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5: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李卓忠等4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后上诉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李卓忠、廖苑群夫妇、廖娟娜、谢育军4位都要求上诉,且提交了上诉状,梅州市中院于1月7号立案。此次律师们阅卷没有再以秘密为由被阻挠阅卷,但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声称卷宗只用于辩护所用,不能传到网上。
法官陈立民和谢助理前去提审廖娟娜时,威胁恐吓她说:你上诉干什么?上诉也是很快驳回的,就维持原判,你不要上诉了,没有用的。陈立民还问廖娟娜: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判太重了?他们想诱导廖娟娜认罪。廖娟娜说:我是觉得自己判太重了,因为我没有罪啊!廖娟娜的律师提交了一份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但被拒绝,只说到时候来参与开庭就行。
后期了解到,谢姓法官助理说年后会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5/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9206.html
2024-12-26: 曾遭冤刑九年半 广东兴宁市谢育军再被枉判五年
广东省梅州市下辖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兴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迫害。公检法合谋构陷,谢育军十月十八日、十一月十二日两次被非法开庭。十二月二十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出了通知:谢育军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七万元。
谢育军先生今年56岁,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修心向善,身心受益。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谢育军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他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四年半,一次遭非法判刑五年,在劳教所、监狱中受尽残忍的酷刑折磨。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罗东、幸政权、宋博、肖劲、兴田派出所副所长李志勇等多个警察闯到谢育军家,欲绑架谢育军。谢育军当时不在,警察开始抄家。谢育军的妻子阻止警察的非法行为,让其出示有县级以上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搜查证,警察只拿出A4打印的纸一张,并未见签字。警察抄走手机、播放器、U盘、防窃听器、台式电脑、摄像头等私人物品,还当场非法扣留谢育军妻子及十岁幼子。当晚,警察再次来到谢育军家骚扰,继续追问他的下落,家周围布满便衣及警车。
四月二十五日,出走在外的谢育军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谢育军被非法关押在兴宁看守所迫害,他的妻子及幼子被监视居住。五月二十七日,派出所通知谢育军家属,谢育军已被非法批捕,并让家属去派出所签字,被家属拒绝。
二零二四年七月下旬,谢育军与兴宁市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和廖苑群(廖燕琼)夫妇、廖娟娜被构陷至兴宁市检察院,八月二十日又被兴宁市检察院“移交”到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后被构陷到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十月十八日,谢育军、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开庭中断后于十一月十二日再次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
十二月二十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出了通知:谢育军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七万元;李卓忠和廖苑群夫妇被非法判刑十年,罚金十五万元;廖娟娜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七万元。
谢育军曾经多次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遭冤刑九年半,在广东三水劳教所、梅州监狱遭受迫害。
以下是谢育军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两次在广东三水劳教所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六月,谢育军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后,直接被劫回关押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劳教期满,谢育军又被劫持到兴宁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在三水劳教所,警察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实施严厉管制,进一步加大、加深、加重迫害。大约在二零零一年三月,谢育军在严管队遭受残酷迫害。警察采用的多种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关禁闭、电击、毒打、熬鹰、吊铐、手指插竹签、五马分尸、开水浇身、坐小凳子、面壁、罚蹲、站军姿、烈日下曝晒、揪头发、用铜线鞭抽、泼水湿身后电击、双手举半桶水、头顶铁饭兜、体罚、苦役等等。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谢育军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刘尚礼在兴宁市龙田镇路途中修摩托车时,跟老板讲真相后被绑架,后来两人被非法劳教两年半,非法关押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谢育军被绑架后,留下妻子和一岁的女儿独自艰难度日。
在梅州市戒毒所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谢育军在深圳打工,被深圳边检人员非法关押,后被劫回兴宁关押迫害,几天后才被放回。
二零零二年九月,谢育军被兴宁市“610”骗入坐落在梅州市戒毒所内的洗脑班非法关押。期间,梅州市“610”指使恶人殴打他。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洗脑班解散,谢育军被劫回,他对兴宁市“610”头目罗新荣说:浪费国家的钱,劳民伤财,现在我的生活成问题,你要赔偿损失。罗新荣自知理亏,说:给你二百元生活费吧。谢育军在兴宁又被非法关押迫害了一个月,才被放回。
此后,兴宁市“610”人员,大新街派出所警察,大新街道办事处人员经常骚扰谢育军,隔三差五地打电话,或亲自窜到谢育军家中、工作地点骚扰。
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恶人闯到谢育军家中,不顾他家中还有尚在襁褓中的小孩,肆意乱抄乱翻,拿铁锤乱敲,并将他绑架到派出所。当天,谢育军机智走脱,被迫在外流离失所。
谢育军从派出所走脱后,兴宁市大新街道办事处李宗其跟谢育军的一个亲戚说:我给你一千元,你把他的住处告诉我。李宗其还指使一些恶人以查计划生育的名义对谢育军的妻子进行骚扰、恐吓、监视,还窜到她的娘家,在亲朋好友中到处造谣生事,诬蔑大法。大新街派出所警察还将谢育军的妻子、小孩的照片到处乱派,唆使不明真相的人告发、监视。
在梅州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晚,谢育军与温春如、陈胜辉、廖丽新等法轮功学员到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新五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村民构陷,被五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等警察撬开谢育军的家门,抢走家里的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手机、路由器等财物。谢育军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县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谢育军被梅州市五华县法院非法判五年,后被劫入梅州监狱(广东省第三监狱)迫害。梅州监狱采用的多种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包夹、洗脑转化、坐小凳、暴打、地拖、饭菜里下毒药、野蛮灌食、打毒针、灌药、用绳子绑四肢吊起来、遥控电椅伤害身体、电击、长时间不让睡觉、把头直接撞墙、奴役等。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谢育军走出梅州监狱,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26/曾遭冤刑九年半-广东兴宁市谢育军再被枉判五年-486889.html
2024-12-22: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李卓忠等4位被梅县区法院非法重判
在11月12日在梅县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后,12月20日出了通知:李卓忠廖苑群夫妻俩被非法判10年,勒索15万;谢育军和廖娟娜被非法判5年,勒索7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22/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6542.html#24122122526-1
2024-12-19: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国幸政权骚扰法轮功学员家人
24年12月17日,幸政权穿一身黑色制服头戴警帽在兴宁市第三小学幼儿园门口守着,而谢育军的孩子就在第三小学读书。幸被谢育军家属认出,喊他:幸政权。但他不承认他是幸政权,问他来这里干什么?他说他在工作。家属向他要人,赶紧放人。他赶家属走,说:好去上班了。问他电话怎么打不通?他说号码换了,新号码不能告诉,还说:你们去搞,对你们没好处的,小孩子你要负责,不是说没钱吗?怎么律师都请得起?
当天,幸政权又打电话给谢育军家的房东,说了解情况,问李家里的情况,有多少人,还有廖娟娜家属的情况,这栋房子里总共住了多少人?有没有其他人一起住?但他不承认他自己是幸政权。
最近,兴宁市龙田镇有好些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请知情人补充消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19/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86295.html
2024-12-15: 广东四名大法学员法庭自辩做好人无罪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谢育军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兴宁市国保、公安局等部门非法抄家、绑架,七月下旬被构陷至兴宁市检察院,八月二十日被兴宁市检察院所谓“移交”到梅县检察院,十月十八日开庭中断后于十一月十二日在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再次开庭。法轮功学员与辩护律师都要求无罪释放。
在最后辩护环节,李卓忠自述自己修炼前对人生的迷茫,而修炼后注重心性的提高,方方面面高标准要求自己,家庭中主动承担家里农活,父母亲住院几乎是自己和妻子照顾。爱妻如命,夫妻恩爱,家里基本用我的工资。对下一代关心教育,让其成长为一位尊老爱幼的好孩子,几乎不让人操心,也成为一个教师。工作中勤勤恳恳,补课所收的费用最后都以奖品奖励给学生,后来因身体原因依旧坚持为一老师代课一个月。生活中别人和我借钱都是大大方方,人家不还我也不会主动要,已超十一万,平时也助人为乐,经常带头捐款捐物。平时在家也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破了的衣服补了后继续穿,不玩手机,很少看电视。是师父教我修心向善,慈悲救度众生,在此我也感谢所有人成就我,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我无罪,应立即释放。
廖苑群是李卓忠的妻子,也表示丈夫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变化很大,善待他人,自己也是修心向善,应立即无罪释放。
廖娟娜说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没有罪,自己家庭中丈夫刚刚去世,儿子又患重病,真的很冤屈,法官们要好好考虑,立即无罪释放。
谢育军说公诉人指控的没有事实依据,邪教组织名义上不存在,法轮功又不是教人做坏事,没有暴力行为,看看港澳台国外都没有禁止法轮功,当时只是江自己说的,中央的政策随时变,要立即无罪释放。
家属辩护人说首先我要对我哥说:你们没有错,我为你而骄傲。其次我要对在场的公诉人和法官说:我的哥嫂在村里是公认的大善人,你们可以去调查。我不懂很多大道理,我只知道这么好的人都要打压,那什么才是正的,司法公正在哪里?这么多年来的打压迫害给亲朋好友都造成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尤其是子女。你们应该依法判决我哥无罪,立即释放。
他们的孩子说在我特别小的时候父母双亲皆被绑架,我只能由奶奶抚养,过着无时无刻担惊受怕的日子。这次又同时绑架我的父母,家里被贴封条,无家可归,过了几个月才让撕,家里也没有任何人,被翻的一片狼藉,父母的银行卡均被冻结,工资退休金也被停发,没有了生活来源,弱小的我只能独自落泪。我不敢回家,只能拼命工作,让我暂时忘记这些痛苦,如此多的苦难都是这场迫害强加的,应立即无罪释放我父母。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律师们再次陈述了整个办案过程的违法行为:
第一,搜查证和笔录时间对不上,搜查证据存疑,从搜查录像和证人证言也无法证明搜查时出示了搜查证,非法获取的证据应予与排除。
第二,不允许摘抄复制,有录音为证,区别对待律师,没有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
第三,当事人曾经被劳教时说交两万元就不用劳教,那劳教的意义是什么?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
第四,四人被定为共同犯罪更是没有依据,四人之间也说是不认识,证据无闭环,程序违法,且申请回避都是当庭驳回,不让复议。搜查前没有犯罪事实,仅仅看到两人去了两次那夫妻俩家就认为是共同犯罪,这是法治的耻辱。
第五,没有充分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有一位辩护人被恶意禁止辩护。
第六,信仰、思想不构成犯罪,炼法轮功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事实,没有法律规定,从犯罪的主客观上也不构成犯罪。人类有社会和文化的特征是:人类需要心理、情感、精神的慰藉和灵魂生活,不同的生存环境、历史际遇、文化滋养和生命体验,致使人们产生了不同的信仰与思想情感。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保持人性发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条件。
第七,政策宣传与法律不同,不能以权代法,反复打击来强迫他们放弃信仰是很邪恶的,不应成为要立功的随时凑数,这些人是我们的同胞,是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是活生生的人,不能因为信仰就遭到如此严重的反复迫害,应该尊重他们的信仰。
第八,事实上这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丑化和长期有罪推定,把这上升到政治问题,公诉人仅因为李卓忠家搜出了很多设备资料就说情节特别严重是不成立的,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可以合法修炼及传播法轮功,甚至中国港澳台地区法轮功也可以合法存在。
第九,即使看我们国家的当代历史,我们也知道政府也会犯错误,比如打倒刘少奇、反右扩大化。现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惩治措施就有扩大化的倾向,表现在追究一些实施无社会危害性行为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对法轮功修炼者一概处以刑事处罚,并不能使他们改变信仰。本案第二次庭审的前一天珠海市就发生了驾车撞死撞伤数十人的惨剧,这恰恰反映了底层老百姓的苦难无处发泄。
第十,如果“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不看任何实际危害后果,相信所有有宗教信仰的国民都会感到不安和恐惧,从而可能导致减少对这个国家政权的拥护之心,反而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与最初的维护政治安全的目的背道而驰。
第十一,历史无数次表明,许多今日的囚徒会成为明日的英雄!面对渺小的人类无法掌控的命运,我们应该保持谦卑。
综上,请依法判决当事人无罪!
谢育军亲友辩护人提交辩护手续被拒
十一月十一日,谢育军一亲友辩护人在梅县区法院依法依规提交辩护手续及相关证明,还有其他地方通知其出庭的例子,法官魏东华收到后得知其不是律师时便拒不受理,打电话也不接。后书记员张旭辉出面跟这位朋友辩护人沟通,但并未给出任何理由,只表示不接受其辩护手续。张旭辉还和另一个人给其做了笔录,因签委托手续是在八月八日,里面明确表示了“我确认我的朋友作为我的亲友辩护人”,并签字按手印,张书记员却说此委托不知真假,还问其是如何与谢育军成为朋友的,明显是故意刁难,不让其为谢育军辩护。随后辩护人到法院信访以及梅县区检察院反映了这个情况,希望相关责任人能“紧急监督纠正滥用职权非法剥夺辩护权”这种违法行为。
谢育军家属到梅县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约见彭秋红、罗惠梅公诉人,家属把自己写的辩护词、相关合法无罪证明材料以及法律法规文书拿给她们,并说在中国的港澳台都是合法的,独独中国大陆这里是这种情形,这就是迫害,是搞分裂,是以权代法,你们是要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这是冤假错案,全国各地都有不起诉撤诉撤案无罪的例子,是因为他们都明白了事实真相,因此都不当替罪羊,但如果你们一意孤行,如果这个案子最后无罪,那你们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公诉人不听不接不看,还说要告可以去告。家属要求撤案,彭秋红明确说不会撤案。12309前台等工作人员一直驱赶家属,家属谈到法轮功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并举文革的例子。他们也不敢听不敢看,说这些不能在这里说。如果真实发生的历史都不能说,那什么是能说的?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就是与本案相关的,还有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是相关的。他们又说案子涉密,我们不能知道。
家属还反映了相关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包括公安国保、派出所参与绑架抄家,检察院参与非法逮捕非法起诉,法院参与非法开庭等,并把所有合法材料附了上去。
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再次非法开庭,法官(审判长):魏东华0753-2589586,审判员:张巧玲13502523608、张威13823869381,法官助理黄佳佳,书记员:张旭辉0753-2589713,公诉人(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官):彭秋红13823890648、罗惠梅。
在开庭前,谢育军的亲友辩护人再次依法申请辩护,要求法院应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审判长和审判员依然不同意。开庭时,各律师都提出这种做法没有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是违法违规的,法官狡辩说有一个律师了,就已经充分保障了辩护权。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律师们据此要求审判长回避。审判长说:你什么意思?你指挥还是我指挥?你超越了律师法,驳回。其他律师对此抗议,无效。法庭俨然变成了他的一言堂。并且一律师提出在非法搜查谢育军家时有民警辱骂只有10岁的小孩,审判长否认,律师要求警察出庭作证是否属实,审判长却说要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而不是整个案子,不能越权。
律师与家属辩护人驳斥公诉人的指控
十一月十二日的开庭延续上次十月十八日的非法开庭,从质证开始。质证时,审判长带有威胁的口气对律师们说:要遵守职业道德,有监控看着,监控那里有领导看着,也有司法局的。律师也对此回应:简述了这个案件的经过和律师遭遇的被非法刁难报复区别对待的情况,检察院到法院违法,不让摘抄复制,没有保障辩护权。希望各领导也要好好调查,维护自己法律的尊严。
对于一系列的笔录,当事人都表示这不是事实,是非法讯问,非法证据,不能采信。对于笔录提到的一些法轮功资料等合法财产,当事人也表示数量我也不清楚,并且拿恢复了的数据当作所谓宣传证据不合理。而说有监控拍到我去了哪个人家里,只因这个也不能证明是违法犯罪了,也不是所谓共同犯罪的证据。并且笔录中存在办案人员自己加上去歪曲事实的现象。
家属辩护人说我的家人是炼法轮功,但没有危害社会,这么长时间我没有看到你们的公正,我申请三位法官回避,理由:你们不是司法公正,把我兄弟当作有罪的人来看待。审判长只说:要遵守法庭纪律。
律师们表示不真实,不合法,没有关联性,与本案无关,并且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是共同犯罪,当事人也互相不认识对方,案件来源也不合法。又是非法搜查,其中有当事人并不在现场的情况。再次提到应依法增加一位辩护人,使结果更公正。一九九九年以前不受干扰,可以自由炼功,一九九九年以后却说是违法的,但港澳台都是合法的,并不认为是邪教。对于翻墙,互联网上有权自由获得信息。
对于所谓“证人证言”,证人大多数是邻居和家人,他们均对此说不知道这些情况,而且说当事人品行好,关系好。律师说第一可能是,邻居为了保护当事人所以说不知道他们修炼,正说明了当事人是好人,没有扰民;第二是,邻居真的不知道,那么更没有危害社会。还有律师提出对邻居只能是询问。因为有当事人家中被非法搜走大量现金,公安还去工商银行那里调查,有三位工作人员表示不认识,没有取大量现金。
对于受案登记表和立案决定书,当事人表示二零一三年就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应立即无罪释放,现在却换一种由头继续迫害法轮功,甚至加重加大判刑,是错上加错,罪上加罪。家属辩护人说这个过去的事我就已经很反感了,把过去当现在,本来就很冤屈了,现在就是在往我哥的伤口上撒盐!
律师说一九九九年前后完全不同的做法,现在是依法治国,这个刑事界线在哪里?还有反复用同一条理由,只是因为他们修炼法轮功,反复打击,这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原则是受到质疑的。劳教是从前苏联引入的,现在在朝鲜这样的非民主国家才存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应作为前科。
对于所谓“破案”经过,是提前违法安装了摄像头,对着公民房屋路边的大门,非法监视公民的隐私。家属辩护人说非法搜家时是几十个人象黑社会一样,也没有穿警服,没有警察证,那铁锹撬门,把这一群如此善良的人当作好像十恶不赦的人一样对待。律师们也说即使这样,他们依然很和平,没有任何反抗,这样的抓捕是非法的。
对于家中被非法搜查的资料、设备,当事人说都是个人合法财产,不是偷来抢来的,并提醒法官不要继续参与迫害,从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制作传播是犯罪,把人权迫害合法化是政府行为犯罪,是自欺欺人,害人害己!
家属辩护人表示,公安到底出于何种目的去搜查,而这些法轮功修炼者都是自己的信仰,没有过激的行为。事实上中共中央、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几次发布都是没有法轮功的,从没有法律条文认定法轮功是邪教。
律师提出:搜查录像显示都是非法搜查,没有出示警察证搜查证,强行撬门闯入。后来的搜查证和搜查笔录时间不一致,有伪造的可能。搜查清单也没有让当事人当场确认,程序违法。现金一沓沓的到底是不是有字的不知道,有什么字也不知道。《真相》小册子这个“真相”是指什么真相,不让看。很多书籍是一九九九年以前的有正规合法出版社出版的,而且在二零一一年已经废除了法轮功出版禁令。关于计算机设备等,是他们个人财产,不能证明是用来打印法轮功资料的。还有一个蒲团,居然也被用来当作证据,实在是匪夷所思。
对于监控截图,很模糊看不清,且当事人不承认是自己,利用“飞识人像”比对,检索结果也有几十人之多,“大华算法”显示相似度也不是100%,这种人像鉴定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标准,操作人是谁也不知道,没有责任人,只有一个彰显示“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对于非法关押情况,当事人提出:这个案件说涉密,其实就是掩盖公安诬陷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律师提出:案件的承办人员也包括律师,和司法人员有同等权利,司法人员可以复制卷宗,律师却不让,卷宗里并没有国家秘密,为什么说是“秘密”?公安把这事这么认定了,就算是错误也要这么一直走下去吗?
四人并没有经济上的违法行为,私自去查当事人的银行流水,也不合法,而且他们银行卡里有的只有两千多元却还冻结,对本就的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有当事人的退休金和工资也被非法停发,家属辩护人要求要立即纠正这种违法行为,我的父母没有犯罪。
对于电子数据和认定意见,律师提出公诉人有没有去查阅里面的各种内容,哪个内容是破坏了法律实施的?又如何认定是共同犯罪?且以字符或时长来表现没有法律依据。认定书里每一份都标了内部,既然是内部的拿出来作为证据也不合适。
在提交证据环节,律师提出并交了相关文书,一九九九年以前是允许的,九九年后开始打压,在不同时期如文革,其他宗教都经历了支持——打压——再支持的过程,前苏联对东正教也是如此,这个历史值得我们反思。还有谢育军并不在《立案决定书》里,没有立案却实施抓捕就是绑架。但公诉人连看都没看就说与本案无关联性,建议不采纳。并且还说李卓忠廖苑群属情节特别严重,非法建议七年以上;其余二者被非法建议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最后陈述阶段,只允许简单说了几句,从辩护开始审判长一直以时间紧张为由催促打断当事人和辩护人说话。到七点左右结束。
要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调查监督相关人员
十一月二十五日,谢育军家属打电话给法官,审判员,公诉人,都没接。然后跟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那边要上次交的材料的反馈,包括一本应作为亲友辩护人却被恶意剥夺行使辩护权的人写的,问他们调查监督的怎么样了?一开始对方说已经有口头答复给你了,家属说没有吧,我怎么没有印象,她说你提撤诉申请不是明确拒绝了吗?家属说:那是我跟公诉人提出来的,而不是和12309提出的,我对12309提出的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已经书面写好交给你们了,还有相关材料,你当时也说了要我的身份证明你才会去调查核实,那么我已经按要求做好了,所以现在来问问你调查结果。她说我们是已经收了你们的材料了,已经归档了。家属问:12309不是有监督的权力吗?仅仅收了材料就完事了吗?别的就不用做了吗?难道不用去调查具体情况吗?对方很尴尬的说那我再去问一下,家属问那什么时候会有答复呢?要不我明天下午这个时候再来问您,一天的时间应该足够您问清楚了吧?对方说好的。
十一月二十七日,得知已转到相关承办部门受理。但直至今日没有任何消息。
十二月四日,梅县区法院的书记员张旭辉约定廖娟娜家属明天到法院。家属第二天到法院给书记员交了材料。
希望各相关办案人员明真相,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15/广东四名大法学员法庭自辩做好人无罪-486127.html
2024-11-05: 广东兴宁市谢育军遭非法庭审 孝女为父无罪辩护
广东省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当地警察绑架,他的妻子及十岁的幼子则被非法监视居住。十月十八日,谢育军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他的女儿上庭为父亲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谢育军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据悉下一次非法庭审定为十一月十二日。
谢育军今年五十六岁,他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他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四年半,一次遭非法判刑五年。在监牢中,谢育军受尽残忍的酷刑折磨,包括:关禁闭、电击、毒打、熬鹰、吊铐、手指插竹签、五马分尸、开水浇身、坐小凳子、面壁、罚蹲、站军姿、烈日下曝晒、揪头发、用铜线鞭抽、泼水湿身后电击、双手举半桶水、头顶铁饭兜、饭菜里下毒药、野蛮灌食、打毒针、灌药、用绳子绑四肢吊起来、遥控电椅伤害身体、抓头撞墙、逼做苦役等等等等。(详情请见《遭劳教、监狱迫害 广东谢育军再被非法关押》)
谢育军的一双儿女也未能幸免迫害。谢育军的女儿谢晓婷,一岁时爸爸就被非法劳教,六岁时爸爸又被非法判刑,在她成长过程中,爸爸一次一次被绑架、关押,她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数。幼小的她不明白:做一个好人为什么要被抓走?妈妈告诉她:不要恨那些人,因为他们不明白真相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谢晓婷如今是广东药科大学大四学生,至今仍经常遭中共人员骚扰。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兴宁市公安局一帮警察再次闯入谢育军家中欲对他进行绑架。因谢育军不在家,警察当场非法扣留他的妻子及十岁的幼子,追问谢育军在哪里?第二天,警察绑架了出门在外的谢育军,并对他的妻子及幼子实施监视居住,孩子要找妈妈,被警察辱骂“狂鬼”,孩子去上学,也由两社区男子一直跟着……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审理法轮功案的定点法院)非法庭审谢育军、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谢育军的女儿准备为父亲作无罪辩护,写下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词。庭审中途,因为法官违法,遭律师们抗议,非法庭审中断。(详见《广东兴宁市谢育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开庭》)下一次庭审定为十一月十二日。
以下是谢育军的女儿为父亲写的无罪辩护词,诉说了父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迫害,她和妈妈、弟弟过着遭受株连的悲苦生活。
我是谢晓婷,谢育军的女儿,今天作为家属辩护人的身份坐在这里。
鉴于律师已从法律的专业角度非常权威的依法叙述了信仰法轮功合法,修炼法轮功无罪。那么此时,我想从另一角度来做一个无罪辩护,与其说是辩护,不如说这是我想对法官公诉人及在座的各位讲几句真心十足的话。所以以下没有分点论述,只是想作为一个家属,一个法轮功的受益者、旁观者和见证者,谈谈自己心中的想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5/广东兴宁市谢育军遭非法庭审-孝女为父无罪辩护-484715.html
2024-10-21: 广东兴宁市谢育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开庭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谢育军、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兴宁市国保、公安局等部门非法抄家、绑架,七月下旬被构陷至兴宁市检察院,八月二十日被兴宁市检察院所谓“移交”到梅县检察院,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开庭,中断后将于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再次开庭。
本次开庭,法官、公诉人严重程序违法,以秘密为借口禁止辩护律师复制拍照卷宗,只准查阅摘抄,且区别对待律师,有一律师连摘抄的权利都被剥夺,且检察长李培军害怕留下罪证而撕毁检察院出具给律师个人的通知。
抄李卓忠家竟然直接撬门撬锁,未出示搜查证,只一张未盖章的传换证,闯入后立即把里面的人用手铐铐住,肆意翻东西,抢走也未当场给搜查清单。
本次开庭,法官(审判长):魏东华0753-2589586,审判员:张巧玲13502523608、张威,书记员:张旭辉0753-2589713,公诉人(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官):彭秋红13823890648、黄宇萍0753-3682836。
开庭时不愿意解除手铐,律师多次争取才同意等在问话环节时解除,但问完后又给戴上。当事人和律师申请回避法官公诉人书记员,理由是违法抄家,区别对待律师,违法禁止复制卷宗等,法官驳回且不得复议,并且总是打断当事人及律师发言。当事人说这是完全不公的对待,是冤假错案,你们要为自己的未来着想,明白大法是救人的,对人好的,修炼是为返本归真,回归天国家园,你们也要回归天国家园,不要参与迫害。这(抓捕、构陷法轮功学员)是犯罪,对你们是不好的。
在质证阶段前,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法官驳回,称排非可在质证阶段进行。律师答法律规定排非是在庭审前应该进行的,法官不理会。质证阶段时,因不给复制卷宗,不同意现场把卷宗给律师看,不同意当庭出示证据,又不同意完整宣读笔录,四位律师和当事人纷纷抗议,律师说你们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认为法官和当事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申请法官回避。法官不予理会。
公诉人还说我们有权认定证据是否客观,有权认定什么是证据,意思就是我说你有罪你就有最。
律师说那我们律师都可以下庭休息了,控申也没有必要存在了。我们不是超人,不是机器人,我们没有能力只看就能记住那么厚一摞的卷宗,我们也不是想拖延时间,没有刁难法官,我们在庭上不能及时查看又如何公正负责的做出辩护。
经过律师们几轮持续抗议发声,法官说那么给你们充足的阅卷时间,但依然不给复制,此次开庭中断,于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继续开庭。
关于谢育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广东兴宁谢育军、李卓忠等四位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广东李卓忠、廖苑群夫妇遭绑架 家属请律师维权》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21/广东兴宁市谢育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开庭-484080.html
2024-10-03: 广东梅州兴宁四位法轮功学员将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
2024年10月18日上午9点30分,广东省梅县区法院将对兴宁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宛群、谢育军、廖娟娜非法开庭。
法官:张旭辉 电话:0753-2589713
刑庭长:魏东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3/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3539.html
2024-09-26: 广东兴宁谢育军、李卓忠等四位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谢育军、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于2024年4月份被兴宁市国保、公安局等部门非法抄家、绑架,已于7月下旬被构陷至兴宁市检察院。现在据知情人9月24日反馈,四位学员已被构陷至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6/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3319.html#24925223936-7
2024-09-21: 广东兴宁谢育军、李卓忠等四位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谢育军、李卓忠、廖苑群、廖娟娜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份被兴宁市国保、公安局等部门非法抄家、绑架,已于七月下旬被构陷至兴宁市检察院。八月初,其中廖苑群和谢育军的律师分别由家属陪同到兴宁市检察院阅卷,卷宗共有纸质六大卷,标着“秘密”,显示把四位当事人的情况作并案处理,并且不让律师合法复制、拍照,只让摘抄和浏览。
八月十九日,谢育军家属陪同律师到公安局和国保队长罗东、宋博见面,并向检察院申控科检察官刘姓男和赖姓女、递交了“立即纠正谢育军破坏法律实施”文书。公安局信访办罗某称不接待这类特殊案件,这不属于刑事案件,是国保管的。
八月二十日,谢育军家属去宝华社区、兴田街派出所、兴田街道办(遇见萧某、杨某、陈某)、信访办递交材料。
八月二十日,“案子”从兴宁市检察院移交到了梅县检察院,由梅县检察院一部的彭秋红检察官负责。几位律师于八月下旬分别与当事人会见、并到梅县检察院阅卷、与检察官沟通。
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律师会见了廖苑群女士,得知当事人状态不错。梅县检察院去了两个工作人员,拿了份“认罪认罚”书让她签名,被当事人拒绝。当天下午,律师前往梅县检察院阅卷,还是被非法干扰,不让合法对卷宗进行复制或者拍照。律师当场提交了“不起诉撤案申请书”。
八月二十八日,谢育军的律师会见了当事人(谢育军),得知在八月十九、二十号左右,兴宁国保幸政权带着另外两名警察前来非法提审谢育军,并提出希望谢育军写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书,还说写了保证书可能就放人,被谢育军拒绝。幸政权还提到兴宁国保去了谢育军女儿所就读的大学,恐吓称他女儿再不上学就也要抓人绑架。接着梅县检察院也有两位女检察官前来非法提审,都问到为何修炼法轮功?谢育军答说锻炼身体。相关笔录,谢育军均拒绝签名。会见完后,律师去了梅县检察院阅卷,与在兴宁检察院的卷宗一样,也不给律师复制的卷宗光盘、不给拍照。律师与彭秋红检察官沟通交涉,彭检察官称卷宗刚到不久,还未仔细查阅,不了解情况。
八月三十日,准备为李卓忠作无罪辩护的北京律师到了梅州,与家属一起到梅县检察院准备阅卷,发现检察院仍旧违法操作,不让律师合法阅卷,只让摘抄和浏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和交涉,律师最后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合法阅卷。梅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得下午才能回复。于是律师和家属先前往位于城北镇的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在非法关押李卓忠的特殊病区会见了当事人。因为之前会见时当事人曾反馈没有纸巾可用,家属曾尝试递送纸巾、但遭到拒绝;此次委托律师交涉,希望管理人员安排些纸巾或者家属自带的纸巾帮忙给一下当事人,但还是遭到拒绝。会见时李卓忠问起了他母亲的健康状况如何(因为之前七月十二日会见时有告诉当事人,其母亲因糖尿病并发症于七月十日入了重症室),并委托律师转告唯一的女儿记的每月转些钱给奶奶,老人家的生活和看病才有保障。律师当时听了也难受,只能应下,没敢告诉李卓忠其母亲已于七月底离世。
在李卓忠母亲病发入住重症室期间,李卓忠的哥哥、女儿、姐姐姐夫等均反复致电给兴宁市国保、公安局等部门,说明老人家病危情况,要求让李卓忠回来看一下老人,但均遭到拒绝;七月底老人离世,家属再次致电沟通,希望让李卓忠回来参加母亲的葬礼,送他母亲最后一程,还是遭到拒绝。到最后母子俩都没能见上一面,亲朋好友知悉后无不心酸落泪。李卓忠只为做个同化“真、善、忍”的好人,让自己身体健康、道德升华,竟遭到政府和各级官员如此对待,不禁让人质疑和反思。
会见完后律师返回梅县检察院,了解上午提交的合法阅卷书面申请回复情况。检察院内几方工作人员都互相推诿,律师交涉一番才拿到一纸书面回复。书面回复中不但不同意律师的合法阅卷要求,还把摘抄的权利剥夺,只允许浏览,而且没有盖章签字,明显的违规违法操作。律师按律法办事,要求此书面回复要盖章;交涉一番后被一工作人员拿去盖了章并给回了律师。律师根据此书面回复,一一致电相关部门对梅县检察院的违法操作提出控诉,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心虚了,想拿回此书面回复并销毁;律师不同意,阐明这属于律师资料,无律师同意不得随意拿走。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于是马上去找了检察长(网上查询此检察长应为李培军),带着检察长过来跟律师沟通。李检察长跟律师沟通几句后,竟然直接把此书面回复撕掉了,应该是心虚担心留下违法操作证据。律师按律法办案,当场报了警,半小时后梅县区扶大派出所的警察到了现场,介入了此案。
九月中旬,廖苑群和谢育军的律师再次来到梅州,会见了两位当事人,并到梅县检察院再次要求合法阅卷,并提出梅州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到了法院阶段、律师在梅县法院都能合法阅卷,梅县检察院的操作是违法的。律师一再按律法沟通交涉,但梅县检察院的操作还是不变,不让律师合法复制,到最后竟然蛮横说人家法院是法院,我们这里是检察院。明摆着的执法犯法。
律师最后同步递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反馈,审查期限还是一个月,到九月二十日还没延长。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1/广东兴宁谢育军、李卓忠等四位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483146.html
2024-07-21: 广东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被绑架的责任人信息补充
广东省梅州市下辖兴宁市今年46岁的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先生,2024年4月24日上午,被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兴田街派出所、兴田街道办、宝华社区等二十几人绑架,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构陷至今。
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包括: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罗东、副大队长幸政权、国保警察宋博、肖劲,兴田街派出所副所长李志勇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1/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9933.html#24720224550-1
2024-07-19: 广东兴宁市谢育军被绑架构陷、家人被骚扰恐吓
广东省梅州市下辖兴宁市今年56岁的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先生,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构陷至今。他的妻子及十岁幼子被骚扰、恐吓等迫害。家属呼吁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
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时左右,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兴田街派出所、兴田街道办、宝华社区等二十几名警察穿着便衣在国保罗东、幸政权、宋博、肖劲、派出所副所李志勇带队下,突然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家中,其妻子阻止他们的非法行为,让他们出示有县级以上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搜查证,他们只拿出A4打印的纸一张,并未见签字。见谢育军不在家中,当场非法扣留了谢育军妻子及十岁幼子,分开守着他们,不让上班、不让上学,陈嘉颖女民警守着其妻子,一男民警守着小孩子。
当时小孩子说要过去找妈妈,被一警察辱骂说“狂鬼”、“精神病”,侵犯人的名誉权,侵害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宋博、幸政权不停地追问谢育军在哪里,恐吓小孩子说让学校开除他为由让他开锁手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以权代法行使权力,破坏了法律实施。
宋博带人肆意翻找,抢走若干部手机,一台播放器,一个U盘,一台防窃听器,一台台式电脑,一个摄像头等,要求宋博给出清单却并不给,只口头上说了下物品,属违规行为。后宋博拿出手铐恐吓其妻子在搜查证上签字。谢育军妻子不愿意签,因为警方整个行为违背法律实施,不清楚因由,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僵持一段时间后他们只能写上拒绝签名。并且她用笔记录上门人员姓名警号等信息时,遭到阻止并被撕毁,警方公然破坏了公民行使“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晚上七、八点,幸政权、宋博等国保和派出所民警穿着便衣再次来人到家中骚扰,追问谢育军和幼子的下落,后看到小孩舅舅并索要其联系号码(后期打探消息)。这些人在路边拉扯诱骗谢育军妻子和幼子说是去麦当劳吃东西实则是去公安局做笔录,妻子正告他们不能这样随意以权代法,迫害法轮功,抓好人,这对自己未来不好,应枪口抬高一厘米,不做替罪羊。行人纷纷注目议论,未果。并且谢的妻子让他们归还丈夫和自己所用的手机,宋博只说归还你的手机要写领条,谢的妻子说本就是自己的手机为何要写领条,宋还骗说领条没带要跟着去派出所拿领条,谢的妻子说我这有纸笔,僵持一段时间后结果宋博从他办公袋里拿出领条,这才归还了谢的妻子的手机。离去后住处周围布满便衣警车监视骚扰,不时有便衣警察开楼下的门偷摸进来,吓人。
凌晨十二点过后,幸政权还带人上门踢门,恐吓大声叫喊让谢的妻子出来签名,想绑架谢的妻子,并撕开窗户上的纸看房间里面的情况,谢的妻子不愿意开门,严肃大声告诉他们立即离开,三更半夜敢骚扰恐吓女子,是流氓变态。便衣还非法入侵楼上别人的住宅非法搜查,直到清晨六点才离去,换了社区老人在楼下蹲坑,不让大人孩子离开家。随后几天,谢育军孩子上学也一直有两社区男子跟着,侵犯人身自由以及对谢育军家人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并且国保把谢育军夫妻俩的银行卡冻结了,致使无法正常生活,后谢的妻子去申请解冻银行卡,只给解冻了她自己的银行卡。整个过程均未告知为什么来非法抄家,谢育军做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要抓他,谁是受害者,谁是证人证物,对此他们是一问三不知。
第二天(四月二十五日),出走在外的谢育军被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派出所打电话通知家属来领摩托车回去,家属去到派出所,民警说先在这签字,却挡住了上面内容,家属签完字才发现是拘留通知书,马上问他们不是领摩托车吗?怎么骗人啊!他们将另一未签字的拘留通知书给了家属[我局已于2024年4月25日18时将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谢育军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兴宁市看守所(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米寨)]。随后,两办案民警让家属去到里面等待,实则变相给其做笔录,问了个人信息,家里的电脑是用来做什么的,是否认识某某人,有谁来家里等,家属最后让他们补充:两个孩子还需要父亲,谢育军是好人,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并在旁边签了字。最后才还回摩托车。
当天下午,公安国保罗东和兴田街道办杨主任、宝华社区王宇杰书记等共5个人带着一桶油、一箱牛奶来说是“慰问”,国保给了一个红包500元,社区给了一个红包200元,并把谢育军被绑架当天所穿衣服送了回来,商量说到10岁小儿子的抚养问题,诱骗其妻子签了“未成年人监护责任书”。
四月二十九日会见,知悉谢育军在兴宁市公安局被非法提审了两次,后被强制体检然后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
五月十六日会见,知悉谢育军从被绑架到看守所后未被提审。
五月十七日,家属去公安局找到国保宋博和幸政权,陈述家里的艰难情况,小孩需要父亲照顾,谢育军修炼法轮功只为做个“真善忍”的好人,没有杀人放火,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没有危害社会,没有给民众造成不适和恐慌,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是教人修真向善的佛法等事实,并且让他们要三思而后行,要为自己留条后路。国保幸和宋博总是说到现在是涉嫌,是调查阶段,又说小孩不是有监护人了?你都签名了,你要对小孩负责的。家属最后提交了“致兴宁市各领导公开信”,陈述了从迫害开始后家中遭遇及一家人的修炼情况,并EMS邮寄给各大相关部门以启发公检法司人员的善念,恳切希望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此后家属一直打电话给幸政权问谢育军情况,让其立即放人,幸以“放人时会通知你”作为答复一直拖延时间,等来的却是非法批捕通知。
五月中下旬,家属向公安国保提交“撤案申请书”,随后家属打电话给幸政权问是否收到,幸说上次的信以及撤案申请书已交给上级领导,问其上级领导是谁,不愿告知。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左右,公安国保让派出所通知家属谢育军已被非法批捕,并让家属去派出所签字。家属拒绝签字,并说:“我丈夫做好人没犯罪,我不能配合而让你们犯罪,我不签字,你们应立即无罪释放我丈夫。”接着家属打电话给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彭宙,他说他们是依法办事,你们不是请律师了吗?那就交给律师,律师会管的。具体情况丝毫不告知家属。再打电话给国保幸政权和宋博,发现无法打通,已被拉黑。第二天家属到派出所被告知批捕通知书已被国保带回去了。
五月三十一日,宝华社区王宇杰书记来到家中说“访问”,并称每个月都会来,想让家属拿出户口本帮办低保以及询问两个孩子的情况。家属表示只有唯一的要求: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
六月二日,家属向兴宁市公安国保谢宏泰,公安法制队长李禄祥,宝华社区王宇杰书记,兴田街道办陈新淼,派出所副所李志勇,看守所,兴宁市信访局,兴宁市法院,兴宁市司法局,梅州市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六月三日会见,得知距上一次会见有:第一次检察院(估计是黄宇萍)提审,说明批捕的情况,谢签字;第二次经办人(公安局派来的)提审,给其所谓“证据”(家里非法搜走)的鉴定意见,谢拒绝签字;第三次国保幸政权找谢育军谈话,谢育军强调自己没有违法犯罪,幸政权把逮捕令拿出来让其签字,谢拒绝签。并且得知谢育军被诱骗写了关于小孩子的转让监护人申请。
六月四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幸政权、李映琳等带着文件档案袋从店门串入楼上谢育军家中骚扰,推搡家门。家属问幸几人来了?他说还有宋书记(宋博)。他们下楼后宝华居委社区书记王宇杰上门一直想让家属开门,说来了解情况,了解两个小孩情况,一直问现在有几个人在家。家属说赶紧放小孩爸爸回来,你们应该讲公道话,主持公道正义,要走正路,分清正邪,你们不能配合国保,要保护善良的人,我们没做任何坏事,谢育军是好人,你们不能这样绑架,他到底做了什么?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轮功对社会有好处,你们却安了莫须有的罪名,你们才是犯法的,应该立即放人。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你们也看了,信仰是合法的,你们是知法犯法,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组织根本没有法轮功。谢育军只是普通老百姓,哪里有能力有权利去破坏法律实施,他平时安分守则,本本分分做人做事,照顾家庭,照顾小孩,你们说得出他究竟破坏了哪条法律吗?既然没有,就应该立即无罪释放。你们根本说不出来,他也没有危害任何人,邪教是带有暴力的,他们都是一群做好人的人,是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和平理性的人。你们立即放人,我们的工作足以养活一家人,根本不需要你们来办低保。现在你们做这些事那将来又有哪条法律去保护你们?你们要选择正义与善良,不要参与迫害,你们才有美好的未来。你们若没其他事就回去吧!
幸政权随后上门来推门,家属大喊:你们想干什么!你们要做个好警察,要有礼貌!你马上放人。幸狡猾地说:放人也可以,要了解下情况,有针对性的教育他……。家属说:你们应该教育黑社会的人;他是好人,不用你来教育,你们应该是来保护的。假如有人对你不好,对你凶恶,你喜欢吗?你们赶紧离开。国保陈艾思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且涉黑已被抓捕,你们知道吗?陈艾思的事就是上天慈悲你们,你们不能再干坏事了。对方几个都无法回答,后才离开。
与此同时谢育军的女儿谢晓婷在广东中山的学校被非法跟踪监视,楼下有三个宿管阿姨监视,包括她走到学校食堂、图书馆、路边都有石鼓派出所驻校民警非法跟踪监视她。已知的有驻校民警石警官、杨警官,还有另一年轻男子。并于六月六日在学校领导办公室被绑架到中山市五桂山公安分局非法审问企图构陷罪名,谢晓婷不配合并于凌晨回到学校。
七月十二日会见,随后去公安局询问情况,家属向国保队长罗东要求尽快释放谢育军,罗东拒绝和家属沟通,只接见了律师,得知此案件已在公安法制大队审查中,若有下一步将移交到兴宁市检察院转梅州市检察院审查。随后在公安局信访办提交了信访内容,陈明信仰法轮功合法,谢育军并未违法任何法律,要善待做好人的人,立即无罪释放谢育军。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9/广东兴宁市谢育军被绑架构陷、家人被骚扰恐吓-479856.html
2024-05-29:广东省兴宁市谢育军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谢育军在2024年5月27日让派出所通知家属说谢育军已被批捕,通知家属去签字,家属拒绝,目前他已被绑架到兴宁市看守所33天,其家属多次找到兴宁市公安国保询问,陈述家里的艰难情况和法轮功合法的事实,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并和平理性的劝他们要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女儿和年幼的儿子都恳切的说赶紧把爸爸放回来,公安国保却肆意拖延时间,不告诉任何相关信息。
天理昭昭,疏而不漏,愿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赶紧放下屠刀,如今是现世报的时期,你们迫于工作的压力而干这些事,可是却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啊,不能充当了邪党的刽子手反被事后清算,望能吸取文革时期的惨案教训,让正义与良知再现人间,明白真相,善待做好人的人,善待佛法的人一定会有个美好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9/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8147.html
2024-05-24: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谢育军被绑架近况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谢育军目前已被绑架到兴宁市看守所28天,其家属多次找到兴宁市公安国保询问,陈述家里的艰难情况和法轮功合法的事实,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并和平理性的劝他们要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4/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7969.html
2024-05-03:曾遭劳教、监狱迫害 广东谢育军再被非法关押
广东省梅州市下辖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他的妻子及幼子被监视居住。
谢育军先生今年46岁,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一帮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家中,欲对谢育军实施绑架。警察见他不在,当场非法扣留他的妻子及十岁的幼子,追问他在哪里?警察抄走一台式电脑及多部手机等私人物品。后来,警察再次来到谢育军家骚扰,继续追问他的下落,家周围布满便衣及警车。
第二天,出走在外的谢育军被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他的妻子及幼子被监视居住。
此前,谢育军多次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在广东三水劳教所、梅州监狱遭受迫害。
以下是谢育军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两次在广东三水劳教所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对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六月,谢育军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后,直接被劫回关押到广东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劳教期满,谢育军又被劫持到兴宁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在三水劳教所,警察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实施严厉管制,进一步加大、加深、加重迫害。大约在二零零一年三月,谢育军在严管队遭受残酷迫害。
恶警采用的多种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关禁闭、电击、毒打、熬鹰、吊铐、手指插竹签、五马分尸、开水浇身、坐小凳子、面壁、罚蹲、站军姿、烈日下曝晒、揪头发、用铜线鞭抽、泼水湿身后电击、双手举半桶水、头顶铁饭兜、体罚、苦役等等。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谢育军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刘尚礼在兴宁市龙田镇路途中修摩托车时,跟老板讲真相后被绑架,后来两人被非法劳教两年半,非法关押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谢育军被绑架后,留下妻子和一岁的女儿独自艰难度日。
在梅州市戒毒所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谢育军在深圳打工,被深圳边检人员非法关押,后被劫回兴宁关押迫害,几天后才被放回。
二零零二年九月,谢育军被兴宁市“610”骗入坐落在梅州市戒毒所内的洗脑班非法关押。期间,梅州市“610”指使恶人殴打他。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洗脑班解散,谢育军被劫回,他对兴宁市“610”头目罗新荣说:浪费国家的钱,劳民伤财,现在我的生活成问题,你要赔偿损失。罗新荣自知理亏,说:给你二百元生活费吧。谢育军在兴宁又被非法关押迫害了一个月,才被放回。
此后,兴宁市610人员,大新街派出所警察,大新街道办事处人员经常骚扰谢育军,隔三差五地打电话,或亲自窜到谢育军家中、工作地点骚扰。
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恶人闯到谢育军家中,不顾他家中还有尚在襁褓中的小孩,肆意乱抄乱翻,拿铁锤乱敲,并将他绑架到派出所。当天,谢育军机智走脱,被迫在外流离失所。
谢育军从派出所走脱后,兴宁市大新街道办事处李宗其跟谢育军的一个亲戚说:我给你一千元,你把他的住处告诉我。李宗其还指使一些恶人以查计划生育的名义对谢育军的妻子进行骚扰、恐吓、监视,还窜到她的娘家,在亲朋好友中到处造谣生事,诬蔑大法。大新街派出所恶警还将谢育军的妻子、小孩的照片到处乱派,唆使不明真相的人告发、监视。
在梅州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晚,谢育军与温春如、陈胜辉、廖丽新等法轮功学员到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新五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村民构陷,被五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兴宁市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等警察撬开谢育军的家门,抢走家里的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手机、路由器等财物。谢育军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县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谢育军被五华县法院非法判五年,后被劫入梅州监狱(广东省第三监狱)迫害。梅州监狱采用的多种残酷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如:包夹、洗脑转化、坐小凳、暴打、地拖、饭菜里下毒药、野蛮灌食、打毒针、灌药、用绳子绑四肢吊起来、遥控电椅伤害身体、电击、长时间不让睡觉、把头直接撞墙、奴役等。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谢育军结束三年六个月冤狱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3/曾遭劳教、监狱迫害-广东谢育军再被非法关押-475935.html
2024-04-27: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谢育军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谢育军于2024年4月25日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兴宁市看守所(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米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7/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5675.html
2024-04-26: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谢育军被绑架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谢育军被非法抄家后,第二天出走在外的谢育军被绑架,妻子及幼子被监视居住。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6/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5627.html
2024-04-25: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多位同修被骚扰绑架
2024年4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多名警察非法闯入谢育军家中,见谢育军不在家中,当场非法扣留其妻子及十岁幼子,追问谢育军在哪里,并抢走若干部手机,一台台式电脑等,其它不详。
后来,公安局再次来到其家中骚扰,追问谢育军下落。住家周围布满便衣警车监视跟踪骚扰。目前还有其他同修及其家人也被监视骚扰。
谢育军从二零零零年起,多次受到非法关押共四个多月,非法劳教、判刑三次时间共计近十年之久。详细情况请见《嘉应赤祸(2)》一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5/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75597.html
2015-02-27: 兴宁市谢育军:非法劳教、判刑三次共计近十年
谢育军,男,三十七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零年起,多次受到非法关押共四个多月,非法劳教、判刑三次时间共计近十年之久。
二零零零年六月,谢育军到北京为大法上访,被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非法劳教期满后,谢育军被绑架到兴宁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他绝食抵制迫害,后回到家。之后,他到深圳打工,被深圳边检非法拘禁,强制遣送回兴宁,导致他工作无着,生活困苦。
二零零二年九月份,兴宁市“六一零”将谢育军骗入梅州市警官培训学校洗脑班迫害三个月后,继续将其绑架到兴宁非法关押了一个月,见他仍然坚强不屈,迫于外界压力,才不得不放人。
谢育军回家后,兴宁市“六一零”、街道派出所和居委会隔三差五地打电话或窜到他家中、工作地点骚扰。二零零四年正月十九日,恶人们闯到谢育军家中,不顾他家中还有尚在襁褓中的小孩,肆意乱抄乱翻,拿铁锤乱敲,并将他绑架到派出所。当天,谢育军机智走脱,被迫在外流离失所。而居委会以查计划生育之名对他妻子进行骚扰、恐吓、监视,还窜到他妻子娘家,在亲朋好友中到处造谣生事;派出所挨家挨户搜查骚扰,搞得四邻鸡犬不宁,并将谢育军妻子、女儿的照片到处乱派,教唆不明真相的群众监视、告发;还大搞株连,在兴宁市疯狂抄家、蹲坑,肆意盘查,至少有九名法轮功学员的家被抄、被监视,其中,林燕家还被抄了两次。搞得人心惶惶,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谢育军和同修刘尚礼在兴宁市龙田镇路途中修摩托时,跟老板讲真相后遭绑架,谢育军的红色男装摩托车被抢。后两人均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劫往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谢育军家中留下妻子和一岁的女儿艰难度日。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谢育军与温春如、陈胜辉、廖丽新等法轮功学员到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新五村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遭五华县警察绑架,温春如走脱(后遭到绑架),两辆摩托车被抢。谢育军家遭强行破门抄家,抢走台式电脑、手提电脑、路由器、MODEM、MP5各一台,手机两部等财物。后被诬判五年刑,劫持到广东省第三监狱(梅州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7/嘉应赤祸(2)-305537.html
2013-05-25: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李青文已平安回家。
◇河北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张杨于五月十九日安全到家。谢谢同修们的关心!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刘淑兰、卜国琴、杨艳华、于树林已回家。
◇内蒙古多伦县法轮功学员周艳华十四日已回到家中。
◇黑龙江绥化尚志小学教师王芳五月二十三日回到家中。
◇四川乐山杨湾乡汪汝容五月十五日从楠木寺劳教所出狱,已被迫害的脱相,生活不能自理。
◇四川彭州市法轮功学员何成卓被非法拘留十天后于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回家。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宗成五月十五日从朝阳沟劳教所出狱。他家对面学校安了摄像头,请同修不要去他家。
◇沈阳市大法弟子潘有发已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正念回到家中。
◇广安代市法轮功学员钟朝燕、前锋法轮功学员李霞珍已回家。
◇5月12日上午,连云港大法弟子胡宝玉已经从拘留所回到家中。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大法弟子于树林、杨桂芝、杨桂华已经回到家中。
◇天津大法弟子李希良(李希望的哥哥)近期已从大港监狱保释回家,精神状态还好,但是走路吃力。
◇上海大法弟子曹月玲2012年11月5日被绑架,已于2013年5月22日已回家。
◇广东梅州市兴宁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已于5月21日回到家中。
◇东丽区大法弟子段慧琴于5 月20日平安回家。
◇甘肃陇南徽县三名大法弟子折進东、吕学林、杨旭芹曾于2013年1月23日被非法批捕,非法关押四个月后,于2013年5月22日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大绑架中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张百华,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安全回到家中,大法弟子万云凤、王敏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回到家中,大法弟子颜廷珍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5/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陆简讯及交流-274327.html
2011-05-02: 广东梅州监狱的奴工加洗脑迫害
广东省梅州监狱二零零四年四月之前,在未设立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1102监区)时,把法轮功学员分到关押各类劳改人员的普通监区进行迫害。被劫持进去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每天都被强迫到工场跟其他犯人一起做奴工。回到监区后还要被强制进行所谓的 “学习”和“教育”。在交谈过程中,只要法轮功学员提及“法轮大法好”,恶警就会毒打他们,用尽各种办法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恶警利用其他犯人二十四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
有个江西籍的法轮功学员,当时大约三十多岁,据说是二零零二年之前在惠州或者东莞被绑架的,因恶警严格隔离法轮功学员,不许他们之间说话,大家都不知道他的名字。该学员坚持对大法的信仰不动摇,长期受到极为残酷的迫害,比如每天被强迫面壁十五个小时,一动也不能动地站着,只要一动,就会被包夹的犯人毒打,每天只给吃一顿饭,还要强制他戴着十多斤的脚镣上工场。
大约二零零二年的六月的一天中午,恶警指使三个“包夹”犯人,把这位江西籍法轮功学员拉到大操场的水泥地板上,面朝地板按下,头上、身上、脚上各坐着一个“包夹”犯人,曝晒一个多钟头,到后来,人走后的整个地板呈现出一个汗湿透的人形。
在梅州监狱被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除了此前在明慧网报道过的名单外,据了解,还有以下法轮功学员曾被劫持到梅州监狱迫害:
1、李伟雄(梅州市梅江区,二零零零年十月左右被绑架诬判七年);
2、胡远声(梅州市梅江区,二零零零年十月左右被绑架诬判九年);
3、曾海平(梅州市梅江区,二零零二年八月左右被绑架诬判三年);
4、饶 军(梅州市五华县田家炳中学老师,被诬判三年);
5、吴仕忠(梅州市蕉岭县,被诬判四年);
6、张少斌(梅州市梅江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绑架诬判三年);
7、杨志勇(惠州市,被诬判三年);
8、曾庆霖(梅州市蕉岭县,二零零五年五月左右被绑架诬判三年);
9、李春兴(梅州市梅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绑架诬判三年);
10、谢育军(梅州市兴宁市,二零零九年十月被绑架后被诬判五年);
11、陈胜辉(梅州市兴宁市,二零零九年十月被绑架后被诬判三年,是否在梅州监狱仍有待核实);
13、温春如(梅州市兴宁市,二零零九年十月被绑架后被诬判四年半,是否在梅州监狱仍有待核实)。
据了解,梅州监狱在“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利诱警察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当狱警迫使法轮功学员被所谓“转化”后,参与的警察即可得到一万元的“奖励”,所在监区也有二万元的“奖金”。这样,致使很多警察为利益驱动更加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参与过迫害的恶警:李剑文、黄敬业、谢奕军、邱伟清(现正在继续迫害谢汉柱)、曾××(原籍梅州兴宁市,在梅州城区出生,现正在继续参与迫害,其父亦在梅州监狱,已退休)、廖××(据说是梅州市梅县丙村人,现正在继续参与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5-2-11)-239990.html
2011-02-27: 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近年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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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第三监狱(梅州监狱) (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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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谢育军,兴宁市,二零零九年十月被绑架后诬判五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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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7/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近年被迫害情况-236881.html
2010-01-31: 广东五华县法院将非法庭审谢育军等
(明慧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兴宁县法轮功学员谢育军等人的家属日前接到通知,得知五华法院欲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对谢育军、廖利新、陈胜辉和温春如非法庭审。
广东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陈胜辉、廖利新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在五华县被警察绑架;温春如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遭绑架。
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和一群便衣到谢育军女儿的幼儿园,找到他女儿的老师,骗他六岁大的女儿说老师要去她家里看看。小女孩天真的把这帮骗子带回了家。谢育军的妻子没开门,要求他们出示工作证、搜查证。恶警不出示任何证件,还叫嚣:你不打开门,我们就撬开,总之你的门是要打开的。最后这帮邪恶之徒强行撬开谢育军的家门,非法入室后抢走他家里的二台电脑、二部手机,MP5、路由器和MODEM各一台。
十一月一日下午三点左右,兴宁和五华的三名警察闯入兴宁市法轮功学员温春如的家,将正在家请人砌围墙门坪的温春如绑架,抢走大法书、资料和一些钱。
四位大法弟子遭五华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五华法院人员给谢育军的家属打来电话说要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1/217313.html
2010-01-03: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谢育军等面临非法开庭
谢育军、廖利新、陈胜辉和温春如等四位大法弟子遭五华警察绑架并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后,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由五华法院人员给谢育军的家属打来电话说要给谢育军等四位大法弟子一起非法开庭,日期未定。
看大家能否请到正义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同时希望大家加大力度发正念和加强给有关参与迫害的人员讲真相。解体邪恶的一切迫害计划,营救大法弟子。
谢育军的家属还发现有邪党人员的监视和跟踪,希望跟她有联系的大法弟子保持正念正行并注意安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215608.html
2009-12-17: 更正:广东兴宁市谢育军等大法弟子的近况
在曝光谢育军等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消息中,提及“邪恶之徒于十二月四日拿著非法逮捕书到谢育军家,要谢育军的家属签字”一事,现证实是误传。是五华恶党法院的邪恶之徒于十二月四日拿著非法逮捕书到廖利新家,要廖利新的家属签字。
请大家原谅,转告更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7/214543.html
2009-11-21: 广东谢育军、陈胜辉、温春如遭绑架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广东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陈胜辉和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在五华县被警察绑架。目前三人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县看守所。另外,法轮功学员温春如十一月一日遭绑架,现下落不明。
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和一群便衣到谢育军女儿的幼儿园,找到他女儿的老师,骗他六岁大的女儿说老师要去她家里看看。他女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天真的把这帮骗子带回了家。谢育军的妻子没开门,要求这帮邪恶之徒出示工作证、搜查证。恶警不出示任何证件,还叫嚣:你不打开门,我们就强行撬开,总之你的门是要打开的。最后这帮邪恶之徒强行撬开谢育军的家门,非法入室后抢走他家里的二台电脑、二部手机,MP5、路由器和MODEM各一台。
十一月一日下午三点左右,兴宁和五华的三个邪恶之徒闯入兴宁市法轮功学员温春如的家,将正在家请人砌围墙门坪的温春如绑架,抢走大法书、资料和一些钱。现在温春如的去向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1/213018.html
2009-11-01: 关于广东兴宁大法弟子谢育军被迫害情况补充
10月27日晚,谢育军及几位大法弟子到广东五华(具体地方不明)发放真相资料,被五华恶警绑架。目前被非法劫持在五华看守所。被劫持的共有三位大法弟子,二男一女,其中一位是兴宁的谢育军。
10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恶警兴宁市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伙同兴宁市610,一群邪恶之徒撬开谢育军的家门,非法抢走他家里的台式电脑和手提电脑各一台,手机2部,MP5一部,路由器一台,MODEM一台。
这帮邪恶之徒利用他女儿的童真(他女儿才6岁),找到他女儿的老师,骗他女儿说老师要去她家里看看,他女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天真的把邪恶带回了家。后来,谢育军的老婆质问邪恶之徒,要他们出示工作证、搜查证,他们不但甚么都没有,还叫嚣:你不打开门,我们就强行撬开,总之你的门是要打开的。
其它不详情况,请知情同修补充。目前同修已被关押三天,看守所反映出案情还未落实。所以现在是最好营救时机。
请本地同修正念加持,解体邪恶,制止迫害,同修不回,正念不停。
并请海外同修多打真相电话,共同制止迫害,救度众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211617.html
2009-10-31: 兴宁大法弟子谢育军被绑架,家被抄
10月27日晚,兴宁大法弟子谢育军及其他几位大法弟子到广东五华(具体地方不明)发放真相资料,被五华恶警绑架,目前被劫持在五华看守所,被劫持的共有三位大法弟子,二男一女,包括谢育军。
10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恶警兴宁市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伙同兴宁市610,一群邪恶之徒撬开谢育军的家门,非法抢走他家里的台式电脑和手提电脑各一台,手机2部,MP5一部,路由器一台,MODEM一台。这帮邪恶之徒利用他女儿的童真(他女儿才6岁),找到他女儿的老师,骗他女儿说老师要去她家里看看,他女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天真的把恶徒带回了家。后来,谢育军的妻子质问邪恶之徒,要他们出示工作证,搜查证,他们不但甚么都没有,还叫嚣“你不打开门,我们就强行撬开,总之你的门是要打开的”。极度的猖狂,知法犯法。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1/211500.html
2005-09-05:我所了解的广东梅州大法学员遭受的迫害
谢育军,第一次被判劳教两年,第二次在2004年6月左右被劳教2-3年,现关押在三水劳教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5/109806.html
2004-09-08:广东省兴宁市位于粤东地区,隶属梅州市。自1990年7.20江××邪恶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当地国安特务,610办,部份恶警,恶人积极配合江××邪恶集团,疯狂迫害坚持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学员,对这些善良的好人严刑拷打,威迫利诱,讹诈勒索,恐吓哄骗,无所不用其极。
谢育军,男,37,兴宁市人,家住兴宁市大新街。2000年6月因到北京信访局合法上访被非法判处劳教二年。在三水劳教所期间,谢育军正气凛然,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的信仰。2002年劳教期满后,恶警不让他回家,在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直至6月份,谢育军通过绝食坚决抵制迫害,堂堂正正地走了出来。
由于迫害造成家境贫困,生活无着,谢育军外出至深圳市打工。江××邪恶集团控制下的边检人员,竟然罔顾国法,野蛮的将谢育军拘禁,强制遣送回兴宁,几天后才释放。完全剥夺了一个合法公民正当的外出务工权利。经过这一折磨,谢育军生活更加困苦,年迈的老父亲无奈继续出外打工,帮补家用。
2002年9月份,兴宁市610邪恶份子丧心病狂地将生活陷入困境的谢育军骗入坐落在梅州市戒毒所内的洗脑班進行迫害。在此期间,梅州市610邪恶分子指使恶人殴打谢育军。610主任何X新还无耻地向谢勒索“生活费”,遭到谢育军严词拒绝。
在洗脑班三个月期满后,兴宁市610邪恶份子仍不死心,继续关押谢育军一月后,见他仍然坚强不屈,迫于外界压力,不得不放人。
自从谢育军释放后,兴宁市610邪恶份子,大新街派出所恶警,大新街道办事处恶人从未停止过对其的骚扰。隔三差五地打电话,或亲自窜到谢育军家中,工作地点骚扰。
2004年正月十九日,兴宁市国安特务幸新元,610办邪恶分子张常青,大新街派出所恶警彭××,大新街道办事处恶人李宗其恶狠狠地窜到谢育军家中,不顾家中还有尚在襁褓中的小孩,将他绑架。他们还肆无忌惮地在家里乱抄乱翻,拿铁锤乱敲。当天谢育军凭正念从派出所走脱,被迫在外流离失所。
大新街道办事处恶人李宗其是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不思悔改,一味跟随江××邪恶集团积极参与迫害大法。谢育军从派出所闯出后,李宗其心怀叵测地跟谢育军的一个亲戚说:“我给你1000元,你把他的住处告诉我。”还指使一些不明真像的群众以查计划生育的名义对谢育军的妻子進行骚扰、恐吓、监视(谢育军的妻子早已按国家政策执行计育措施,李宗其明知此情况,仍藉口扰乱)。这些恶人还窜到他妻子的娘家,在亲朋好友中到处造谣生事,诬蔑大法,还伙同兴宁市国安特务,610办邪恶分子,大新街派出所恶警挨家挨户骚扰,搞得四邻鸡犬不宁,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大新街派出所恶警还将谢育军的妻子,小孩的照片到处乱派,教唆不明真像的群众告发、监视。
同时,兴宁市国安特务,610办邪恶分子,大新街派出所恶警,大新街道办事处恶人还大搞株连,在兴宁市疯狂抄家,蹲坑,肆意盘查,至少有9个大法弟子家庭被抄,被监视。其中林燕家还被抄了2次。搞得人心惶惶,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
7月10日,恶警跟踪谢育军和另一个同修刘尚礼,至兴宁龙田,再次非法将两位一心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学员绑架!
现在,两位大法学员已被非法送往广东三水劳教所,处两年半监禁。其中刘尚礼属第三次被邪恶绑架,两位大法学员都曾经在三水劳教所遭受残酷折磨。谢育军被邪恶绑架后,留下妻子和一岁的女儿独自艰难度日。
建议当地同修更深入的向当地民众讲真像,揭露邪恶迫害,使世人看清这场迫害的邪恶本质,同时制止恶人继续行恶!
2000-12-29: 广东省兴宁市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大法弟子黄红英、黄小红(二姐妹)、黄会华、刘彩贸、林玲玲、刘*建、钟满娇、毛爱群、刘小红、廖海英、温春如、刘利飞(两夫妇)、谢育军等,因今年四月至七月期间去北京上访,被抓后直接送三水劳教二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2/29/6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