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河北秦皇岛法轮功学员付鸿女士在火车站被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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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付鸿与所有中国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种种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秦皇岛610人员(也叫公安三处)徐英斌带着三个警察突然到付鸿工作地点——秦皇岛检验检疫局煤检中心,把正在工作的付鸿叫到办公室,没有说明任何事由就要把她带走,她不走,警察们就拿着手铐,把她压到办公桌上,反铐上,几个大汉推搡着她从楼上到楼下,用她单位的车把她劫持到他们的办公地点(海阳路市场旁一栋楼),然后又去非法抄家。徐英斌将付鸿一台新买的价值万元的电脑抄走,想把抽屉里的现金拿走时遭到家母的制止才罢休。
付鸿被非法关押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土台子看守所),被强制坐板,被不定期搜身、呵斥、半夜被迫站着所谓值班、背监规。期间有二次有所谓的办案人员来问她一些问题,付鸿告诉他们,希望她的律师在场,他们说他们不管。当时被关押的还有其他法轮功修炼者,一位叫武兴飞的被打的很惨,臀部、手臂上都是伤痕。一位叫庞舒月的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看守所的医生和狱警拿着手铐晃着进到监仓,说要给已经很虚弱的庞舒月灌食,后来可能看着太弱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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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4/河北秦皇岛法轮功学员付鸿女士在火车站被劫持-485358.html
2010-03-04:秦皇岛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4/219225.html
2010-02-22: 秦皇岛地区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秦皇岛地区仍有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河北各地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等。
一、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孟矗被非法关押在抚宁县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魏淑珍被非法关押在青龙县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庞小红被非法关押在昌黎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杨凤英被非法关押在昌黎洗脑班。
二、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郑志成、陈奇江、韦丹权、余燊、杨和平、郭道友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
法轮功学员韩雪英、张翠芬、王凤芝、刘素云、马桂兰、李丽丽、李玉莲、张凤英、付红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
三、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武兴菲、李微、赵玉环、王咏花被非法关押河北省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韩玉珩被非法关押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法轮功学员张杨、郭洪山被非法关押石家庄监狱。
四、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的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银洪庆(河南籍)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监狱。
法轮功学员敬德春、张清树被非法关押在保定劳教所。
五、被非法关押在其它地区的秦皇岛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王建华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市梅河口市铁北监狱。
法轮功学员宋志宇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
法轮功学员王凤来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双丰寺劳教所。
一个月以前,秦皇岛卢龙法轮功学员黄翠金回老家广西柳州,在广西柳州被非法抓捕。具体情况不明。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218600.html#102220186-1
2007-04-23: 秦皇岛大法弟子武兴菲被迫害的事实
秦皇岛大法弟子武兴菲在二零零一年五月期间被恶警绑架到秦皇岛公安局公交分局。李凤义等恶警在恶人田佩春的指使下,对武兴菲进行刑讯逼供。酷刑迫害几天几夜后送到第一看守所时,人已经被打的体无完肤。
据具当时的在押犯人讲,武兴菲是在两个犯人架着的情况下,忍着巨痛一寸一寸的挪向监室的。当她在监室把衣服掀起来,让大家看时,全室的犯人和在场的干警都惊呆了,武兴菲全身没有一块好地方,青一块、紫一块,有的地方血肉模糊,用目击者的话讲:惨不忍睹。武兴菲被折磨的多日吃不进饭,很长时间痛的只能昼夜和衣靠在被垛不能躺下,巨痛使她连续多日根本无法睡觉。就是这样,恶警李凤义仍然在公交分局的指使下对她外提,实施酷刑折磨。
从那时起,武兴菲就再也没能回家,被非法判刑十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3/153311.html
2004-09-18: 2002年7月1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对郭洪山、武兴菲(女)、罗金秋、杜井义四名大法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刑事判决书(2002)海刑-初字第126号上所说多处与事实不符。
因制作、发放揭谎言救度众生的真象资料,大法学员被酷刑逼供、非法判以重刑,郭洪山、武兴菲被判10年,罗金秋、杜井义被判7年,被牵连的还有青龙县大法学员张健被另案判5年。现他们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遭受迫害。郭洪山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第四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84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