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3: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政法委、610人员的罪恶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刘景雪、贺海铎、陈中卫把任县法轮功学员窦敏需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司法局约30天、并罚款。 二零零四年五月,由县国保警察刘振国领着邢台市桥西恶警宋佳熙闯入窦敏需(原县公安局副局长)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炼功带以及其它与大法无关的书籍、戏曲唱片等。将窦抓到邢台不知名的地方,铐在铁椅子上四天四夜,用背铐等刑法逼供后,把窦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两个月,后非法判刑三年,缓刑5年。判刑后又把窦关押到邢台洗脑班,强制洗脑二十多天,罚款26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23/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政法委、610人员的罪恶簿-429829.html
2004-08-13: 河北省邢台市9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具体如下:
霍桂兰 9年,张保忠 8年,杨庆华 6年,夏云省 3年,王继珠 判3缓5
冯文平 判3缓5,窦民须 判3缓5,张志红 判3缓5,任海香 判3缓4
其中王继珠、冯文平、 窦民须、 张志红、 任海香现在已被转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2004-07-20: 2004年7月7日,河北省邢台市桥西伪法院对以下9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审判,有:霍桂兰,张保忠、杨庆华(夫妻),王继珠,冯文平,夏云省,窦民须,张志红,任海香 。
由于事先有国外大法弟子打电话制止邪恶,所以在审判的当天,邪恶势力表现十分紧张,戒备森严,所有旁听的人员都受到严格的审查,不准照相、不准录象,有手机的要把手机电池抠出来。
在法庭上,大法弟子霍桂兰理直气壮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霍桂兰早在1996年的时候,就被当地公安根据当时公安部的“555号文件”被抄家和罚款,1999年7.20以后,更是受尽了邪恶的迫害,流离失所后,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已经家破人亡。
大法弟子张保忠、杨庆华(夫妻)都是好人中的好人,遭迫害后,夫妻双双流离失所,被迫失去原本很好的工作,杨庆华原为农行会计科的科长。
在法庭上,杨庆华向法官直接说,我刻录的光盘并非私自制作的,你们不能用这个为我定罪,并要求法官当场播放录象,把法官问得哑口无言。
这次迫害是邢台市610伙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西分句共同施行的,恶警们的犯罪地点在矿物局招待所,用残酷的手段折磨学员,其中65岁的大法弟子窦民须曾3次被上背铐。任县大法弟子李保安被打骨折,现在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