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7: 2004年10月份(中旬),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继上次迫害大法弟子后,再次绑架了七、八名大法弟子。恶警为完成罚款指标,残酷迫害大法弟子,最近公开叫嚣,“拿钱放人”。有的大法弟子家属为减轻家人痛苦或为早日放人,不得不花巨资交罚款,有的被勒索、罚款高达5-6万元,还被迫强行给赞助建筑材料等。由此,更加助长了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嚣张气焰。
大法弟子贾秀芹,女,59岁,被脱光脚,站黄豆粒三个小时。
大法弟子伊桂玲,女,36岁,遭受大背扣、用钉子扎伊手指尖、手心及双肩的酷刑被曝光后,邪恶之徒不知悔改,继续对她迫害。在大背扣的基础上,还在背扣里塞上三块砖头。
大法弟子于明胜,男,60多岁,被各种酷刑折磨死过去多次。
由于伊桂玲、贾秀芹、于明胜不顺从不交罚款,被分别判非法劳教一年、两年、三年。于2004年11月11日早6时被分别送哈尔滨女子劳教所,和绥化劳教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