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石景山区 >> 史秀芬


紧急成度: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4年
个人近况: 犹大
立案日期: 2004-10-11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监狱/庭审  抄家/非法搜查/入室抢劫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北京 > 大兴区 未成年犯管教所(北京市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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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6-12-29:揭露北京女子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 八分监区(关押大法学员50余人) 监区长黄清华。当老女监以赤裸裸的肉体折磨迫害大法弟子时,黄清华以所谓的“亲情感化”树立了几个“转化”典型,如姚洁、滕春燕、李淑英等,并制作诬蔑“法轮功”和美化恶警的宣传片和文艺节目,通过媒体大肆宣传,掩盖了女子监狱残害大法弟子的罪恶;肉麻的为恶党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为“转化”大唱赞歌。 八分监区的“转化”

2006-12-29: 揭露北京女子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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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监区(关押大法学员50余人)

监区长黄清华。当老女监以赤裸裸的肉体折磨迫害大法弟子时,黄清华以所谓的“亲情感化”树立了几个“转化”典型,如姚洁、滕春燕、李淑英等,并制作诬蔑“法轮功”和美化恶警的宣传片和文艺节目,通过媒体大肆宣传,掩盖了女子监狱残害大法弟子的罪恶;肉麻的为恶党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为“转化”大唱赞歌。

八分监区的“转化”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黄清华搞心理攻势,用栽赃陷害的谎言迷惑、哄骗大法学员。她封锁外部真实信息,控制舆论,让人反复看《焦点访谈》等已经失去新闻公正性的污蔑报道,“学习”恶党一言堂的“新闻联播”,渲染“形势一片大好”,散布谎言;惯用邪党的思维模式和思维角度,混淆国家、政府、政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搞政治宣传,用政治运动中整人的阴谋伎俩,诬蔑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不爱国”、“反华”、“反人类”、“反人民”,煽动虚假的 “爱国主义”,歪曲爱国的真正内涵;从心理上,她一方面对坚定的大法弟子施以伪善,倍显关心照顾,甚至小恩小惠,另一方面又用株连方式,如:限制包夹、 “帮教”看电视的文艺节目、限制全体被关押学员放风、娱乐,甚至不让同组的“帮教”或同监舍的人正常洗漱、睡觉,攻坚时还要她们陪着不许睡觉,以此来加大坚定者的精神压力。八分监区经常搞“亲情呼唤会”,实质上是强迫学员发言的批斗会。用搞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办法煽动对未转化者的仇恨,制造矛盾与事端,以孤立丑化坚定者。

黄清华怂恿、纵容邪悟者姚洁、史秀芬、沈俊兰等人编造断章取义的歪理邪说,滥用宗教词汇歪曲历史上正教的内涵,她自己也钻研这些,然后用此去哄骗、引诱大法学员邪悟。她亲自给坚定者念师父经文,诱其“反着悟”,哄骗说“你们的师父都要你转化,你不转化就跟不上正法进程,只有转化了才能圆满”等等。对于长期不“转化”的大法弟子,八分监区就会反复暗示其精神不正常,是乱法者,是“破坏大法的鬼”,是“旧势力”,企图搞乱学员判别善恶的能力。总之,八分监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更多的是精神高压下的心理摧残。黄清华如此为恶党卖力而立功受奖,多次获得“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称号。但很多经她洗脑的学员一旦走出封闭环境,清醒过来,就能认识到其伪善的本质。她对大法弟子生活上、感情上、政策上的“关心”都是一种谋略,目地是使人放弃正信,甚至成为乱法、破坏法的魔鬼,这比肉体摧残更加隐蔽和可怕。

曾在八分监区遭受精神迫害的有:翟凤英、刘玉英、项桂兰、滕春燕、王春英、姚月、褚彤、旦玲、李桂平、宫瑞平、许娜、赵华、李雪宾、何桂兰、李淑英、赵晓杰、虞培玲、郭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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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9/145718.html

2004-10-10:韩玉兰,女,40多岁,被非法判4年,北京市人.史秀芬,女,50多岁,被非法判4年,家住顺义。2001年入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0/86260.html

2004-10-10: 韩玉兰,女,40多岁,被非法判4年,北京市人.史秀芬,女,50多岁,被非法判4年,家住顺义。2001年入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0/86260.html

2001-01-15:三位大法学员因散发大法资料被非法判以重刑 据1月10日出版的《北京青年报》报导,三位大法学员李津鹏、何元生、史秀芬被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法院于1月9日非法以所谓的“利用XX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 李津鹏是在外散发资料时被邪恶之徒抓走的,何元生是在北方交通大学散发资料时被校保卫队的邪恶之徒抓走,史秀芬与倪燕霞在石景山区苹果园三区一、二、三栋居民楼散发资料时被

2001-01-15: 三位大法学员因散发大法资料被非法判以重刑
据1月10日出版的《北京青年报》报导,三位大法学员李津鹏、何元生、史秀芬被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法院于1月9日非法以所谓的“利用XX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

李津鹏是在外散发资料时被邪恶之徒抓走的,何元生是在北方交通大学散发资料时被校保卫队的邪恶之徒抓走,史秀芬与倪燕霞在石景山区苹果园三区一、二、三栋居民楼散发资料时被邪恶之徒举报,倪燕霞被抓走,“史秀芬向派出所投案”。 李津鹏自己进行了辩护,何元生、史秀芬的“指定”辩护人出庭进行了“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5/6794.html

2000-12-10:北京石景山大法弟子受迫害名单(一) 史秀芬,女,44岁,今年8月因在石景山苹果园散发真相资料被抓,当天下午,古城派出所警察到她家进行抄家,并将其爱人(大法弟子)强行带走至晚才放回。她因坚定被从石景山分局转至市局(可能是七处,宣武门半步桥)关押近1个月后返回石景山分局。家属听警察说:现在有规定,不交代的属于重犯,超过3个月后本人不交代也判。现仍被关押。 http://www.minghui.

2000-12-10: 北京石景山大法弟子受迫害名单(一)
史秀芬,女,44岁,今年8月因在石景山苹果园散发真相资料被抓,当天下午,古城派出所警察到她家进行抄家,并将其爱人(大法弟子)强行带走至晚才放回。她因坚定被从石景山分局转至市局(可能是七处,宣武门半步桥)关押近1个月后返回石景山分局。家属听警察说:现在有规定,不交代的属于重犯,超过3个月后本人不交代也判。现仍被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10/4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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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导

美联社:警察逮捕法轮功成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0/6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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