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伊春市 >> 刘艳玲

个人情况: 黑龙江伊春市教师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2002年9月 迫害致死 (2004-12-27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12-2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39(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中小学生  被迫害但因其它原因去世(如车祸,病业)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12-27:黑龙江伊春市教师刘艳玲带着终生的遗憾,于2002年9月份倒在讲台上。 刘艳玲,女,40岁,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二中教师,98年前后得法。得法前身患尿毒症,同病室的病友已先后去世,她因修炼大法身体得以康复,又回到了讲台上。 1999年大法遭到打压后,不法公安和恶警多次骚扰她,开始她还据理力争,痛斥恶人:“我身患尿毒症,每天90多圆的医药费,你们能给报吗?我患病时你们公安怎么不来关心我?

2004-12-27: 黑龙江伊春市教师刘艳玲带着终生的遗憾,于2002年9月份倒在讲台上。

刘艳玲,女,40岁,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二中教师,98年前后得法。得法前身患尿毒症,同病室的病友已先后去世,她因修炼大法身体得以康复,又回到了讲台上。

1999年大法遭到打压后,不法公安和恶警多次骚扰她,开始她还据理力争,痛斥恶人:“我身患尿毒症,每天90多圆的医药费,你们能给报吗?我患病时你们公安怎么不来关心我?”

然而,恶警们惧怕的是当权者的淫威,哪里会怕多死几个老百姓。不法警察们不顾百姓生死存亡,恶意歪曲事实,残害无辜,胁迫刘艳玲不许学法炼功。在重压下,刘艳玲害怕了,不敢学法炼功,于2002年9月份倒在讲台上。

刘艳玲在去世的前几天还找到同修问:“我还要学法炼功,师父还能管我吗?我还够大法弟子标准吗?……”就这样刘艳玲带着终生的遗憾离开了人世。

伊春市联系资料(区号: 458)

2024-01-04: 伊春市友好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友好大街172号(邮编153031)
电话:0458-3298590

2023-05-31:610主任秦汉东 13766730827
派出所所长
纪成 13846678566 04583730966
副所长杨会秋 13945893171 13945893179 04583733179
警察王海龙——13945892666
孙立龙——04586830289 13089599899


2022-07-11: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金林区公安局局长:徐君
610主任:秦汉东13766730827

2020-11-09: 伊春市伊美区法院
院 长:朱科华:办公室电话0458—3339601
审判长:魏立平 电话:0458—3339698

审判员:陈丽丽 电话:0458—3339623
伊美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雪哲13199255990
伊美区检察院公诉科1:李国良:电话:0458—3370241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
电话0458-3608557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
伊美区政法委书记:鲍谦
伊美区公安分局局长:石峰(副区长)
伊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戈, 办0458—3594606手机:13845832888
伊美区分局副局长:任孝东
伊美区公安分局政委:苏野
伊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韩明非电话:15246921110
伊美区国保副队长(抑或指导员)王国维,电话:13845851985
伊春市友好区看守所:0458-3298540
伊春市看守所电话:0458—3953037
伊春市看守所所长:辛宝君(保军)不详
伊春市看守所所长:马明月(女)

2020-09-19: 伊春市汤旺县汤旺镇政法委吕宗杰 电话:13846612855

2020-08-30: 伊春市伊美区法院
院长:朱科华:办公室电话0458—3339601
副院长黄瑛琳 办0458—3339602 手机 138458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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