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3: 陈洪波,男,30多岁。达州市渠江钢铁有限公司职工。2001年8月,他为了讲清真象,使世人免受其害,在厂内挂图旁粘贴“法轮大法好”的标语被非法拘捕、抄家,拿走大法书籍等,一直被关在通川区看守所。2002年,陈洪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通川区看守所为抗议非法被抓而绝食,遭强行插管灌食迫害。后送德阳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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