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5: 这时整个(石景山看守所)监号的人都调出311号,调入401号,刑秀云调到别的监号。在这我遇见了坚定的同修裴凤媛和张正宵(63岁),斐是和荆秀云一起做资料的,法理认识得高,狱中有一次叫所有监号都看中央一台播放诬陷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她组织我们齐发正念,否定它,那天的电视全是雪花,什么也看不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5/94890.html
2003-01-19: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2002年9月5日对4名大法弟子进行了非法秘密审判,其非法判刑结果如下:
姜昌凤,女,60岁,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荆秀云,女,36岁,判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袁 林,女,30岁,判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裴凤媛,女,30岁左右,判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该法院在秘密审判第19天后才通知4名大法弟子的家属,并扬言“只有申诉权,没有上诉权”,也不允许其亲人见面。令家属忐忑不安的是,亲人已经被捕一年多了,现在亲人是否还活着,为什么法院秘密强判?为什么不让亲人见面?就此情况我们几位家属呼吁有知内幕的善良人能给提供点线索,让久别亲人能有相见之日。
2002-11-08: 红头文件作依据 大陆多地区秘密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6日报导,在最近两个多月中,中国的甘肃、辽宁、黑龙江、北京、广东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法院,大量秘密判处众多法轮功学员以重刑,最长刑期高达20年。一北京法院人士称,重判法轮功学员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据北京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9月5日以做法轮功真相材料为由,秘密重判4名法轮功女学员,其中姜昌凤10年,荆秀云8年,袁林8年,裴凤媛7年。对于重判这些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官员昨日强调,此判刑是根据人大的秘密规定。“没有一条是我们发挥的,”他说,“人大规定的十分具体。”
这位法律部门的工作人员稍后将这些“规定”称为“法律”:“我们只是依照法律在办事,没有选择。”同时,他表示这些“法律”是不公开的:“我不能在电话里读,如果亲自看一看文件,也就一目了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红头文件作依据-大陆多地区秘密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39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