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6: 我叫匡森,男,汉族,现年48岁,家住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鳌鱼村一组,我是1996年9月底修炼法轮功的,自从修炼后我的身体健康了,道德提升了,再也没有得过病。99年7月20日,江××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后,我为了说句公道话、向世人讲清真象,于2000年6月19日全家进京上访,却被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贺峥嵘一伙以我“煽动别人上访”为由非法判劳教一年半,送入新开铺劳教所,后又超期关押193天,现有解教字第15544号为证。我妻子谭绿荣因上访被祁东县步云桥镇干部肖忠非法罚款5000元,强行收取生活费288元,非法关押24天,现有步云桥镇肖忠写的收条为证。在此期间,我们全家遭受着惨无人道的迫害,现将事实控告如下:
2000年6月21日早上我们与另一位同修到了北京,在市“马管营”处,被便衣警察非法抓捕,关押于丰台区看守所9号监房。看守所怂恿罪犯用胶鞋底打我的脚胫骨,用手指掐肉,用水灌,对我进行拳打脚踢,我身上被他们毒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到第三天不法人员又把我转到了衡阳市驻京临时办事处非法关押,衡阳市一警察非法搜走我现金900元,连张清单都没有。几天后,有人打开了窗子,我们正念走出了。
第二次是7月19日我与妻子谭绿荣共四人一起再次去北京上访,22日夜晚在军事博物馆的公园里被警察非法抓捕,关押于海滨区公安局的一间房子里,这间房子装有的空调是专门用来整人的,他们把温度调到最低档,冷、冻了我们一个晚上。当时我与同修周光权在一起,第二天被衡阳市警察劫持到衡阳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三天后又转回祁东拘留所。
政保股股长贺峥嵘非法审问我时说:“有办法叫你说实话”,接着便用最毒辣的酷刑“背宝剑”来折磨我,他强行将我双脚跪地,把我的双手一上一下反铐于背后,还骑在我的背上用双脚膝强压我的双肩,致使我的手越来越痛。
紧接着警察李伟站过来,用一米多长的圆竹棍,来打我的双手腕等处,并说:“看你去不去北京了”。后于8月6日我被转往看守所9号监房,经常被一个姓邓的罪犯用扫把打我,用汤匙弹打我。
到10月份,我被非法判劳教送往衡阳市劳教所,他们拒收,又被转回。11月底我被劫持往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八教队,三天被分到专门非法迫害我们大法弟子的七二八分队,派了两个罪犯每天24小时管制我们,不准我们打饭、打开水、洗衣服、洗澡,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
有一天我在黑板写上“罪海无边,回头是岸”八个字,意在提醒不能被所谓的“转化”,要坚信大法。警察知道了,把我另外安排到了二大队(原四大队合并),警察熊焕经常骂我是神经病。后来警察崔魏、杨小平、杨晓波来做所谓的“转化”洗脑,都被我讲得他们无言以对。他们利用罪犯来打骂我们,有一次安排了湘潭县罪犯肖志平来夹控我,有时他们看我完不成生产任务,就不准我睡觉,做快了说没做好再返工,做慢了说偷懒,经常刁难我们。
有一次我妻子带着6岁的小孩匡广来见我,而且以前警察欺骗我妻子交钱办了接见证。来后却不准见面,只同意小孩见面。可我见到小孩时,只允他大声哭着,流着眼泪。现有接见证为凭,证号是G441。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却被非法抓来让罪犯管制,亲人来了不准见面。而且警察还说:他们打人骂人了就“转化”了,才能放走,这是在干什么啊?这不是在教人变坏吗?这不是使社会变坏吗?
我的妻子谭绿荣第一次带小孩上北京回来后将小孩放在朋友家里,7月19再上北京被非法关押在西城派出所,被一个警察用摩托车链子锁住后猛打头部及全身,并要她跪着,然后站在她双脚胫骨上猛踩,并说“看你来不来北京了”。23日被转回祁东拘留,贺峥嵘非法审问时用米多长的木棍,打她手脚骨头,逼问她到北京去的情况。
到8月17日,朋友知道了我妻子已关入拘留所,便把大女儿匡娇13岁,大儿子9岁,小儿子6岁都带到了拘留所。三个小孩(都是大法小弟子)想与妈妈在一起,后被警察周佑忠知道了强行赶走,匡娇哭着流着眼泪,喊着妈妈,匡广也哭着,三个小孩无可奈何的被赶了出去。谁知到了家里,门已被贼撬开,很多东西被偷走,没有吃的东西,孩子们只好捆着肚皮过了一夜,第二天同修知道后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