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5: 3月12日,在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邸杰欣的亲自部署下“专案组”秘密将大法弟子田海波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63.html
2004-07-20: 石井沟派出所自1999年7.20以来,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先后有十多人被判劳教,有的被劳教两次,一人被判刑,难以计数的人被抄家、拘留、罚款、被送洗脑班。
被判刑的大法弟子田海波、男,两次進京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劳教两次,现已被非法判刑。
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有:马芳、女:39岁,被判劳教三年,马艳、女,35岁,被判劳教三年,郁春丽、女,30多岁,劳教一年,于丹江、男,30多岁,电冰箱厂职工,劳教一年,王丽秋、女,家住联化,劳教一年。韩华,男,49岁被判劳教一年,韩华的姐姐,被判劳教一年,张卜媛、女,和她的父亲都被劳教一年,王曦、女,被判劳教一年,被劳教所拒收。
多次被拘留、骚扰的大法弟子有孔宪芳、女,恶警欲判刑,因孔年龄大,恶警未得逞。梁广斌、男,行政拘留一次,现已被开除党籍。高瑞美、女,被刑拘,因高血压被释放。付××、女,行政拘留两次以上。魏景华、女,行政拘留两次以上。被绑架洗脑班一次。巩红芹、女,行政拘留三次以上。
2002-12-12: 2002年11月5日,吉林市船营区和桦甸市法院悍然召开非法公判会,对22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
刘文涛被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刘桂霞、王力波、邵玲、徐贵军、班会娟、王秀云被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王景海、朱秀芝、田海波、余国庆被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宋慧丹、郭玉花、于文彦、王小虎被判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陈广宏、史成斌被判刑6年,崔文辉、裴贞玉、杨会霞被判刑4年,陈丛雨、于翠范被判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