后用拳头猛击胸口。
4. “定心丸”:将被打人强行按背靠墙壁,用拳头猛击胸口。
5. “洗折耳根”:罪犯从被打人背后用双手大拇指掐耳根凹处,其馀四指环压脸上。
6. “敲核桃”:罪犯手握半拳,遍敲被打人头部。
7. “疏大筋”:罪犯用拳头或手肘、脚后跟猛击我大法弟子大腿(遍击)。
8. “炒猪肝”:罪犯用双肘猛击被打人背部。
9. “二合一”:用二名罪犯把被打人的手拉成“十”字形站立,然后前后各一名罪犯用脚蹬背部和胸口,人手少时专蹬背部腰际处。
10. “平射”:行凶罪犯用手拉被打人双手,强行按其背靠墙上,然后用脚猛蹬胸口。
11. “拔苗助长”:罪犯用两人拉住大法弟子的手,另一人平躺用一只脚勾住颈部,一只脚猛蹬胸口。
12. “吃大蒜”:用大拇指提下巴,用其馀四指和手掌压住嘴鼻不让呼吸。
13. “扎鸡翅”:用手铐铐住双手反吊在高低床上或平伸铐在1米九长的高低床上。

二、杂用手段(04年10月份 — 06年3月2日前)

1. 用胶木棍敲击膝盖处,间断性敲击,令其经常保持红肿。
2. 用开水、烟头烫皮肤、手臂或其它部位。
3. 一天从早到晚坐在小凳上不准动,动就被打。
4. 用多名罪犯轮流值班,干扰睡眠,不让睡觉。
5. 用手铐将双手铐在床上成“十”字形,把门窗全部关上,放造谣、诽谤大法的光碟,将电视机音量调到最大值。
6. 不让解大小便;或没有解完即强行拖回,造成肾病。
7. 电棍电击脸、脖,直到嗅到肉焦味。
8. 用电棍逼其脸紧贴在电视屏上看电视,只隔两公分。
9. 在大法弟子背部衣服上写打倒“×××”或大法师父,给大法弟子徐仕文制了一顶高尖纸帽,写上打倒“×××”或大法师父。
10. 在纸上写师父的名讳,趁其卧休时放在其鞋里,侮辱师父。
11. 生活上长期处于小禁闭状态,向门边走不能超过他们划的界线,二块地砖;向窗前须留三块地板砖,不准超过;克扣饭菜,不让吃饱;购物除洗漱用品,其它均不让购。(04年10月— 05年)
12. 用绳将脚在短休时吊在高低床上。
13. 刚一入监就遭到暴打,给一下马威。
14. 干警用威胁:“要转化,不转化,我们人民警察踩死你”等诸多语气,直接胁迫大法弟子。
15. 把门窗糊上白纸,外人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为所欲为,或把门窗用布全部遮住。
16. 成立犯人转化班,采用各种低级下流的手段,强行、强制转化。
17. 大法弟子互相之间,见面不准说话。

三、两种恶毒手段

1. “噪音疗法”:将大法弟子手脚用手铐铐在床上,呈“大”字形,两耳边各放一个音箱,将音量调到最大值,也有用手提电话筒喊话,让罪犯在大法弟子耳边大叫。(受到此折磨的有:曹军、余鸿兵、易思恒)。

2. “细菌疗法”:特毒的某犯说大法弟子不会生病,把肺结核病犯吐的痰拌在饭菜里让你吃,看你生不生病。因长期处于禁闭状态,饭菜全有犯人操作,不确切知道做了没有,但有5人的确犯了肺结核。(他们是:王寿贵、周顺志、胡大礼、宋彬彬、杨秀敏)。

四、毒打

1. 2003年5月5日烧成监区长喻文林在王守明谈出不“转化”的原因后,就对其下身猛踩两脚,然后又拉到办公室用胶棍進行毒打,鼻青脸肿,最后迫其“转化”。
2. 2004年3月10日 — 4月8日:教育科科长王华川对大法弟子王美华進行“转化”未遂,恼羞成怒的扇了王美华5—6个耳光。

五、罪证(一)

1. 03年2月24日 — 4月5日共40天“转化”迫害前,即2月9日 — 24日,对藏冬生、朱星碧、包建伟采用毒打和不让睡觉的方式進行“转化”迫害达10多天。因遭到全体大法弟子抗议。大法弟子采用的方式:投监狱长信箱,或找干警谈。

2. 对李林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和辱骂的方式,又让8—9名犯人轮流值班。李林被迫无奈头撞墙壁住院,被其所谓“转化”。

3. 把易思恒用四副手铐一付脚镣铐在禁闭室的木板床上,把棉垫抽掉,易思恒绝食抗议,(王华川亲自给易思恒上手铐)。当时天气很冷,禁闭室长期都很阴冷、潮湿,经过20多天,全身冻瘫,眼珠都转不动,才抬回医院监区。

4. 03年8月 — 04年3月将大法弟子全部集中在一监区,因一监区犯人在干部怂恿下,打骂甚么都敢来,先后对王美华禁闭15天,严管3个月,张寿刚、藏冬生、朱星碧、莫琪、陈中权处于禁闭45天,林建15天,徐仕文两次(20多天)。

5. 2004年3月10日—4月8日,马天军、陈中权、王美华、藏冬生撕了诽谤大法的漫画,被副监区长钟山用电棍击打脸、脖子上烧出肉焦味来。被铐在床上成“十”字形,看诽谤大法的造假宣传录像带接近40天,马天军被关禁闭。

6. 2004年3月15日,徐仕文(20多天),张寿刚(61岁,7天),石登灵(7天),赵鄂川(6天),周恒元(40天),莫琪(4天),铐在床上呈“十”字形;强迫戴罪犯身份牌。

7. 03年5月—8月,石登灵被关禁闭70天。

8. 04年5月20日—9月20日,监狱组织、610“转化”迫害小组,喻文林任组长(此人极坏,很多毒招出自此人)给各监区定指标,只要结果,不管过程,各监区从犯人中抽出特毒的犯人成立强制“转化”迫害小组,尤其是四监区,三监区,烧成监区,装运监区犯人之间互相交流“经验”,抽出的犯人都是坐过二牢、三牢、四牢、五牢(注:二牢即進过二次监狱的人,以此类推)或者在社会打杀得凶的人,他们积累很多整人的毒招,因此出现前面所述一、二、三节的招法。监狱给这些罪犯好处:不让他们劳动;转化一个给一个单项记功,减刑三个月。各监区转化不了的调回四监区進行转化,因为四监区犯人都是从一监区400多人中抽出来的特毒人员。监区长郑家军、副监区长钟山更是心思极坏,毒计百出。

将大法弟子分在四个监区迫害,以四监区为主。一监区:马天军、杨茂军;二监区:汤润春、杜贵林;三监区:莫琪、王国珏、徐仕文,基建监区:郑刚、周顺忠,装运监区:陈中权、石登灵,制成监区:肖志非、赵鄂川、藏冬生,烧成监区:王美华、梅贵男;四监区:馀下全在四监区。

9. 从2004年10月—2006年3月2日前,逐渐的各监区没有被所谓的“转化”收回监区继续“转化”。尤其05年6月份开始对萧志非、马天军、杨茂军進行强行“转化”,利用余鸿兵、周匡坚等走向反面的人助纣为虐。在这期间出现了:

a: 9.11事件。8月2日八监的吴国忠(安顺人,71岁,恶警给的名字,可能是假名,请查实给予揭露)一星期后的9月11日被迫害,于凌晨4时被迫害致死。时任监区长的郑家军,干事应旭商量先抬到医院,然后吊上吊瓶,抬出监区。人都死了,为甚么还要伪装抢救,想掩盖甚么?据说垫褥上留有血迹。

b:8月2日当晚,新入监的王力猛遭到四~五名罪犯,用袜子堵住嘴進行毒打,鼻青脸肿。

c:李林、郑刚、王晓冬、王力猛、杨秀敏、姚俊京、刘述康、陈哲富等多次被打。

d:目前在二楼的死角上仍然对马天军、陈中权、萧志非、王力猛、汤润春、林毓忠等名新入监的大法弟子進行迫害。(萧志非8月份曾糊涂过,做过错事,现在又醒悟过来了。)

六、罪证(二)(2004年5月20日—9月)

1. 干警下令叫犯人毒打大法弟子。教育科干警文勇从04年5月25日至6月下旬对王美华“转化”未遂,气急败坏的给时任烧成监区罪犯记录员的犯人王乌朋下令: “整死他,收拾他”。于是犯人王乌朋猛煽王美华耳光,犯人熊千里用鞋底板抽打王美华,犯人李先友用膝盖顶其腰部,并将备用开水灌他,犯人柯星给监区建议用毒品摧毁他的意志,并用七名犯人轮流找他吹牛,不让他休息,不让他大小便,不让睡眠,被他们所谓的“转化”,身体患有肺上淋巴结核、左右胸腔结核、心脏心胞结核、背上腰椎结核。四个月下来,风都吹得倒。梅贵男遭到同样的待遇。

2. 王国珏被三监区犯人陈远龙、张世鸿、覃赵喜用酷刑(所谓“二合一、吃大蒜、敲核桃、洗折耳根、爆炒腰花”)加上杂用手段,从7月10日到7月底進行毒打。当王国珏解大小便时,三犯人把按在地上,用脚踩他的胸部和肚子。长时间不让他睡眠,被其所谓的“转化”。

3. 从7月底到九月初,徐仕文被三监区犯人陈远龙、张世鸿、覃赵喜毒打和迫害,被打吐血、吐饭、吐清水,绝食抗议。他们用筷子撬开嘴强行灌食,把嘴全撬烂,最后承受不住被其强行“转化”。并被三犯人把他们的生殖器放在嘴上、头上、脖子上,犯人说我们就是干警安排专门“转化”你们的克格勃。

4. 从5月20日由装运监区副监区长刘士民转化陈中权未遂。交由犯人陈远龙、张世鸿用菜单上招式和杂用手段進行转化。几天几夜不让合眼,罚面壁,睡眠2小时都用绳吊在高低床上,周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脚肿得和水桶一样大。

5. 石登灵被装运监区长于新忠安排毒打,坐着不让动,04年7月15日石登灵被打得浑身都是血,送進医院急救室進行抢救一个月。

6. 张寿刚(已61岁)5月22日被迫害住院,被包夹他年轻二十几岁的犯人毒打三个月。犯人向教育科副科长王建军反映,说他们人手少,只能这样。(四监区)

7. 黄磊在四监区被“包夹”罪犯用胶木棍敲击膝盖,造成长期红肿,不让睡眠,一个多月下来被其所谓“转化”。

8. 王晓冬在四监区从04年6月16日—05年农历新年前八个月时间被包夹他的罪犯,天天强迫他站在一块地板砖上不准动,直到凌晨2、3、4点不等。曾经晕死过去,被用冷水泼醒。冬天逼他三天洗一次澡,先用热水烫他,又用冷水冲,冲完肥皂沫,准备穿衣服时,又给他抹上肥皂,反覆的折磨他,回到号室,把所有的窗户全部打开,地板浇上冷水,用电风扇扇他,并经常往他嘴里放屁。

9. 莫琪被手铐双手反吊在高低床上,杜贵林被手平伸直铐在1米九长的床上。唐太国遭到干警王世军和犯人一起毒打。

七、检察院住监检察科与都匀监狱同流合污

当大法弟子写信投诉监狱长信箱、检察院信箱、法院信箱,某科长找某大法弟子谈话时说:要想看到民主,等他死了以后。他们不光不管,反而与都匀监狱一鼻孔出气,致使王华川说:“你们造成了重大的国际影响,就该打死”。四监区副监区长钟山说:“你们告吧,告出个副监区长来。”等诸多不一一叙述的狂妄之词。

时任教育科科长的王华川在第一次实施毒打被曝光时,在大会上说:“都匀监狱被污蔑迫害法轮功,同时竟敢大言不惭的说:『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狂妄至极。在他的主导下,对大法弟子实施了多种办法的打压,几乎该用的都用了。“龙在神州”来采访,邀请都匀地区各单位進行参观。我走之前,他们主要是在二楼的死角上進行迫害,采用的手段有干扰睡眠、长期不让睡觉或坐老虎凳迫害。因2月13日恶党司法部下达了六条禁令,二楼目前有9人,4楼11人,其馀被所谓“转化”的集中在三楼。

目前他们在死角上修房子,看到“苏家屯”活摘大法弟子器官事件后,我想起来,这之前就有包夹犯人说要从北方转来法轮功弟子到都匀监狱来,所以我把都匀监狱平面粗略的画出来。恶人王华川现任四监区长,钟山任副监区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5/138626.html

2005-01-14: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和所了解的情况有: 曹军(27岁,原六盘水矿务局,新闻记者,因参与贵州省中八劳教所电视插播一事被捕,判刑8年) 易思恒(35岁,重庆人,在贵阳经营汽配,因02年发传单被判3年,从02年11月就已经被折磨得卧床不起,至2004年4月已经绝食120多天,因长期躺卧,监狱不准许清洁進食,下半身萎缩严重,生活已不能自理) 刘波(31岁,原贵州电视台编辑) 黄磊(25岁,原贵州工学

2005-01-14: 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和所了解的情况有:
曹军(27岁,原六盘水矿务局,新闻记者,因参与贵州省中八劳教所电视插播一事被捕,判刑8年)
易思恒(35岁,重庆人,在贵阳经营汽配,因02年发传单被判3年,从02年11月就已经被折磨得卧床不起,至2004年4月已经绝食120多天,因长期躺卧,监狱不准许清洁進食,下半身萎缩严重,生活已不能自理)
刘波(31岁,原贵州电视台编辑)
黄磊(25岁,原贵州工学院学生,黄磊和刘波被绑死人床长时间被饥饿折磨至身体极度虚弱才放开,待身体恢复又再次绑上折磨,两人被这样折磨很多次)
张寿刚(60多岁,原遵义体校老师)
王寿贵(34岁,在贵阳经商,因制作真像资料被判刑15年)
汤润春(28岁,重庆人,原娃哈哈集团贵阳总代理)
郑刚(30多岁,都匀人,99年進京上访被强制非法劳教3年,期满两个月后因插播事件被非法判刑8年)
王国玉(27岁,六盘水人,因插播入狱)
杜桂林(40多岁,原贵阳工商行信贷科科长?
萧斥非(50多岁,原遵义辅导站站长,99年上京证实大法被强行送回遵义关押至2000年初,转入水泥厂关押至今,被非法判刑12年)
林聿忠(24岁,电子专业的大学生,因下载制作真像光碟发放被非法判刑5年)

2001-09-29:贵州省六盘水铁路段大法弟子王寿贵在2000年11月9日散发真相材料时不幸被抓,一恶警(姓名不详)对他進行残酷拷打,肋骨被打断两根,昏死长达4小时。目前此弟子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1-09-29: 贵州省六盘水铁路段大法弟子王寿贵在2000年11月9日散发真相材料时不幸被抓,一恶警(姓名不详)对他進行残酷拷打,肋骨被打断两根,昏死长达4小时。目前此弟子被非法判刑四年

2010-03-15:

2010-03-15:

六盘水市(市第二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851)

2021-08-11:迫害马永菊的直接责任人有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法院的饶青(法院电话:0858-8730024)
钟山区国保大队的付谊电话18685889895
钟山区国保大队的童辉电话15286687799

2020-04-01: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人员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
社区居委会电话:18084104699
社区居委会胡辉:13885899244或15885899244
社区居委会黄照玲:18658586660或13658586660
社区居委会吴国荣:13585882798或18585882798
社区居委会陈美淑:18084146162或13084146162
(以上的双号码是在网络上查找的,前面两位没显示。)
汪家寨镇疫情防控办:0858-6527045
汪家寨镇值班室:0858-6526188
汪家寨镇派出所值班室(每晚不同人值班):0858-8176134
汪家寨镇派出所值班室(每晚不同人值班):0858-6527031

2020-03-12: 举报人的电话:13518581735
派出所所长宋浩源 警号028251 电话:13985911717
派出所教导员孔波 警号029367 电话:13638589887
派出所副所长杨风军 警号029735 电话;13638589896
派出所禁毒警察王家年 警号056318 电话:18785171340
派出所案件警察蒋晓波 警号029630 电话;13638589892
派出所社区警察周庆虎 警号029480 电话:18785895850
派出所社区警察管雪骏 警号038976 电话:15885360760
派出所前分管法轮功警察王德华 警号029461 电话:13086961077
汪家寨镇镇政府罗主任电话:6527025

2018-12-13: 六盘水市法院
任庭长 18085801199 13595879666
周元军 18085801319
陈瑶 0858—87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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