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3: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拆散家庭案例简述》补充
2019年11月21日发表的《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拆散家庭案例简述》一文中,统计的江苏省被拆散家庭的例子,据知,江苏省沛县在02-06年因多次去北京上访,向民众讲清真相,不放弃法轮功信仰而被迫害关押进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中就有3人的家属被逼与妻子离婚,他们是:
◇王新春(被判离婚时,儿子尚年幼,判给了丈夫,使孩子很小就失去了母爱,心理受到极大伤害。王新春本人因在监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至今未再婚,由年迈的母亲照顾她的日常生活)
◇陈静(她的丈夫原是小学教师,被逼与她离婚,当时幼小的女儿还在上幼儿园判给了丈夫,使孩子从小就失去了母爱,没有了家庭的温暖)
◇刘芝兰(在被判劳教时,丈夫被逼迫离婚,儿子正在上学,正值青春叛逆期,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也影响了学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3/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96150.html
2004-10-20:江苏沛县大法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自99年7.20-2004年江苏沛县的不法之徒给十几名大法学员办所谓的学习班,拘留、劳教、判刑、送到学员到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并对其家人监控、勒索。
被判刑的有:
潘正军,男,35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王新春,女,32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踪训勇,男,31岁,银行职员,2001年被非法判刑6年。
曹厚淳,男,34岁,工程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10年。
张秀芬,女,60岁,退休, 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董敏,女,42岁,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被劳教的有:
朱爱萍,女,45岁,营业员, 2004年被非法劳教2年。
陈晶,女,32岁,3年 2000年被非法劳教3年。
魏跃林,女,60岁, 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刘芝兰 ,女 ,45岁,邮电局员工,2000被非法劳教2年。
朱艳龄,女,38岁,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王秀华,女,46岁,被非法劳教2年。
在2001年送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有:崔玉梅、张秀芬 、王秀华、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