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 红河 建水县 >> 彭文秀

女, 69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省建水县西庄彭家村(门牌14号)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8-02
案例分类: 农村人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杨丽华(母亲彭文秀) 杨丽辉
祖辈亲人: 彭文秀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6-10-26:在7年多的残酷迫害中:建水有三人失去生命(孔庆黄被拘留于看守所迫害致死,其父听到儿子被抓后,当场气死,朱丽芳在迫害中离世);杨芳、邓辉、刘文、王凤琼、江润玲、杨鸾英、朱丽荣、李翠华、朱德超、王伽月、廖秀琼、杨丽华等12人被非法劳教,其中:杨芳、邓辉二人被非法劳教二次;刘月、曾继禹夫妇、徐怀功、李玉珍、杨丽文、王晖、梁荣、杨雪莲、马旭勇、尹辉、黄秀琼、彭文秀等30多人被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或洗脑班

2006-10-26: 在7年多的残酷迫害中:建水有三人失去生命(孔庆黄被拘留于看守所迫害致死,其父听到儿子被抓后,当场气死,朱丽芳在迫害中离世);杨芳、邓辉、刘文、王凤琼、江润玲、杨鸾英、朱丽荣、李翠华、朱德超、王伽月、廖秀琼、杨丽华等12人被非法劳教,其中:杨芳、邓辉二人被非法劳教二次;刘月、曾继禹夫妇、徐怀功、李玉珍、杨丽文、王晖、梁荣、杨雪莲、马旭勇、尹辉、黄秀琼、彭文秀等30多人被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或洗脑班迫害(有10多人不知姓名,请同修知情者补充),有数不清的家庭、单位受到邪恶干扰和迫害,有无数的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有的人至今尚流离失所在外。没修炼的亲朋好友也时时处在担惊受怕之中。
大法弟子彭文秀全家被迫害案:

彭文秀,女,69岁,建水西庄镇农民。因修炼法轮大法,2004年6月3日被恶警抄家,未修炼的儿子、儿媳及孙子被绑到公安局,遭到恐吓讯问,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6月5日,恶警又到红河州石屏县(距建水40公里)三女儿杨丽辉家抄家,把她绑到建水西庄派出所非法审讯一天才放回。6月6日又到在昆明市工作的二女儿杨丽华家抄家(未抄到任何资料),并将杨丽华绑回建水关押在看守所迫害到7月12日,在压力、诱骗之下杨丽华将隐藏的大法资料、书籍、磁带、光盘等交给了邪恶。7月13日邪恶并没有按所说的交书后就放了她,而是将她判劳教2年,送云南昆明大板桥农场迫害。

受此案牵连,还有多个家庭被抄,十人被送入2004年7月在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这次被邪恶抢走的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上千份。具体受害人名字不详,请知情同修补充。

此案恶人:彭联益、李新华、刘琼芝、西庄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6/141057.html

2006-06-09:云南省建水县大法弟子彭文秀因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 大法弟子彭文秀因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2004年6月3日被以县610主任李新华、副主任刘琼芝、国保大队大队长彭联益、教导员郭跃等为首的恶人、恶警抄家。此案导致数人被非法拘留、十多人被非法送入洗脑班迫害、一人被非法劳教。

2006-06-09: 云南省建水县大法弟子彭文秀因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
大法弟子彭文秀因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2004年6月3日被以县610主任李新华、副主任刘琼芝、国保大队大队长彭联益、教导员郭跃等为首的恶人、恶警抄家。此案导致数人被非法拘留、十多人被非法送入洗脑班迫害、一人被非法劳教。

2004-08-02:云南省建水县西庄彭家村(门牌14号)农民彭文秀,女,69岁(丈夫早病故)。老人多年来身患疾病,本村医疗点是有名的老病号。自炼法轮功后,她不仅身心得到健康,而且几年来未开支过医药费。可是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这位善良,操劳一生的农家妇女也遭厄运:今年6月3日被县公安局,610人员抄家,并带走了全家人(除老人今年5月来昆明住的二女儿家外),包括大儿子、儿媳、15岁的小孙子(他们三人未炼过功),

2004-08-02: 云南省建水县西庄彭家村(门牌14号)农民彭文秀,女,69岁(丈夫早病故)。老人多年来身患疾病,本村医疗点是有名的老病号。自炼法轮功后,她不仅身心得到健康,而且几年来未开支过医药费。可是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这位善良,操劳一生的农家妇女也遭厄运:今年6月3日被县公安局,610人员抄家,并带走了全家人(除老人今年5月来昆明住的二女儿家外),包括大儿子、儿媳、15岁的小孙子(他们三人未炼过功),带到县公安局和其他地方审问。大儿子被关押三天,儿媳、孙子被关押两天才放回。紧接着恶警们又于五日晚去老人三女儿杨丽辉家(住石屏县)抄家,把她带到镇派出所审问一天才放回。他们为追查炼功的所谓材料,不放过这个家庭一个成员,6日早赶到昆明,又抄了二女儿杨丽华的家(未搜到任何材料),随即又把她从昆明带回建水县审问、关押。
彭文秀因去年不慎跌伤了腿,今年五月来昆明住二女儿家养伤,生活不能自理,行动需拄拐杖,她才幸免被他们带走。但还被追逼,讯问为什么要炼功,并被强行笔录了所谓的“口供”。杨丽华被带回建水县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恶警不让家里人联系其丈夫。亲属等多次从昆明至建水要求与杨丽华见面,恶警都不许。从6月6日至7月12日杨被关押达36天后,恶警们出于不可告人的目地,采取利诱、欺哄手段,对她和在昆明亲属说什么:只要把炼功的材料除了我们查抄的之外,把未交的再交出来,我们立即放杨丽华回家与亲人团聚。他们特意来到昆明,到她丈夫家,当着杨的丈夫,公公、婆婆等亲属的面还说:我们对她很好,如果她再把转移的“材料”交出来,我们立马放人。她不是没有工作吗,我们可帮她开馆子。或开个铺子经营建水石榴,等等。由于杨被关押了一个多月,亲人时时牵肠挂肚,焦急万分,听到他们来家里说的“关心”话,非常感激,还督促昆明的亲戚把未交的炼功磁带、书籍在12日下午交给了他们,至此,他们哄骗得逞。

7月13日他们违背“办案”程序,在不通知昆明杨丽华的直系亲属参加的情况下,急急忙忙于当天他们从昆明回到建水县后,就宣判杨丽华被劳教二年的决定,第二天(7月14日)送往昆明大板桥园艺农场劳动教养。

我国人大十届二次会于今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改和补充了若干内容,其中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可是人权被他们任意践踏,同时恶警还违背了云南省高检院关于从今年至明年6月开展检察侵犯公民人身权益“五项违纪案”的决定(见5月19日春城晚报头版)。

我们要求:立即释放杨丽华。恳请有关部门对此事认真查处。

红河 建水县联系资料(区号: 873)

2024-06-27: 县国保大队恶警姓名:
白海男:原国保大队长,现任建水县公安副局长13398738797
曹建玲:女,国保大队教导员
吴迪:国保大队警察:13769352030
国保大队恶警:赵自录、段凯
舒云超:原国保大队长:13887353395

2020-09-06: 建水县检察院:
公诉检察官:李艳芳
建水县法院:
审判长:王贵鑫,
审判员:邹伟文,
人民陪审员:张炳发

2016-06-22:这次非法开庭的审判长:邹文,审判员:王贵鑫,龙叶,书记员:刘飞。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杨菊,张亚娇。

建水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红河州建水县钟灵路
电话:0873 7619311 举报电话:0873-7662000
公诉人:杨菊和张亚娇
建水县法院:
地址:云南红河州建水县钟灵路
电话:0873-7653035
审判长:邹文
审判员;王贵鑫、龙叶
书记员:刘飞
建水县法院人员名单:
丁红伟 院领导
戈捍民 院领导
王燕岱 院领导
李云梅 院领导
尚 伟 院领导
郭烨斌 院领导
赵 勇 政治处主任
王永贵 纪检组长
董 丽 执行局
金 伟 立案庭
李舰波 刑庭
林 刚 行政庭
普晋东 民二庭
程 燕 监察室
吴玉芝 陈官法庭
张永波 行装科
李玉飞 办公室
付玲芳 陈官法庭
吴界谷 审监庭
林重波 执行局
常忠富 曲江法庭
张文发 立案庭
邹伟文 审务办
王贵鑫 刑庭
沈鹏飞 曲江法庭
王孝团 行装科
陆昱文 立案庭
严学文 审务办
闵 全 立案庭
李智强 立案庭
白永顺 立案庭
龙兆兴 立案庭
雷学有 民一庭
孙 权 刑庭
韩建清 行政庭
吴应芳 执行局
王 锟 审监庭
刘宝宽 执行局
韦铭辉 民一庭
张 梅 陈官法庭
邵 泉 执行局
龙 叶 刑庭
肖 彬 法医技术室
唐世红 民二庭
王 虎 行装科
郭锦清 陈官法庭
朱 玉 办公室
邹 文 刑庭
吴 瑾 行政庭
朱进辉 立案庭
陪审员:安泉、郑雅芝、张红芬、余家国、潘兴国、张保亮、邬建中、戴勇坚、薛芳、孔繁贵、刘钦福、赵丽华
2012-07-15:建水县参与构陷与迫害相关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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