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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凤茹
郑凤茹
女, 55
个人情况: 原甘肃省建筑工程二公司职工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2005年9月 迫害致死 (2006-01-16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11-15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1068(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唆使家人进行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甘肃 > 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法制教育学校,早期也称教育基地、教育中心)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9-06-22:兰州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综述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甘肃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六一零”在省、市政法委的直接

2009-06-22: 兰州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综述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甘肃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六一零”在省、市政法委的直接驱使下,与当地公、检、法、司互相勾结,十年来,采用密谋、威胁、恐吓等邪恶流氓手段,对城关区上百名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绑架、关押、判刑。多人被迫害致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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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郑凤茹,女,五十五岁左右,原甘肃省建筑工程二公司职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绑架至龚家湾洗脑班。短短的几个月,将原本身体健康的郑凤茹迫害的身体虚弱,并患了严重的高血压。但恶人还不放人,也不许唯一的儿子去见她,逼迫郑凤茹写“三书”。大约是二零零五年七月,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在不清醒的状态下,郑凤茹昧着自己的良心写下了“三书”,恶徒才放人。巨大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非人迫害,终致郑凤茹精神崩溃,于二零零五年九月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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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203200.html

2008-09-24: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的罪恶 所谓的“兰州市法制培训学 校”是一个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的地方(下称“龚家湾洗脑班”),对外的幌子是:兰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早期称教育基地、教育中心,位置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龚 家坪北路136号的一个旧仓库,于2001年12月开办,是甘肃省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是一个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场所,是黑社会私设的刑 堂。 “龚家湾洗脑班”恶徒们为了自己的现实

2008-09-24: 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的罪恶
所谓的“兰州市法制培训学 校”是一个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的地方(下称“龚家湾洗脑班”),对外的幌子是:兰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早期称教育基地、教育中心,位置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龚 家坪北路136号的一个旧仓库,于2001年12月开办,是甘肃省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是一个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场所,是黑社会私设的刑 堂。

“龚家湾洗脑班”恶徒们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置法律道德于不顾,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视法轮功学员生命如草芥,七年多来,迫害了近四百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致残多人。

“龚家湾洗脑班”恶徒以祁瑞军(邪党书记)为首,杨东晨、孙强、杨文泰、全润、王东等为头目,刘鑫、穆俊、鲁亮等十几名为打手,魏依川、杨继刚、乔厚全、秦红霞、巨有华、何丽霞等保安、陪员为帮凶。由于恶徒对外封锁消息,以下曝光的罪恶也仅是冰山一角。

一、邪恶迫害手段

“龚家湾洗脑班”恶徒们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从精神、经济及肉体迫害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1、 精神迫害:洗脑班雇用了大量的陪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一对一或二对一,住单间逐个迫害。“陪教”人员24小时监视陪伴,不准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制造 压抑恐怖气氛。“帮教”干部、保安、“陪教”因其所谓的“工作”性质的阴暗性,从来不为社会创造任何财富,常年无所事事,经常白天黑夜大呼小叫的以打扑克 打发日子,甚至用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来取乐,夜间经常听到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

洗脑班对于坚定不“转化”者,不准家属探视,甚至610国安队和公安局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到这里后,连家属都不通知。洗脑班恶徒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听诬蔑大法和师父的电视或说教,不许睡觉,轮番轰炸。

2、 经济迫害:实行连坐制,有单位的从法轮功学员的工资中扣除(包括陪教人员的生活费,每天每人50员)这样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每月就要承担3000以上甚至五 六千元的经济负担,没有工作单位的则有恶警用抄家、索要或威胁家属的卑鄙手段获取钱财。更有甚者强行从家属工资中扣除。

3、酷刑迫害:洗 脑班恶徒用辱骂、殴打、野蛮灌食、绳绑、背铐、吊铐、不给水喝、不许睡觉、不让大小便、关地下室等手段,七年来迫害了近四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迫害 的达三百多人。法轮功学员被背铐、吊铐在单人床、高低床床头或禁闭室、地下室铁门上,三、四天后手脚、小腿、大腿开始浮肿,有的全身浮肿,手腕铐烂流血, 手脚胳膊腿伤残,人精神恍惚,身体虚垮。很多女法轮功学员例假,大小便拉在了裤子里,持续几天、十几天、几十天甚至几个月。中共邪恶之徒真的丧尽天良毫无 人性。

二、部份被迫害案例
……
3)郑凤茹,女,55岁左右,原甘肃省建筑工程二公司职工。2004年10月26日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绑架至龚家湾洗脑班。短短的几个月,将原本身体健康的郑凤茹女士迫害的身体虚弱,并患了严重的高血压。但恶人还不放人,也不许唯一的儿子去见她,逼迫郑凤茹女士写“三书”。大约是2005年7月,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在不清醒的状态下,郑凤茹昧着自己的良心写下了“三书”,恶徒才放人。巨大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非人迫害,终致郑凤茹精神崩溃,于2005年9月含冤去世。
……
以上仅是部份迫害案例,希望知情者和有正义的善良人提供更多的详实材料。

三、勒索、“贩卖”法轮功学员

中共恶党从上到下,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腐败霉烂。所谓的“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把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作为人质,敲诈勒索,大发横财。凡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每月给洗脑班三千元的“转化”管理费,洗脑班派专人催要这笔赃款。邪党人员酷刑威逼“转化”,赚所谓的“转化奖励费”。洗脑班每 “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上面奖5000-10000元。

洗脑班虚报陪员名册,冒领工资。有陪员领工资时,偶然发现工资名册上竟然有离开一年多陪员的名字。洗脑班人员私收现金,中饱私囊。有一些法轮功学员家属为使亲人少受痛苦,不得不违心的给恶徒祁瑞军送钱,如张涛的哥私下给祁七至八千元,女法轮功学员王水利、徐某的家人也给祁七至八千;2007年芦的家人给1600元;2008年侯的家人两次给4000元。这是现在暂时知道的,不知道的不知还有多少。

历史上黑人曾被利欲熏心者当作奴隶贩卖赚钱,人们绝想不到“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恶徒,在对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家属搜刮不上钱财后,就将法轮功学员高价“卖”给劳教所。2006年5月中旬,洗脑班将女法轮功学员董国红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兰州山崖女子劳教所,劳教所出价2万元并盖有该所印章的“红头手续”就在祁瑞军的文件夹里。同年洗脑班将女法轮功学员李玉霞、刘秀萍“卖”给了兰州山崖女子劳教所,将罗永德、包剑锋“卖”给平安台劳教所。 2008年,又将女法轮功学员吴胜和“卖”给了山崖劳教所。

“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成立以来,最少也向劳教所“贩卖”了20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4/186485.html

2007-04-20:兰州市公安局26处习明杰等恶警犯罪事实 大法弟子康西华被非法抄家,人被绑架到第一看守所,后非法劳教1年6个月。 郑凤茹、万贵福、刘兰香(民勤县医院职工)三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及魏秀珍等七里河区大法学员被绑架遭受迫害,都是习明杰亲自带人抓捕的。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0/153141.html

2007-04-20: 兰州市公安局26处习明杰等恶警犯罪事实
大法弟子康西华被非法抄家,人被绑架到第一看守所,后非法劳教1年6个月。

郑凤茹、万贵福、刘兰香(民勤县医院职工)三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及魏秀珍等七里河区大法学员被绑架遭受迫害,都是习明杰亲自带人抓捕的。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0/153141.html

2006-01-16:兰州法轮功学员郑凤茹在迫害中离世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郑凤茹,2004年10月26日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绑架至龚家湾洗脑班,承受巨大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非人迫害。后又被恶党恫吓的儿子软禁、隔世,终致精神崩溃,于2005年9月含冤去世。 郑凤茹,女,55岁左右,原甘肃省建筑工程二公司职工。原本身体多病,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得到了净化,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她诚实善良,吃苦耐劳,乐于助

2006-01-16: 兰州法轮功学员郑凤茹在迫害中离世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郑凤茹,2004年10月26日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绑架至龚家湾洗脑班,承受巨大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非人迫害。后又被恶党恫吓的儿子软禁、隔世,终致精神崩溃,于2005年9月含冤去世。

郑凤茹,女,55岁左右,原甘肃省建筑工程二公司职工。原本身体多病,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得到了净化,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她诚实善良,吃苦耐劳,乐于助人。

但是自99年邪恶发起了对大法的迫害,郑凤茹女士曾2次去北京上访,被无辜关押数次,后流离失所。2000年、2001年几个月,郑凤茹被单位和当地派出所逼迫天天到单位保卫科学习攻击法轮功的材料,并威胁说如果不去就抓走关到黑屋子里。2001年1月份某天,郑凤茹因拒绝天天去保卫科报到,被6名警察从家中带走,与几名吸毒分子关押在一起一天一夜,后转移到某戒烟所洗脑班强制转化,家中只剩一上学的儿子。

2004年10月26日晚,七里河公安分局的恶人将郑凤茹女士从租住的房屋内绑架至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非人迫害。短短的几个月,将原本身体健康的郑凤茹女士迫害的身体虚弱,并患了严重的高血压。但恶人还不放人,也不许唯一的儿子去见她,逼迫郑凤茹女士写“三书”。大约是2005年7月,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在不清醒的状态下,郑凤茹女士昧着自己的良心写下了“三书”,邪恶才放人。

中共对人精神的摧残更甚于对一个生命肉体的折磨。恶人对郑凤茹所做的一切摧毁了她做人的尊严,令她生不如死。回到家后,儿子由于受到中共的恐吓,将母亲送往安徽老家与外界隔离,使郑凤茹女士无法恢复正常人的生活。她身心俱惫,终致精神崩溃,于2005年9月含冤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6/118768.html

2005-10-02:曝光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罪恶黑幕 私闯民宅绑架:大法弟子郑凤如在家中被闯入的恶警将其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111615.html

2005-10-02: 曝光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罪恶黑幕
私闯民宅绑架:大法弟子郑凤如在家中被闯入的恶警将其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111615.html

2004-11-13:甘肃兰州大法弟子邢元贵于九月的一天去黄河边散步,碰到一个曾学过大法的人,此人称他自己还要继续学法,并问他有否真象资料,老邢给了他资料后,此人立即就给公安局打电话举报。 次日二十多个公安将老邢的家包围,并将老邢绑架。审问老邢资料是哪来的?老邢告之是一个小伙给的,三天后将老邢放回让其找到那小伙,并每天打电话催问。当恶警们得知没找到那小伙时,于十月四日又将老邢绑架,现邢元贵下落不明。 甘肃

2004-11-13: 甘肃兰州大法弟子邢元贵于九月的一天去黄河边散步,碰到一个曾学过大法的人,此人称他自己还要继续学法,并问他有否真象资料,老邢给了他资料后,此人立即就给公安局打电话举报。

次日二十多个公安将老邢的家包围,并将老邢绑架。审问老邢资料是哪来的?老邢告之是一个小伙给的,三天后将老邢放回让其找到那小伙,并每天打电话催问。当恶警们得知没找到那小伙时,于十月四日又将老邢绑架,现邢元贵下落不明。

甘肃兰州大法弟子郑凤茹,女,55岁左右,于十月二十六日晚被恶警从家中绑架至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同时,被抓的还有一到她家的弟子小朱。

兰州的邪恶势力仍到处盯梢、绑架大法弟子,敬请兰州所有大法弟子尽快形成坚不可摧的整体,加强正念制止邪恶,营救同修脱险。在此我们也警告那些至今执迷不悟的邪恶之徒,必须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否则罪责难逃。要记住善恶终有报,当遭恶报时才后悔,已晚矣!

兰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931)

2024-10-10: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22号,邮编730030
电话:0931-8735869
局长李嘉树。
政委孙文杰
纪委书记刘永红
政治部主任吴宝权

2024-04-28:
陈警察电话:18794755215

2024-02-08: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大道
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4400、0931-8434499、0931-4605502
所长李奎:13399311430
教导员张彦龙:13399318360
副所长郭垳:13399312049;警号:012435
张勇:13399311379;警号:011138
吴永平:13399313261;警号:012335
吴景栋:13399313330;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李莉:1339931131;警号:011092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队长:杨雨玫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011114
驻监检察院:魏成、房保国、
监督:0931-4605512
特邀监督员
刘志文:13909495589
马龙戈:13893222718
郝一颖:13893117888
朱天垣:13919153137
翟丽霞:15682820888
朱旭东:13919158584

2024-01-11: 兰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路595号,邮编730000
院长:王永平
副院长:卓俊林、郝光林、张瑗、李世璠、肖蒙
执行局:局长张文威
办公室:主任刘晓明0931-8563322副主任陈以新0931-8563139
秘书科:
科长张永亮0931-8563138
刘斌0931-8563305
王芹0931-8563134
李亚男0931-8563136
何骏先0931-8563138
综合科:副科长何云田0931-8563136
刑一庭
庭长柴周鸿0931-8563190
副庭长董清梅0931-856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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