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28: 王德华、中山大学在校学生 所经过的大队:先二大队->五大队->二大队.
对不屈服的学员,狱警指派1-2 人进行24小时不离身的夹控监视,不准炼功学法,不准与旁边的人(无论是法轮功学员还是普通人)说话,如果对谁说了什么,夹控人除了制止外,还要用随身带的笔记本记录下来。限制活动区域,“打报告”或狱警找去训话时要蹲下、双手放置背后,不准亲人探视,不准买除厕纸、牙膏和香皂之外的生活用品,扣压私人信件,强迫劳动等。对不屈服的学员,每个月非法延期5-10天(大部分10天)。他们认为所谓“违规”或态度不好的学员,便加期半个月---1个月。也有的被铐在铁门上、走廊边的窗户的铁柱上、或者抱着木棉树/假槟榔树铐着、或铐在篮球架上(脚尖到地),夏天蚊子叮苍蝇爬,日晒雨淋,冬天饱受寒风冷冻,甚至晚上睡觉也这样铐着。如:张孟业、钟颖航、李鹤冲(音)、吴志平、鲍殿生、廖抗援、王德华、罗小文、罗晓等。
其中,最令人发指的酷刑,就是把大法学员用布条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另外,夜深人静时,邪恶之徒还指挥打手队到各大队去对学员施暴。
关于酷刑,这在追查国际的有关通告上已有述,但我觉得应该加上如下描述:往往学员受刑后,脚踝至小腿部位会有被深勒陷入肉的沟。多天后,仍会有淤黑色的布条沟口子,学员走路都一拐一瘸的,颤抖不止,钻心的疼痛。
其中遭受过这种酷刑的部分学员有:王德华、鲍殿生、李鹤冲(音)、淡伟昌、钟颖航、陈瑞昌、罗小文、杨贵远、林天赐、钟素敏、李建忠、赖繁荣、吴志平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8/82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