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3:2004年8月,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成立了一个以何金生、赵太龙、程秀山、丁意会、王永、尹向东等为首的迫害大法弟子的专案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尹桂玲、孙波、贾秀亭、薛金凤、张美容、孙广艳等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和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李晓杰并进行非法关押。在没有任何理由、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掠走大量法轮功书籍、存摺、电脑等贵重物品。依据我国《刑法》第238条、245条、397条、251条及《宪法》第36条规定,桃山公安分局和参与此事的执法人员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