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 楚雄州 >> 蔡继芬(蔡淑芬,夫施绍伟)

个人情况: 楚雄市英汉语幼儿园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楚雄州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12-20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施绍伟(施少伟,妻蔡继芬) 蔡继芬(蔡淑芬,夫施绍伟)
交叉列在: 云南 > 昆明 官渡区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引晟学校)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0-04-05: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云南省楚雄州地区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他们当中有被迫害而中年离世的,也有年轻的孕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强迫堕胎,还有年逾八旬的老人被判刑、监禁甚至殴打致伤。本文简短记述了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 ...... 施绍伟(施宗

2010-04-05: 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 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开始迫害法轮功,云南省楚雄州地区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等迫害。他们当中有被迫害而中年离世的,也有年轻的孕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强迫堕胎,还有年逾八旬的老人被判刑、监禁甚至殴打致伤。本文简短记述了十年来,云南省楚雄州部份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
......
施绍伟(施宗佩长子)、蔡淑芬夫妇: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后,施绍伟被劳教二年半,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又名:云南省禄丰县新风学校)。

蔡淑芬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劳教二年,被关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昆明大板桥)。其十岁儿子由老父母抚养。二零零四年,夫妻二人再次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老父亲施宗佩只好带着孙子到公安局及“六一零”等部门要人。最后夫妻二人被判刑三年,关押一年多后,被判缓刑,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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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1031.html

2010-03-01: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编者按:本文是云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拘留的案例的不完全统计。如果当地同修能够了解到更详细的迫害事实,请将有关案例写成更具有可读性的报导,投稿给明慧单独发表,以更有效的揭露迫害,营救法轮功学员。 99年至今云南省开远市、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州云龙县、个旧市、晋宁市、曲靖市、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

2010-03-01: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编者按:本文是云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拘留的案例的不完全统计。如果当地同修能够了解到更详细的迫害事实,请将有关案例写成更具有可读性的报导,投稿给明慧单独发表,以更有效的揭露迫害,营救法轮功学员。

99年至今云南省开远市、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州云龙县、个旧市、晋宁市、曲靖市、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

(九)姓名:蔡淑芬   年龄:44岁(1966年6月14日)      性别:女
住址:楚雄市鹿城西路十四冶二井司     工作单位:个体开办楚雄市鹿城西路57号英汉语幼儿园
2005年1月22日被楚雄市公安局非法抓捕,2005 年2月25日被逮捕,2005年10月12日释放回家。

(十)姓名:施绍伟    年龄:50岁(1960年12月17日)     性别:男
住址:楚雄市鹿城西路十四冶二井司     工作单位:个体开办楚雄市鹿城西路57号英汉语幼儿园

2004年12月5日被楚雄市公安局非法抓捕,2005年1月5日被逮捕,后被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二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53.html

2009-06-15:云南女教师揭露遭迫害事实 云南楚雄市幼教工作者、法轮功学员蔡淑芬日前申请去香港、澳门、深圳等地业务考察,在申请相关手续时,遭当地公安局拒绝办理。蔡淑芬因修炼法轮功,曾遭非法劳教,之后一直被当地邪党人员监视居住。蔡淑芬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没错,她对公安机构拒绝给她办理相关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以下是她在投诉状中揭露她遭受的迫害事实: 我叫蔡淑芬,原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一九九二年创办了一所幼

2009-06-15: 云南女教师揭露遭迫害事实
云南楚雄市幼教工作者、法轮功学员蔡淑芬日前申请去香港、澳门、深圳等地业务考察,在申请相关手续时,遭当地公安局拒绝办理。蔡淑芬因修炼法轮功,曾遭非法劳教,之后一直被当地邪党人员监视居住。蔡淑芬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没错,她对公安机构拒绝给她办理相关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以下是她在投诉状中揭露她遭受的迫害事实:

我叫蔡淑芬,原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一九九二年创办了一所幼儿园。

我自幼体弱多病,十多岁时就患有严重的脑神经衰弱和贫血症,长期失眠,导致头晕。上高中时,由于经常发烧,引发了心律不齐,一直要吃“心得宁”这种药。由于长期服药的副作用,又得了浅表性胃炎。身体状况正如俗话说的按下葫芦起了瓢,真是苦不堪言。

一九九七年,经一位朋友介绍,我抱着祛病健身的愿望,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两个月的时间,我身上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飞了。而且人从此精神起来,干多少活都不觉得累。从那时到现在,我没有再到医院看过一次病。

更主要的是,修炼法轮功后,我的人生观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原来我性格内向,心胸狭窄,什么事情都想不开,学了法轮大法后,李洪志老师教我们真、善、忍,教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遇到矛盾要找自己的原因,不能找别人的原因,凡事要为别人着想,要宽容、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要求我们要不断的把不好的心、做坏事的想法统统去掉,最后修成一个无私无我的纯正善良的人。修炼后,我再也不去跟别人争,跟别人斗,跟别人计较了,即使别人极大的伤害了自己,也无怨无恨,变得乐观、豁达、善解人意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相处的很融洽了──邻居之间、婆媳之间、姑嫂之间、员工之间都和睦相处,我真心善待每一个人,在每一个角落都是一个好人──作为女儿,我努力当一个孝女;作为妻子,我努力做一个贤惠的妻子;作为母亲,我努力做一个慈母,理智地教育好孩子,作为一个儿媳,我努力孝敬公婆,善待小姑子;在工作中,我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善待员工,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学生;法轮大法给我们带来了这样的美好──让人们身体健康,心态祥和,整体道德回升,应该说这对国家、对社会和家庭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也正是法轮功修炼人数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因为人人都想把最好的东西带给自己的亲人、朋友。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电视台和各媒体大肆歪曲、诽谤法轮功,公安也开始到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大有天塌之势。

我作为一个法轮功的受益者,当时是本着对政府的信任、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抱着一颗纯善的心,想要把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亲身经历告诉政府,让政府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还法轮功清白这样一个心情,于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七日,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上访的自由,有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的自由。可是,我们坐火车才到长沙就被警察绑架了。当时列车上有一位重病人,需要找一位医生看病,我们同去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一位李医生,就去给她看病,经诊断,李医生告诉病人,她得的病跟自己过去得的病是一样的,李医生告诉她:“我曾经在医院治了三年无效,后来是炼法轮功才好的。”受邪党蒙蔽的列车员一听说我们是炼法轮功的,立刻就在车上调集了二十多人把我们围住,在长沙强行停车,把我们押送给长沙警察,非法关押在长沙看守所。三天后,云南楚雄的警察赶到长沙把我们带回楚雄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一个月后,有六人被非法劳教,我们其余十余人被劫持到收容所非法关了一个月,后被放回家监视居住。

在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由于我说“这×教帽子一天不摘我就上访不止”,结果再次被绑架到楚雄市看守所,一星期后被劫持到云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我们何罪之有?仅仅是坐了一趟火车,说了一句真话,就遭到这种迫害。中国监狱和劳教所里非法关押着成百上千的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这真是一个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社会。

自我被关押、劳教之后,无论回到家里还是在上班,都笼罩在被监视的阴影里。我所居住的小区门卫,要随时记录我出进门的时间,我工作处的大门口经常有便衣逗留,我的工作场所经常有公安片警(专门派来分管辖区法轮功修炼者)或市“六一零”人员来“查安全”、“关心”。让我回答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这还仅仅是我看得见的。

二零零九年二月份,我市幼教系统的老师为了提高业务能力、吸收外地幼教的先进成果,自发组织到广州、深圳、香港、澳门考察。我根据国家规定到楚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时,没被批准。我认为这是违规行为。

我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只有“对国家安全不利和损坏国家利益”的人才不批准出境。请问我一个以真、善、忍为做人标准的女子怎么威胁到国家安全了?

我是自由公民,享有国家公民人身自由的合法权,执法人员和政府人员这样明目张胆的破坏法律规定、妨碍我的人身自由是非法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5/202758.html

2005-09-17:2005年1月中旬,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610在楚雄进行了一次对当地大法弟子的大绑架,共有十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已知具体情况的有:唐蕊(女云南省楚雄州技工学校教师、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劳教所被迫害近2年)、朱兰(女楚雄市第三中学图书馆管理员、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被迫害2年多)、施绍伟蔡淑芬夫妇(楚雄市英汉语幼儿园、曾于1999年分别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和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近

2005-09-17: 2005年1月中旬,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610在楚雄进行了一次对当地大法弟子的大绑架,共有十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已知具体情况的有:唐蕊(女云南省楚雄州技工学校教师、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劳教所被迫害近2年)、朱兰(女楚雄市第三中学图书馆管理员、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第二监狱被迫害2年多)、施绍伟蔡淑芬夫妇(楚雄市英汉语幼儿园、曾于1999年分别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和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近2年)、黄萍(女楚雄市二井司职工、曾于1999年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廖丽清(楚雄州电力公司职工,其丈夫董先生于2004年被绑架至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至今)、邓丽华(女曾于2002年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被迫害一年余);还有其他一些弟子现暂时不知道具体情况。

据悉,此次迫害已经由国安局直接介入,对楚雄大法弟子的迫害受到了邪恶的高度重视。到现在为止,邪恶并没有从该批大法弟子中找到任何证据,而大法弟子正念否定邪恶的一切迫害。同时由于一些大法弟子是夫妇两人同时受迫害或已经离异,造成部份同修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顾,只能寄养在亲友家中。遭受邪恶这样的迫害,对这些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邪恶计划于2005年9月对这些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83.html

2004-12-18:云南楚雄州大法弟子施绍伟蔡继芬夫妇及傅德华于2004年12月5日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楚雄市610非法抄家、绑架。虽然蔡继芬和傅德华目前已被放出,但施绍伟仍被关押继续迫害。

2004-12-18: 云南楚雄州大法弟子施绍伟蔡继芬夫妇及傅德华于2004年12月5日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楚雄市610非法抄家、绑架。虽然蔡继芬和傅德华目前已被放出,但施绍伟仍被关押继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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