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8: 2002年7月1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对郭洪山、武兴菲(女)、罗金秋、杜井义四名大法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刑事判决书(2002)海刑-初字第126号上所说多处与事实不符。
因制作、发放揭谎言救度众生的真象资料,大法学员被酷刑逼供、非法判以重刑,郭洪山、武兴菲被判10年,罗金秋、杜井义被判7年,被牵连的还有青龙县大法学员张健被另案判5年。现他们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遭受迫害。郭洪山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第四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84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