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9: 河北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不法警察卢锋、刘明成、何士金、王峰、黄德志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追随江××政治流氓集团犯罪,充当了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帮凶、打手。下面是部分经过查证核实它们所犯下的罪行事实。
2000年12月6日晚,小老虎沟大法学员慧芳为了向世人讲清大法及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使民众不被邪恶媒体宣传的谎言所蒙蔽,在散发真象资料时,被恶警绑架到中华路派出所,非法刑讯逼供。派出所的恶警们(其中有一个南方口音的人)毒打折磨了她两个多小时。
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卢峰、政委何士金、恶徒王峰等人又对慧芳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将慧芳绑架到了市公安局,铐在楼道里。四人对慧芳又一轮迫害,用电棍电慧芳的头、脸、脖子,并边打边骂。打累了,四个恶警就轮班打,一夜不让睡觉。
第二天上班后,恶警黄德志、刘明成两人开始对慧芳过堂,進行再一轮迫害,扇耳光,脚踢拳打,打得慧芳全身青紫,脸部红肿。又用电棍电头,手心等部位,一直将慧芳电的昏死过后,给锁在侧所里。
等到慧芳苏醒过来后,恶警又从侧所里把她拖出来,向踢皮球一样来回踢,从这屋踢到那屋,又从那屋踢到这屋,踢了几个来回。踢累了,警察暴徒们去休息吃饭,又把慧芳锁侧所里不管了,不给饭吃,也不给水喝,一直站到夜间一点多。
卢锋、刘明成、何士金、王峰、黄德志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的人性可言,其人道德、良知丧尽,严重触犯了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刑讯逼供罪、酷刑罪、伤害罪、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