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2: 大法学员李欣泽被迫害致死 狱卒之暴恶
李欣泽,内江威远大法学员,51岁,在新华劳教所,与其他大法学员一起遭受折磨,每天只有3、4小时的睡眠,甚至更少,在盛夏的烈日下,恶警故意在下午2点过后逼迫大法学员跑步,做一百个上下蹲,跑不动了就两个人拖一个人强制跑,直至倒地。有时邪恶之徒把大法学员关在其他大法学员看不见的角落,進行拳打脚踢、掐大腿神经、乳头,强行送入高温火窑中烘烤,有一次一同被送進去的年轻“包夹”人员(非法轮功学员)几分钟就昏倒了。在一个多月的残酷折磨下,50多岁的李欣泽身心憔悴,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和转化书”。20多天后,李欣泽清醒过来了,写下“声明”,表示要坚修大法。当天晚上,邪恶干警杨小龙就再一次折磨李欣泽至深夜2点以后。
在李欣泽被迫害致死后,邪恶势力为了封锁消息,编造谎言,编写了大量的假材料,让精神病医生做假分析报告,愚弄、欺骗李欣泽的家属,反过来诬陷大法。遊仙区检察院的报告中心也隐瞒了李欣泽被迫害的事实,妄图逃脱罪责,颠倒黑白。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它们的罪恶已经被记录在案,它们必将受到天理的惩罚与人间正义的审判以及在地狱中无休止的偿还它们所干下的一切。
迫害李欣泽致死的直接责任人:赵泽勇、余新才、朱大队长、邓刚、何学灵、青国权、仁青达吉、杨小龙、遊仙区驻新华检察官。
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的邪恶之徒:董海波、傅卫东、赵瑜、李长庚、黄旭、张中伟、张小刚、刘队长、黄队长、护卫队谭队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2/149470.html
2005-06-13: 亲眼目睹四川新华劳教所的残酷迫害
大法弟子李兴泽被迫害致死。另还有两位被迫害致死不知名,其中一位在一楼(103)医院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3/103942.html
2004-12-13: 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上绳”毒刑
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着令人发指的身心折磨,已涉及将6位大法弟子迫害致死,他们分别是袁圣迁、汤建平、丁峰、张晓洪、李欣泽、席志敏。劳教所长期滥用酷刑,某些恶警公开讲:“劳教所就是应该办成人间地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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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则(Li, Xingze),四川法轮功学员。2000年10月,李兴则被资阳看守所用电击等酷刑迫害致死。
李兴则在劳教所强迫干超负荷劳动,特别是砖窑里要把通红的砖抱出来,这项残酷的劳动温度环境高达80-90摄氏度,名曰“抱红太阳”,夏天都要穿棉衣、带皮帽進去,否则头发和皮肤都要被烤伤。
管教人员叫其他劳教人员毒打法轮功学员,长期不给学员自由,每天24小时监控,2-3人监控一人。只要不放弃信仰或者炼功就以各种借口体罚。学员被当成其他劳教人员训练场上的工具,几个人踢摔一个人,直至学员呕吐、晕倒也不放过。李兴则于2000年10月在四川资阳看守所遭受酷刑,被电击40分钟并戴脚镣。李兴则就在这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下失去了生命。
2002年9月4日,四川大法弟子李欣泽被绵阳市新华劳教所用电击等酷刑迫害致死。
2002年8月,李欣泽在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遭受酷刑,被电击40分钟并戴脚镣。在劳教所强迫干超负荷劳动,特别是砖窑里要把通红的砖抱出来,这项残酷的劳动温度环境高达80-90摄氏度,名曰“抱红太阳”,夏天都要穿棉衣、带皮帽進去,否则头发和皮肤都要被烤伤。
管教人员叫其他劳教人员打大法弟子,长期不给大法弟子自由,每天24小时监控,2-3人监控一人。只要不放弃信仰或者炼功就以各种藉口体罚。大法弟子被当成其他劳教人员训练场上的工具,几个人踢摔一个人直到后者呕吐、晕倒也不放过。我亲眼目睹我的功友李欣泽在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下失去了生命。
2004-04-12: 迫害单位:自贡汇东分局、610办公室、绵阳新华劳教所等
李新策 男,43岁,生前属市公共汽车公司虎头桥汽车修理厂修理工,家住自井区解放桥松毛山
李新策过去体弱多病,后来炼了法轮功达到了身心健康。他为人正直敢于话真话。迫害开始以后,他曾两次到北京依法上访,向政府反映炼法轮功后获得的益处,希望政府能够对法轮功重新调查,重新评价,停止迫害。然而却被非法扣留。被后送回自贡市看守所关押。2002年3月被非法送进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2002年9月4—5号被迫害致死。家属发现其后脑有一个洞。劳教所为掩盖事实真相对外进行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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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被迫害只有三个原因:①敢于说真话,到北京依法上访;②敢于揭露迫害和欺骗性的宣传,向群众散发真相材料;③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坚持炼功。
1 迫害致死人数1人。非法劳改人数7人以上。非法劳教9人以上。
2 非法关押人次数100以上(关押期内恶警用铁链,殴打等方式进行折磨)
3 非法办洗脑班至少三次(三多寨,五四军医院,汇东某楼空房内)
4 凡遇敏感日(4·25,7·20,5·1,国庆等)恶警经常无故绑架法轮功学员,并进行经济勒索。
5 非法抄家没收私人财物数十次。
6 数百人被写上了用于迫害的“黑名单”。
7 进行非法监视,监听,跟踪,电话窃听等。
8 近月大安地区恶警非法抓捕2人劳教。
非法判刑案例
迫害单位:大安区分局一科、610办公室、某监狱
杨泳宜 女孩子60多岁 邓关盐厂原盐站退休职工
家住大区红旗路4栋
她炼法轮功后一身无病,而且为人正直善良。迫害开始后她仍然坚持修炼,曾去北京上访,在成都被公安截回关押。她为了抵制这场对“真善忍”信仰的迫害;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免受新闻宣传的欺骗,她经常向群众散发真相材料,曾数次被关在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3年,至今仍在四川某监狱受迫害。
非法抄家关押案例
迫害单位:自流井区国安大队、610办公室,迫害人:任,李,罗等多名不法人员。
受害人:谢,李,冯,唐,罗,谢等大法弟子
迫害经过:居住三八路、火车站一带的六名法轮功学员(二男四女),平均年龄60多岁,他们信仰“真善忍”,炼功后达到一身无病。镇压以后坚持炼功。2002年9月1号,自流井区国安大队对以上六名炼功群众突然进行非法抄家,没收私人物品,并强行将人绑架到市看守所关押。
2003-12-17: 李新第,男,43岁,生前属自贡市公共汽车公司(虎头桥)汽车修理有条有理厂修理工。因两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2002年3月被送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2002年4—5月被迫害致死。
其家属在查看遗体时,发现其脑后部有一个坑。绵阳新华劳教所为逃避责任,隐瞒事实真相,对外声称是“自杀”。
李新第生前曾于2000年2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扣留后送自贡市看守所关押。2002年春节第二次到北京去上访,被遣送回在自贡市看守所关押。后被非法判劳教。
自贡市公安政保(813-4702024)一男警日前证实,李新第去年死于劳教所。该男警果然称李新第是“自杀”,并回答记者称李的头上有坑是因为他撞墙而死所致,但该男警没有解释“撞墙自杀”为何会在遗体脑后部留下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