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4: 江苏沛县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王新春,女,三十三岁,原为沛县沛城镇教委辅导员,住沛城镇歌风一村。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在流离失所期间被沛县公安局绑架,遭非法审讯,十一月一日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十二月十七日被沛县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次日由沛县公安局非法执行逮捕,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被沛县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在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被强制参加十几小时超负荷奴工劳动,身体极度虚弱,为逼迫她转化,恶警纵容指使犯人辱骂她,欺侮她,逼迫她看污蔑诽谤大法的碟片,她一看,头就晕,就呕吐,吃不下饭,长时间不让睡觉,罚站,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曾一度被关进精神病院。
以下是九九年之后沛县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实综述:
二零零零年十月再次上访,朱爱萍、陈静、踪训勇、张秀芬、王新春、司秀丽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张秀芬、司秀丽在刑拘二十天后,恶警强制家人缴纳保证金和担保后放回家。王新春刑拘一月后非法关进所谓法制学习班即洗脑班。朱爱萍、陈静、踪训勇刑拘一月后,被非法劳教一至三年不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间,被非法关进所谓法制学习班即洗脑班的有:曹后存、踪训勇、王秀华、崔玉梅、李桂芳、朱爱萍、刘芝兰、陈静、朱淑娟、朱冬梅、郭金花、张美兰、张秀芬、王新春、张红英、潘序军、韩书加、朱艳玲、魏耀琳、赵月正、董敏。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张秀芬、崔玉梅、董敏、毕某四人被非法关进徐州市精神病院。二零零一年四月,王秀华被非法关进徐州市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她们被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他们记忆力下降,心慌,心神不宁,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一年一月,朱爱萍、刘芝兰被非法关押进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劳教二年。朱爱萍在关押期间被强制洗脑转化,罚站十八天不让睡觉,双腿严重浮肿。
在二零零一年三月,踪训勇被非法关押到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关押期间被强制参加十几个小时超负荷奴工劳动,多次被恶警沈强、季某某、魏某某等人摁在地上用脚踩着用电棍电击,有一次被他们扒光衣服用手铐大字型铐在长条椅上用电棍电击全身长达一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三月,陈静被非法关押在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劳教,多次被恶警用电棍电击,最多时用十几根电棍电她。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曹厚存、王新春、潘序军从沛县洗脑班走脱,后流离失所,九个月后在安徽被绑架。后被沛县伪法院非法判重刑六至十年不等。
二零零四年四月,张秀芬、董敏被非法关押进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劳教两年。董敏在关押期间被残酷迫害,恶人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长期罚站,导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一年后保外就医,释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四月,朱爱萍、刘芝兰、王秀华被非法关押进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劳教两年,陈静被非法关押进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劳教三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王桂兰因发放真相资料被沛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零五年五月被沛县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由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法拘留、劳教、判刑,致使法轮功学员刘芝兰、王新春离婚,陈静离婚两次,王新春幼小的儿子陈静幼小的女儿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4/205871.html
2004-10-20:江苏沛县大法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自99年7.20-2004年江苏沛县的不法之徒给十几名大法学员办所谓的学习班,拘留、劳教、判刑、送到学员到精神病院遭受迫害,并对其家人监控、勒索。
被判刑的有:
潘正军,男,35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王新春,女,32岁,教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9年。
踪训勇,男,31岁,银行职员,2001年被非法判刑6年。
曹厚淳,男,34岁,工程师。2001年被非法判刑10年。
张秀芬,女,60岁,退休, 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董敏,女,42岁,2004年被非法判刑2年。
被劳教的有:
朱爱萍,女,45岁,营业员, 2004年被非法劳教2年。
陈晶,女,32岁,3年 2000年被非法劳教3年。
魏跃林,女,60岁, 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刘芝兰 ,女 ,45岁,邮电局员工,2000被非法劳教2年。
朱艳龄,女,38岁,2000年被非法劳教1年。
王秀华,女,46岁,被非法劳教2年。
在2001年送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有:崔玉梅、张秀芬 、王秀华、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