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9: 刘德芳,女,40岁,住实验小学门口,被关押3次。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29/80406.html
5月21日下午3点钟左右,家住随州市内的法轮功学员刘德芳( 户口在新街镇)正在
学校前面做生意,被该市新街镇付书记汪家国、司法干部顾子文等为首一班人,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抬上警车。刘德芳大声呼喊:我炼法轮功有什么错?没做违法的事,大家有目共睹。并向人们讲法轮大法受迫害的真相。周围群众闻讯赶来,都纷纷指责暴徒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证明刘德芳是真正的好人,举出大量的事实。暴徒们说:只是问情况,马上让她回来。并威胁性说:你们不要多管闲事。
几天后,经打听,刘德芳的爱人找到其被关押地(市第二看守所)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要人。姜XX(分管办洗脑班的一个局长)竟大言不惭的说:“我们说找你爱人问情况,并说马上放回。这是我们作领导的工作方法:一是给你们面子,二是避免造成社会影响,三是我们要注意干部在群众面前的形象。若用非常手段,群众会骂我们是土匪。你爱人要洗脑,才能放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