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2: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迫害山东昌邑市围子镇胡新明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补充:
昌邑市公安局石埠镇派出所:
所长刘伟18660677658、15153646658
教导员陈倩13792651199
副所长张开国13280128099
警察魏公辉18678073191
警察杨芸池15964303717
警察臧延龙18553629711江西省上饶市王兴面临非法庭审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法轮功学员王兴,因为控告江泽民, 2015年10月2日被上饶市、广丰区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广丰区法院欲于2016年2月23日非法庭审王兴,没有通知家人。
2016-02-17: 山东潍坊市昌邑市围子镇胡新明被非法判刑三年
山东潍坊市昌邑市围子镇南营村法轮功学员胡新明,于2015年6月12号,在石卜集市讲真相,被石卜派出所绑架。目前,胡新明被非法关押在昌邑看守所已7个月20天,家人去看数次,都不让见,在没有任何说法下,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2号非法判刑3年,送往具体地点不详,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17/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4252.html#16216231829-1
2015-06-17: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宋庄乡胡新明被绑架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宋庄乡法轮功学员胡新明,于本月十二号上午,在石埠镇集市上讲真相,发真相材料时,由恶人构陷,被便衣恶警绑架到石埠派出所。现在不知被非法关押在何处,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7/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10999.html
2012-09-16: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围子镇
2012年9月6日,潍坊昌邑市610伙同昌邑市围子镇派出所恶警,绑架了昌邑市围子镇南营村法轮功学员胡新明以及围子镇仓街村法轮功学员王效增,非法关押在昌邑市洗脑班。
王效增于9月12日被放回家;胡新明于9月12日被非法关押在昌邑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同时请法轮功学员通知家属去610和看守所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6/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2862.html
2012-04-29: 山东潍坊昌邑围子镇胡新明、黄桂荣、双城遭绑架
山东潍坊昌邑围子镇南营村法轮功学员胡新明、三大章村法轮功学员黄桂荣在四月十三日下午讲真相被昌邑六一零和围子派出所恶警绑架迫害,详情不明。
山东潍坊昌邑围子镇东王村法轮功学员双城,四十岁左右清明节后讲真相救人,被六一零和围子派出所恶警绑架并抄家,抢去电脑,打印机和手机等。详情不明,双城和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老人无人照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9/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56428.html#1242913123-1
2005-05-07: 在劳教所,我看到一个情况是:警察将那些凶狠、野蛮的劳教人员担任大组长、小组长、值班员,依靠这些牢头狱霸管理,因此,在劳教人员中流传着一句话‘宁可判3年劳改,也不判1年劳教’此话不假。我所在中队的组长、值班员,是在几十名劳教人员中筛选的最为凶残的,由他们来‘以恶治善’,迫害大法学员。中队里70多名大法学员,无论被迫放弃修炼与否,绝大多数都经受过他们折磨,我亲眼所见:大法学员王平(30多岁,高密市工人)因抗议对我与吴大军等人的残酷迫害,被暴徒强行扒下裤子,逼他趴在地板上,一边站一个暴徒,用三角带制成的皮鞭,甩开膀子从臀部一直抽打到脚后跟,王平被打得皮肤上裂开了一道道血口子,向外渗淌着鲜血;大法学员曹克昌(66岁,昌乐县农民,曾担任过村支书)因不屈服,被强迫坐在地上伸直腿扳脚尖,扳不住了他们就拳打脚踢,并坐在肩上压,致使老人脊椎严重受损,从此不能伸直腰;大法学员吴大军(60多岁,昌邑市退休教师)、张希(60多岁,安丘市农民)、魏国庆、胡新明等都遭受过同样的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7/101326.html
2003-04-26:潍坊昌乐劳教所部分不法官员及警察自1999年7.20以后,紧紧追随江罗犯罪集团,充当助纣为虐的帮凶,为了给自己捞取一根向上爬的政治“稻草”,昧着良心执行江XX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等一系列指示,不择手段的残害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大法弟子。尤其是自2000年10月份以后,该劳教所将150多名的男性大法弟子单独收编到二大队,分成两个中队集中关押,施以恐怖手段,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大法弟子在精神与肉体上进行法西斯式的摧残,罪行严重。该劳教所恶人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依靠野蛮的暴力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肉体摧残。
此段时间大约是从2000年10月持续到2001年2月。在此过程中,两个中队按照“恶中选恶”的原则,从地痞流氓类劳教人员中挑出十几名心毒手狠的暴徒,作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大中队采用迫害原则是:谁毒打、折磨大法弟子不讲情面、招数狠,就多给谁探亲假、记功、提前解教;谁表现不积极就训斥、威胁不给减期、加期或调到其它中队干重活等,通过威逼利诱,唆使这些恶人、亡命徒有恃无恐地摧残大法弟子。为了强迫大法弟子达到它们所谓的“转化”目的,除了强迫学员们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录像及材料外,在这一阶段中,警匪联手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暴力迫害手段。
用电棍电。有一次,恶警朱伟乐等人在大队办公室将大法弟子胡新明(40多岁,昌邑市农民)电得满地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