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 红河 开远市 >> 李俊青

男, 57
出生时间: 1947年5月
个人情况: 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小龙潭发电厂保卫科职工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2002年12月17日 迫害致死 (2004-11-07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11-0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1325(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工人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受迫害程度:酷刑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李俊青 陆荟屹(丈夫李俊青)
交叉列在: 吉林 > 长春 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九台劳教所,男,女)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0-03-01: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编者按:本文是云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拘留的案例的不完全统计。如果当地同修能够了解到更详细的迫害事实,请将有关案例写成更具有可读性的报导,投稿给明慧单独发表,以更有效的揭露迫害,营救法轮功学员。 99年至今云南省开远市、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州云龙县、个旧市、晋宁市、曲靖市、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 曲

2010-03-01: 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编者按:本文是云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拘留的案例的不完全统计。如果当地同修能够了解到更详细的迫害事实,请将有关案例写成更具有可读性的报导,投稿给明慧单独发表,以更有效的揭露迫害,营救法轮功学员。

99年至今云南省开远市、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州云龙县、个旧市、晋宁市、曲靖市、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
曲靖
开远:

一、姓名:李俊青     年龄:1947年生      性别:男
原住址:云南省开远市西南路滇南小龙潭发电总厂新区33幢201室
工作单位:云南省开远市滇南小龙潭发电总厂保卫科

李俊青于2002年5月份外出,携带大法真相资料在吉林省延吉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饮马河劳教所,短短数月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李俊青的妻子陆荟屹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

李俊青于2002年5月份外出旅游,因携带大法真相资料在延吉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饮马河劳教所,至同年12月17日我(李俊青之妻)突然接到该劳教所电话,告知李俊青因病4天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中午,我丈夫单位保卫科科长兼“610”主任余朝满等3人与丈夫的兄弟李彦青和儿子李奇蓬到长春去领尸。其间,一切费用包括火化费、骨灰盒费用等都由我们自理(除儿子的火车费用单位付给外)。而且至今没有得到过一张拘留凭证,但在清理遗物中,我得到了几份李俊青在九台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时的《 年 月劳教人员考核积分表》,从中获得一些管教人员的名单提供如下:曾曦(大队领导)、高磊(管教员)、唐波(教育队大队的司法干警)、卢长太(教育队分队的司法干警)、在管教员评语里有王志刚的印章、谢明利(司法干警)、教育科一刘姓人员。还有单位提供给我的长春九台市人民医院开给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一份(注: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也只是其中一小部份)。

注:我作为受害者妻子质疑,长春饮马河劳教所通知的死亡时间是2002年12月17日,而李俊青的单位开出的证明、以及开远市公安局派出所给的死亡证书,死亡时间竟然是2002年11月17日,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通知的死亡时间相差一个月。而且在李俊青死亡前,单位领导人王勇书记和保卫科科长余朝满及“610”主任何爱娟三人10月中旬一同去看望过李俊青,还曾回来告诉当时刚从监狱被迫害回来的我。另,我还对《 年 月劳教人员考核积分表》质疑,这份表格共3份,其中2002年9月30日和10月29日两份,字迹清楚,而2002年11月30日的一份,却字迹模糊,且与云南省开远市公安局以及丈夫生前单位开给的证明(死亡时间是2002年11月17日)相差3天,也就是说我丈夫李俊青17日已经死亡,那么在长春饮马河劳教所接受管教的李俊青30日怎么还能活着?第三,我因一直还在被迫害,所以无从考证,长春饮马河劳教所和九台劳教所是否同一劳教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53.html

2006-06-03:我的丈夫李俊青冤死他乡 我叫陆荟屹,是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保卫科职工李俊青之妻。1999年迫害开始后,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这期间,孤独寂寞的丈夫去延吉旅遊,因身带真相资料,被劫持到长春饮马河劳教所,几个月后被迫害致死。(曾报导)更甚者,长春饮马河劳教所通知我的死亡时间是2002年12月17日,而我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开出的证明、以及开远市公安局派出所给的死亡证书,死亡时间竟然是200

2006-06-03: 我的丈夫李俊青冤死他乡
我叫陆荟屹,是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保卫科职工李俊青之妻。1999年迫害开始后,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这期间,孤独寂寞的丈夫去延吉旅遊,因身带真相资料,被劫持到长春饮马河劳教所,几个月后被迫害致死。(曾报导)更甚者,长春饮马河劳教所通知我的死亡时间是2002年12月17日,而我丈夫生前所在单位开出的证明、以及开远市公安局派出所给的死亡证书,死亡时间竟然是2002年11月17日,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通知我的死亡时间相差一个月。

他们为甚么要骗我?在隐瞒甚么?我丈夫死的真冤!

今年56岁的我于1996年底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努力修去那些不好的言行,多年的心脏病、肾脏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多种疾病渐渐消失了。丈夫看到我修炼法轮功后身心的变化,知道大法好,1997年底也炼起了法轮功;大法书他也看过,由于没有真正理解修炼,又受党文化无神论的毒害,对神佛的存在不完全相信,只炼动作,但丈夫知道大法是教人向善的,常说:如果都按《转法轮》这本书做,就不会有贪官污吏了。

2001年我因去散发真相传单,2月13日被非法抓捕,关押于开远市看守所。几个月后,又被送往昆明女子劳教所非法判劳教一年半。丈夫到劳教所看我,每次警察都叫他劝我转化,他心里明白大法是好的,所以他甚么也没说。警察就说:不转化是出不去的,如坚持下去,大不了政府贴一颗子弹。我当着丈夫的面说:我不想苟且偷生,昧着良心去伤害师父、伤害大法,就是死在劳教所也要说真话。丈夫看到我坚定的态度,心想我可能出不去了,他感到很难过。回家后,感到孤独寂寞,家里就他一人(儿子外出打工),便于2002年5月利用补休去吉林旅遊散心。

我被超期关押一个多月于2002年9月17日才放回家,到家才知丈夫在旅遊到延吉时被抓了。2002年7月13日在一个旅行社他们从我丈夫的包里搜出大法真相资料“善良的人们请来了解法轮功真相”。我出来时他已被抓两个多月了,也不知被关何处。直到10月12日丈夫给我妹妹打电话,说他被关在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我给丈夫写了两封信,但都未到他手上。

2002年10月,大概是27日,丈夫给我来了电话,告诉我他单位的总厂书记王勇、610主任何爱金、保卫科长余朝满去饮马河劳教所看他。丈夫生性胆小又憨厚老实,在他们回云南后才在电话中叫我去请求领导把他接回云南。我说我早已说了,他们说不行。我问丈夫判了他多长时间,他说不知道,也许过完年可以回来。我再想问为甚么被抓时,他已放下电话了。

2002年12月17日上午10点钟左右,丈夫单位的保卫科长,610主任和党办书记到我家问我:想回娘家住一段时间吗?他们可以用车送。我说等我丈夫李俊青回来一起去。我们聊了十多分钟,我家电话响了,一个讲普通话的男子问我:是不是李俊青家?我答:是的。他接着说:李俊青生病四天,送医院抢救无效,于今天早上7点多去世。我一听“去世”二字,就像当头一棒,电话一丢,昏倒在地,下面他讲的话甚么都没听到,是保卫科科长捡起电话接着听。

我丈夫在单位历年身体检查中都没有甚么病,而且我家一个在长春的亲戚还到饮马河劳教所送衣服时看到他人也不瘦,也能吃,身体很好,怎么突然死于长春呢?

2005年我到丈夫单位要死亡证书和单位证明时,我看到死亡时间竟是2002年11月17日,根本不是12月17日。我又到开远市公安局派出所要死亡证书时,死亡时间也是11月17日──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通知我的死亡时间相差一个月。

中共恶党从上到下以国家暴力迫害我们善良的老百姓,给我们一家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单位领导、各级610人员几天一次上门做我的洗脑工作,怕我上访,派人守在我家楼下,对我進行监视迫害,使我失去自由。

古时窦娥有冤还能去喊冤,而在中共政权下的中国,以国家形式迫害死我的丈夫,还不准我喊冤,真是暗无天日,黑白颠倒!就因为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中共就置我们于死地。

我相信善恶一定必报!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我丈夫的冤死一定会得到昭雪。

云南开远市小龙潭电厂党委书记:王勇0873-6515213(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3/129504.html

2004-11-07:李俊青,男,1947年5月生,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小龙潭发电厂保卫科职工,由于看到妻子陆荟屹修大法后的身心变化,受其影响读过《转法轮》。 2002年7月13日,在其妻子被非法劳教期间,李俊青独自一人到延吉旅遊,因身上带有几份法轮功真像材料,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劳教,2002年10月,李俊青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给妻子陆荟屹打了电话,大概讲了三分钟,意思说2003年春节后他就可以回家了。 但是,时

2004-11-07: 李俊青,男,1947年5月生,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小龙潭发电厂保卫科职工,由于看到妻子陆荟屹修大法后的身心变化,受其影响读过《转法轮》。 2002年7月13日,在其妻子被非法劳教期间,李俊青独自一人到延吉旅遊,因身上带有几份法轮功真像材料,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劳教,2002年10月,李俊青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给妻子陆荟屹打了电话,大概讲了三分钟,意思说2003年春节后他就可以回家了。

但是,时隔不久,2002年12月17日,长春饮马河劳教所打电话通知其妻子陆荟屹说:李俊青患“糖尿病”,生病四天,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02年12月17日早上4点多钟去世。

李俊青身体一直很好,从来没有“糖尿病”病史,怎么会死于糖尿病呢?随后,李俊青的儿子和其兄弟到长春饮马河劳教所接骨灰,劳教所没有出示任何证明,到底李俊清死于何种原因,我们相信真像总会有大白于天下的那天。

2004-10-20:云南大法弟子陆荟屹的丈夫李俊青于2002年7月13日到延吉旅遊时,因身上带有法轮功真像材料被劫持進长春饮马河劳教所,于2002年12月17日被迫害致死。 云南大法弟子陆荟屹的丈夫李俊青,是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小龙潭发电厂保卫科职工(1947年5月生,看过《转法轮》但没有深入修炼)。 2002年7月13日,陆荟屹的丈夫李俊青独自一人到延吉旅遊,因身上带有法轮功真像材料,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

2004-10-20: 云南大法弟子陆荟屹的丈夫李俊青于2002年7月13日到延吉旅遊时,因身上带有法轮功真像材料被劫持進长春饮马河劳教所,于2002年12月17日被迫害致死。

云南大法弟子陆荟屹的丈夫李俊青,是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小龙潭发电厂保卫科职工(1947年5月生,看过《转法轮》但没有深入修炼)。

2002年7月13日,陆荟屹的丈夫李俊青独自一人到延吉旅遊,因身上带有法轮功真像材料,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2002年10月,陆荟屹接到丈夫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打来的电话,大概讲了三分钟,意思说2003年春节后他就可以回来了。但是,2002年12月17日,她丈夫所在单位书记和保卫科长来到家中,突然问她是否想回老家,他们可以用车送。相隔10分钟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打电话通知陆荟屹:李俊青患糖尿病,生病四天,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02年12月17日早上4点多钟去世。陆荟屹丈夫身体一直很好,从来没有糖尿病史,随后,陆荟屹的儿子和李俊青的兄弟到长春饮马河劳教所接骨灰,劳教所没有出示任何证明。

陆荟屹的丈夫李俊青在云南省开远市电业局小龙潭发电厂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年,就因为他身上带有法轮功的真像材料就被非法劳教,受迫害去世,去世后连丧葬费都不给家属。

陆荟屹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1年1月因散发法轮功真像传单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延期至2002年9月才释放。回到家,家中清贫得无一粒米存粮,单位职工出于关心送点吃的给她,单位领导知道后就找这些人谈话,并规定单位职工不准去看她,不准和她来往,不然就扣工资。陆荟屹从劳教所回家后,一直被监视居住,而且恶人规定她每天早晚必须到厂门卫值班室报到,才能领到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费;她到亲戚朋友家也不得安宁,经常被当地610骚扰。由于陆荟屹坚持修炼法轮功,现在单位又停发了她每月100元的生活费。

善良的朋友、李俊青生前的领导、同事、亲友:当你们看到陆荟屹一家被江氏集团迫害得家破人亡,李俊青为其工作了数十年的单位连起码的人道主义都没有,他的妻子陆荟屹只因修炼法轮功,连最低生活标准都达不到的100元生活费都被克扣了,还把这一切迫害栽赃给法轮功,天理何在?人的良知哪儿去了?

我们呼吁善良的人们,不要再被江氏集团的欺世谎言所去蒙蔽,应该起来制止这场践踏《宪法》,侵犯人权,对人类造成灾难的迫害。

红河 开远市联系资料(区号: 873 )

2020-08-29: 开远市检察院办公室0873-72228627222593,传真8737226656
案管中心8733062249
检察长:
副检察长:杨海兰(女、检察官)、尚俊秀(女、检察官)、陈清红、杨志
检察一部8733062246,承办检察官郭建刚(音)15750090208
开远市公安局873721250008737231046 8737212526
国保大队长徐永平、马崇宁、邹瑞娟

2020-08-27: 红河州看守所值班电话:(0873)3860035
开远市检察院批捕科:(0873)3062246

开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李顺先(警察/此次具体办案人员):13649635292
张明磊(警察):13988075633
林俊杰(教导员):13577347285

2020-07-22:
开远市检察院批捕科:(0873)3062246

开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李顺先(警察/此次具体办案人员):13649635292
张明磊(警察):13988075633
林俊杰(教导员):13577347285

2014-06-05: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铁路法院要对法轮功学员蒋长德、周吉华、许凤英、白美,在6月10日非法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马劲森,慧心谋,李成稳。审判员:刘忠,书记员:严岱。

电话:0873--3132528

2011-06-04: 贵州省望谟县公安局
恶警电话:15334102217、15268790293

2011-04-28: 部门:开远市国安、电厂保卫科
负责人:刘勇杰、徐永平、盛利
在任职位和任职时间:刘勇杰时任开远市国安大队长(2002年以前)
徐永平时任国安副 队长(2008年以前)
盛利为国安人员(2009年以前)
现在何处:刘勇杰调离
徐永平现升任国安大队长
盛利现调西城公安分局任指导员

2010-03-01: 参与抓捕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实施抓捕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部门:开远市公安局、开远市国安、开远市“6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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