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9: 河北省秦皇岛煤气公司非法拘禁职工
煤气公司在2000年有多名职工,只因他们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就遭非法拘禁(洗脑)。2000年正月,煤气公司欺骗通知本公司职工:侯艳如(供应公司)、王全(供应公司)、梅英久(总公司)、王秀明(供应公司)到公司开会,随即被强行绑架到秦皇岛市城建宾馆非法拘禁,进行洗脑迫害。(洗脑:就是强迫被害人承认中共邪党的谎言宣传,认罪认错的一种流氓法西斯手段)在其过程中,总经理王志林邪恶的说:不写“认错保证书”,就不许回家、不许上班,而且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的所有吃住费用都由被害者工资中扣除。充份体现出中共的流氓本性,参与迫害的责任人还有供应公司的经理张潮海、总公司副书记周柏林、和保卫科长及保卫科全体人员。他们每天8个人24小时对公司职工侯艳如、王全、梅英久、王秀明看守监控,非法关押20多天。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看出:秦皇岛煤气公司对自己职工非法关押,犯了非法拘禁罪。
在这以后煤气公司还胁迫煤气公司部份职工搞所谓的职工代表会,对本公司职工王伟、侯艳如、梅英久、王秀明、王卫东等以不放弃信仰或编造其它罪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王卫东在中共高压下已放弃修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9/156544.html
2004-06-27: 秦皇岛煤气公司不法官员自1999年7.20以来,一直充当迫害大法弟子的工具,仇视大法,助纣为虐,迫害本单位的大法弟子,执行江泽民对大法弟子实行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把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开除工职。被开除的大法弟子有王伟、侯艳茹、王秀明、梅英久、谢刚、王卫东(现已被610利用破坏大法)。
2003-12-17: 河北省秦皇岛市煤气总公司领导班子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无赖手法,制造冤案。把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修炼者开除公职。被迫害人有:王伟、侯艳如、王秀明、梅英久、谢刚、王卫东(现已被610利用,助纣为虐)。这些公司不法官员还效仿江氏,在煤气公司搞什么所谓职工代表表决。把迫害大法弟子之罪加在全公司职工头上。
原领导班子已四分五裂,主要负责人王志林已调往秦皇岛供水公司(副经理)。现在领导班子仍走老路。敌视大法,用经济手段继续迫害大法修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