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5:(重庆西山坪劳教所)一到行刑组,表面看,没有任何刑具,被子叠得如军人样,屋里只有铁床、马桶、矮凳、脏水桶、水泥地,……但这些都可以随时成为刑具。
(1)坐刑。大法学员被逼迫坐在一个小凳上,不准丝毫移动,手抄后扭曲又提起,两膝间夹一薄纸,纸一动便会遭拳脚或喝斥,几天后臀肿大,再坐溃烂,全身重量几乎支撑在硬凳上,分分秒秒,如坐针毡。连续坐四十八小时,睡2小时后又坐四十八小时,然后睡2小时,循环往复。长期坐下来,不能站立,肌肉萎缩,各种人体的机能受到极大的摧残。
(2)铁床。上下铺铁床距地面40公分左右,把人挤压进去头在外面,二手左右固定铁床,或直接挤进床下吃饭也在里面,几天不准出来。
(3)痰桶。打手把痰吐在学员脸上,或把学员的头压进脏水桶里。
(4)水泥地。冬天学员被强脱下防寒衣,只穿单衣被压在地上,四肢各脚站一打手,连续数小时。
(5)鞋。打手用肮脏的鞋底打学员的脸、头,用脚踩脸,或四、五个人一起打,再用脚踩头。
(6)饥饿。每顿仅半两稀饭或36颗米。
(7)服不明药物。被强灌不明化学药物,灌后,口愈渴、细胞萎缩、失去平衡,肌肉松弛,此不明药物为半个仁丹大、白色。(望懂药物的同修提供资料)。
(8)不准睡觉。睡打手就用木棍击头,或用粗铜丝(缠有铁)劈头盖脸打。
(9)纸、笔。在邪恶、血腥暴力流氓式的逼迫下写“五书”。要按照它们定的文革式的上纲上线大批判的格式写。并开全中队“揭批”大会,要求没有眼泪也要挤出眼泪。
法轮功学员廖联海、李文龙、古胜学、江寨红、张金良、谷九寿、钟苏俊、韩以明、张友稿、谢锦、张培生,文祖明、张培金等百余人都不同程度受过上述酷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