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0:江苏沛县大法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自99年7.20-2004年江苏沛县的不法之徒给十几名大法学员办所谓的学习班,拘留、劳教、判刑、送到学员到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并对其家人监控、勒索。
被判刑的有:
潘正军,男,35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王新春,女,32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踪训勇,男,31岁,银行职员,2001年被非法判刑6年。
曹厚淳,男,34岁,工程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10年。
张秀芬,女,60岁,退休, 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董敏,女,42岁,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被劳教的有:
朱爱萍,女,45岁,营业员, 2004年被非法劳教2年。
陈晶,女,32岁,3年 2000年被非法劳教3年。
魏跃林,女,60岁, 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刘芝兰 ,女 ,45岁,邮电局员工,2000被非法劳教2年。
朱艳龄,女,38岁,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王秀华,女,46岁,被非法劳教2年。
在2001年送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有:崔玉梅、张秀芬 、王秀华、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