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6: 江西南昌胡青英女士遭受的酷刑等迫害
江西省南昌市现年四十二岁的胡青英女士,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哺乳期间被非法抓捕、刑讯逼供,被电击的昏死,后被非法判八年,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遭受酷刑、强制洗脑、奴役等迫害,出狱后流离失所。
胡青英女士,南昌县向塘镇人。一九九五年那一年,二十二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强调修炼心性,还不用出家进庙,法理浅白易懂、动作方便简单。经过几年的炼功,胡青英发现自己及周围的炼功人,身体健康了、家庭和睦了,她从内心认识到法轮功是对人类和社会有百益而无一害的高德功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广播、电视铺天盖地对法轮功进行污蔑和诽谤,胡青英和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一样,开始了维护法轮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的艰难历程。九九年十月,胡青英本着善念,依法前往北京上访,遭绑架后在北京某看守所关押了十多天。
被劫持回江西后,胡青英又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她的娘家和丈夫家都遭到非法抄家。关押期间,是她怀孕初期、孕期反应大,无法进食、只能喝点开水,身体受到摧残。被释放时,整个人瘦的只剩皮包骨。
二零零零年六月,胡青英产下一个健康的男孩。十一月的一天,她前往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串门时,被蹲坑的两位南昌市高新区罗家镇的便衣人员抓捕。当日下午,尚处在哺乳期间的她,被双手戴铐送到南昌市刑警大队进行刑讯逼供,遭拳打脚踢、软硬兼施,用电棍电击她的左手臂。当时胡青英被电击的全身抖动、抽搐,小便失禁、两眼翻白,直至昏迷过去,空气中也弥漫着皮肤被电伤的焦糊味……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当晚,胡青英被非法关押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张淑君(已被迫害致死)、李小清等法轮功学员也陆续被关押进去。关押期间胡青英等人多次被非法提审,每次提审都担心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胡青英等几位法轮功学员,同年十二月,胡青英被非法判八年刑期,并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在此次非法抓捕中,为法轮功学员复印真相资料的复印店的女店主也被非法判刑三年。
胡青英被关押到女子监狱一大队的第一天,遭到两个包夹刑事人员的非法强行搜身,第二天强制她穿囚服、做奴工劳动。胡青英拒穿囚服、拒出工,被狱警指使五、六个强悍的女犯人将她强行抬到了生产车间。一到车间就将她悬空吊铐在窗户上,胡青英心怀善念向狱警和犯人们讲真相,告诉她们炼法轮功没有错、散发真相资料没有错,她们这样做是在犯罪。直到晚上全体服刑人员都收工休息时,狱警才停止对胡青英的酷刑折磨。
酷刑图:吊铐
酷刑图:吊铐
二零零二年五月,女子监狱一大队的大队长利用邪悟人员对胡青英进行洗脑转化,还蓄意安排她每天阅读孔子、老子、庄子及佛教中的书籍,用“做一个好人”的伪善理论来迷惑她,使她在女子监狱的邪恶黑窝中放弃了自己的信仰。
二零零六年二月,胡青英被释放。当时她的丈夫已与她离异,她无家可归,只能回到娘家南昌县向塘镇暂住。当地的派出所警察骚扰她、并要求她每个月去派出所报到。为躲避这种骚扰迫害,她只好孤身一人前往外地谋生。离开娘家后,南昌县的警察一直恐吓她的家人、打听她的下落。约二零零八年六月,南昌县的警察联系她打工所在地的广东东莞厚街派出所警察对她进行骚扰。
多年的迫害中,胡青英的家人也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在她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期间,她的父亲承受不住爱女被囚禁的身心巨痛而离世,年仅四十九岁。在她被关押在女子监狱期间,丈夫离异、家庭破裂,她的两个孩子从此再没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二零一四年九月,胡青英的母亲在多年的恐吓骚扰中突然离世。
在遭受了五年多的牢狱迫害,后又经历了十年多的流离生活、走过了人生诸多的沟沟坎坎、尝尽了各种酸甜苦辣后,胡青英重新开始坚定地修炼法轮功,回归自己心中那份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纯真信仰,因为她内心非常清楚,人世间只有“真、善、忍”大法才是真正的正法正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16/江西南昌胡青英女士遭受的酷刑等迫害-352565.html
2005-11-19: 江西女子监狱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江西女子监狱位于新建县,非法集中关押着被非法判刑的女大法学员,有上百人。这些大法学员为了坚定信仰“真、善、忍”,遭受了监狱不法人员惨无人性的迫害。其中许多大法学员因向他人讲真象,被恶警非法抓捕,在看守所经历了长时间的严刑拷打,才转入女监继续迫害。
南昌市大法学员张育珍,女,67年生,大专文化,被非法判刑6年;南昌市大法学员黄招萍,女,1964年6月20日生,江西汽车运输局职工,被非法判刑11年;南昌县大法学员胡青英,女,1975年4月9日生,大专文化,被非法判刑9年;南昌农资公司大法学员李晓青,女,54年11月12日生,中专文化,被非法判刑8年;大法学员张莉,女,1960年3月16日生,辽宁凤城县人,初中文化,江西民革委员会出纳,被非法判刑年限不清。
江西女子监狱不法人员为了达到所谓“转化”目标,对大法学员采取了软硬兼施的恶毒手段。首先,把大法学员们分别关押在各劳动大队,由犯人日夜看押、监视,不准炼功,不准洪法;并且由副大队长、中队长1加1的严管,对每个人进行谈话、摸底等等。其次,教育科不法人员利用诬蔑法轮功的录像、书等邪恶宣传资料封闭式的强制洗脑,限期要求写出所谓的“悔过书”及揭批文章;并以减刑等手段诱惑。
在上述手段无效的情况下,监狱恶警露出凶恶的嘴脸,以奖励减刑等等唆使犯人,毫无人性的对大法学员毒打、针刺、烟火烫,强制扒光衣服在夏日高温下长时间曝晒,反背上铐长时间悬吊、上铐长时间不让睡觉,强制劳动,野蛮灌食、狠敲牙齿,长期关禁闭等等恶毒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114842.html
2002-07-04: 江西省南昌市二十三名大法弟子和三位正义之士在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至七日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枉法重判。
第三天是公开宣判,来了很多电台、电视台,到处是照相机、摄像机,也来了许多省市领导和大法弟子的亲朋好友。恶警怕大法弟子发正念,把大法弟子的手反铐在背后。
大法弟子陈宝之,被判十一年;黄宝华,十一年;黄招萍,十一年;孙文章,八年;李小青,九年;胡青英,八年;罗文斌,七年;赖辉,七年;黄东安,五年;张殿真,四年;郑敏,三年;张淑君,三年;张莉,三年;王元鹤,三年;朱士岚,三年;贺春风,三年;刘礼明,三年;曾卫春,三年。其他人分别一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4/32806.html
2001-11-17:今年的2月2日,南昌的大法弟子在各看守所和监狱安装了大法的广播。后来安装的人全部被邪恶抓住,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审判了26位学员。
胡青英,女,26岁,大学生。被非法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