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 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传唤诉江公民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至九日,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滨河路、新华路、金川路派出所和社区人员,非法传唤、骚扰向最高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的法轮功学员刘桂菊、符文玲、马咏雁、曹芳、王玉梅、高吉银和王玉红夫妇俩等。
七月八日上午十点,下着大雨,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代宝吉等人员把刘桂菊的儿子强行带到龙首分局,胁迫刘桂菊到龙首分局接受非法传唤,代宝吉问刘桂菊你想干什么,你发的什么东西,刘桂菊回答: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代宝吉讯问:控告状写的什么内容,谁写的,在哪打印的,在哪邮寄的,邮寄的回执在哪,家里有没有电脑、打印机等,非法讯问一个多小时后回家。
七月八日上午九点多,马咏雁单位领导问马咏雁,你近期是不是又给我找麻烦了?你最近寄过什么东西没有?马咏雁回答: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寄控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单位领导感到很震惊,也感到压力很大,因为单位领导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施压。
七月九日,龙首分局安来寅、幸福路派出所祁世龙等人员把马咏雁从单位用警车劫持到幸福路派出所非法传唤两个小时,安来寅、祁世龙讯问:“个人家庭成员情况,受到过哪些处罚,邮寄的是什么,控告状的内容,谁写的,在哪打印的,在哪寄的,回执单在哪?家里有没有电脑以及打印机等等。你还有什么补充,马咏雁说:“中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有控告的权利,控告权利受法律保护,不能被打击、报复。”
七月七日下午,金川路派出所和金芝里社区的六、七位人员,其中有三女到高吉银、王玉红夫妇家骚扰,门未敲开。
七月八日,滨河路派出所和社区的人员到符文玲家,说:你再不要告了,你有什么问题我们给你解决,符文玲说:“我控告江泽民,你能解决得了吗?”
新华路派出所和社区的人员到曹芳家骚扰,说:省上要来人,不要再去发传单了。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对象是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内容包括批评与建议、申诉与控告、检举等权利。当局近日声称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从五月一日有案必立。对控告人、举报人打击报复就是在犯法。
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些年直接参与迫害的是当地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社区人员、单位等,他们都是屈从于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但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首犯。而且控告江泽民,还可以给被其胁迫、利用参与迫害的人改过的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
对一些继续肆意践踏法律,顽固坚持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仍死心塌地积极追随江泽民,执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及其他人员,天理昭昭,善恶有报。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法轮功学员慈悲为怀也不愿看到他们的悲惨下场,希望他们好自为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5/甘肃金昌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传唤诉江公民-312479.html
2011-01-27: 甘肃金昌市王玉梅、李霞被非法判刑 送甘肃省女子监狱
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梅、李霞已被非法判刑,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秘密送往甘肃省女子监狱,一直关押在女监“×教科”。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王玉梅、李霞、石汝珍被金昌市“六一零”、公安恶警绑架。六月二十三日,石汝珍被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取保候审”,王玉梅、李霞被关在金昌市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金川区检察院非法逮捕。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王玉梅、石汝珍、李霞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当庭未宣判,三月十六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诬判王玉梅(四年六个月)、李霞(四年)、石汝珍(三年,缓刑四年),并非法没收多台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MP3、MP4、手机、DVD播放器等设备。
王玉梅、李霞依法上诉,金昌市中级法院于六月七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7/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35370.html
2010-02-05:一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和下午三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王玉梅、李霞、石如珍非法庭审。据悉,法院以制作“神韵晚会”光盘为由,预谋给他们判刑。这一切都是金昌市“六一零”在幕后操控。
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四十一岁)、李霞(四十八岁)、石汝珍(男,七十三岁)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被金昌市“ 六一零”、公安局恶警绑架。当时金昌市约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三点,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三人第一次非法开庭。法院公告栏中开庭方式是“公开”,但开庭时不容许任何人旁听,包括直系亲属,法警把王玉梅、李霞从侧院门押到“第一审判庭”后门才下车,所有人都被赶出院,侧院门紧锁。正门有两个法警把守,不许任何人进入。许多亲友要求进去旁听, “主审法官”程光亲自出来阻拦,说牵扯“国家机密”,不能旁听。有亲友说:“公告中写公开开庭,为什么不让旁听,做的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情。” 程光威胁说:“怎么见不得人?你是不是也想来一下(指被非法开庭),你进来说。”并把几个亲友堵在大厅。双方僵持了一阵,最后法警把所有亲友赶出大厅。非法庭审进行了两个半小时,警察把王玉梅、李霞从后门密道中偷偷押送到看守所。石汝珍被儿女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5/217589.html
2010-01-27: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再次开庭陷害王玉梅、李霞
2010年1月20日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再次非法开庭,门口告示所列名单中,特别注明对大法弟子王玉梅、李霞不公开开庭。在整整一天的非法开庭过程中,庭内只有审判长、书记员等几名工作人员,不允许家属及法轮功学员旁听。开庭结束后,没有公布结果。
金昌市大法弟子王玉梅、李霞,于二零零九年六月被非法绑架、非法抄家。她们俩人身体都被迫害的虚弱,王玉梅曾被送去金昌市第二医院输液,肺部有异常。2010年1月13日金川区法院曾经非法开庭,没有结果。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七点左右,在金昌市“ 六一零”头目方银天指挥下,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策划组织,新华路、桂林路、滨河路、北京路等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非法绑架了金昌市大法弟子王玉梅(女,四十岁,家住金昌市22#小区52栋三口六楼)、李霞(女,四十七岁,甘肃民勤县人,暂住二矿单身楼)、孙彩英(女,五十八岁,金川集团公司生活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家住21#小区)、石汝珍夫妇(七十多岁,家住19#小区地质队2栋1口四楼)和未修炼的李林(女,三十七岁,22#小区经营“泰和音像”店)。每个人家中都几乎是同时闯进许多警察,多则二十几人,少则十几人,这些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翻箱倒柜,打劫,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光盘、存款折(后退回)等私人财物。石汝珍夫妇当天被放回,孙彩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李林被非法关押一个月。
这次非法大抓捕,是金昌市“ 六一零”长期对大法弟子进行监控、跟踪、窃听电话、监视居住,预谋策划、组织实施的。金昌市“六一零”利用邪党对社会资源的绝对垄断,操控恶警、特务、流氓长期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监控、跟踪、窃听电话、监视住宅,搜集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谓证据,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出面策划、组织实施迫害。金昌市国家安全局躲在幕后,搜集黑材料。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监督电话:0935-8337717、8212937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位置:金昌市延安路宝林里路口(乘8路车,金川区检察院下一站就是)。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7/217033.html
2010-01-14: 甘肃省金昌市王玉梅、石汝珍、李霞大法弟子面临被非法开庭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伪法院对王玉梅、石汝珍、李霞三名大法弟子在12月下旬分别给他们送达了庭审传票,具体开庭时间是2010年元月十三号,下午3点,地点是金川区伪法院第一庭审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16259.html
2010-01-14: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伪法院对王玉梅等三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庭审
2010年1月13日,金昌市金川区伪法院对王玉梅、李霞等三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庭审,闻讯前去的众多亲朋好友不让進庭旁听,只让進去几位家属。开庭结束后,却从后门偷偷溜走,真是做贼心虚,见不得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16259.html
2009-09-16: 甘肃金昌市王玉梅、李霞被非法逮捕
甘肃省金昌市大法弟子王玉梅、李霞于七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她们俩人身体都被迫害的虚弱,王玉梅曾被送去金昌市第二医院输液,肺部有异常。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七点左右,在金昌市“ 六一零”头目方银天指挥下,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策划组织,新华路、桂林路、滨河路、北京路等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非法绑架了金昌市大法弟子王玉梅(女,四十岁,家住金昌市22#小区52栋三口六楼)、李霞(女,四十七岁,甘肃民勤县人,暂住二矿单身楼)、孙彩英(女,五十八岁,金川集团公司生活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家住21#小区)、石汝珍夫妇(七十多岁,家住19#小区地质队2栋1口四楼)和未修炼的李林(女,三十七岁,22#小区经营“泰和音像”店)。每个人家中都几乎是同时闯進许多警察,多则二十几人,少则十几人,这些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翻箱倒柜,打劫,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光盘、存款折(后退回)等私人财物。石汝珍夫妇当天被放回,孙彩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李林被非法关押一个月。
这次非法大抓捕,是金昌市“ 六一零”长期对大法弟子進行监控、跟踪、窃听电话、监视居住,预谋策划、组织实施的。金昌市“六一零”利用邪党对社会资源的绝对垄断,操控恶警、特务、流氓长期对大法弟子進行非法监控、跟踪、窃听电话、监视住宅,蒐集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谓证据,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出面策划、组织实施迫害。金昌市国家安全局躲在幕后,蒐集黑材料。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后,它们一唱一和進行逼供,诱骗。
“六一零”预谋策划这次抓捕一年多,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处长尚克武曾得意的说:“等养肥了,再杀!”(意即所谓证据蒐集充足了,重判。)它们监控,窃听王玉梅和石汝珍夫妇的手机,又连锁监控、跟踪到孙彩英、李林、李霞。“六一零”为实施抓捕,成立了所谓专案组,拿到了可观的资金。方银天以金昌市综合治理办、精神文明办的名义主持召开了“六一零”专门会议,包括公检法司等在内,具体布置下达迫害命令。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具体指挥抓捕。
“六一零”主要成员,他们自己讲“你们上明慧网还有各种条件限制,我们随时可以上,你们的任何信息,我们第一时间就能知道。”这就是说他们完全清楚大法弘传世界的形势和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也时时能看到大法弟子的谆谆劝善之言。但十年来,他们从未停止过迫害,给金昌全体大法弟子造成巨大的痛苦和损失,给救度众生造成了破坏和干扰,同时也使自己及家人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在此,正告金昌市“六一零”成员:“停止迫害法轮功!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王玉梅、李霞。善恶必报是天理,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葬送了自己及家人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16/208428.html
2009-07-10: 6月22日被绑架的甘肃金昌弟子近况
孙彩英已出来。王玉梅,李霞被迫害严重,现在她们二人被转移到金昌市二院门诊部观察室输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0/204309.html
2009-06-27: 甘肃省金昌市610伙同恶警绑架王玉梅、李霞等多名大法弟子
2009年6月22日下午7时许,甘肃省金昌市610伙同公安局、国安及其下属的派出所,包括桂林路派出所、广州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武威路派出所等统一行动,对大法弟子王玉梅、李霞、孙彩英、史大爷,还有两位未修炼者同时绑架,每位家中都闯進了少则十几、多则二十几各警察,進行了违法抄家,绑架,抄走了家有的电脑,打印机,U盘,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和条幅等,其中史大爷和一位未修炼者已回家,其他人仍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情况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7/203500.html
2009-06-26: 甘肃金昌三名大法弟子遭到绑架
6月22日下午5点后在家中被绑架,一位叫王玉梅,另两位是夫妇(男子姓石),俩人都已八十岁。家中被搜走大法资料,电脑等设备。其它情况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6/203476.html
2005-10-01: 甘肃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
金昌地区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2、2002年金昌市法轮大法日,大法学员广传真像,救度世人,邪恶之徒疯狂抓人。金昌市被绑架的学员:马跃芬、马志刚、安占峰、秦德武、杨笑川、王金平、张永龙、曹和平、刘桂菊、王玉梅、郭红、白淑芳、孙爱玲、陈利高、赵佩文、杨秀芳、安洪全等30人左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541.html
2002-06-12: 金昌市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名单:
秦德武 安占峰 马耀芳 杨笑川 马志刚 张永龙 安宏全 王金平 马志强 王伟德 陈立高 郭红(女) 李得香(女) 赵凤莲(女) 杨秀芳(女) 赵佩文(女) 白淑芳(女) 孙爱玲(女) 王玉梅(女) 许xx(女) 刘树槐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