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2: 吉林市昌邑区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王新民,女,54岁,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王新民和五位同修一起进京上访,证实大法的美好,为大法讨回公道。在走到山海关车站时被铁路警察劫持到山海关站前派出所。王新民在上车时就被非法搜身,到派出所又被非法搜身两次。在山海关站前派出所被非法审讯。第二天,恶警把从她们身上搜到的现金(大约一千多元)买了回吉林的火车票,在乘警的监控下回到吉林市左家车站。
回到当地,又被当地派出所的范维佳叫去,并威胁王新民不许乱走,强迫她上哪要去汇报。同时威胁王新民的丈夫,每到邪党有事(所谓敏感日),派出所都要找王的丈夫,使王家人在精神和生活上受到很大干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2/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6月22日发表)-242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