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06: 关于长春市大法弟子侯秀平被迫害致死案的责任单位及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下沟大法弟子侯秀平 ,女 35岁(大约), 1999年7月22日后进京上访,被非法押回后拘留了15天。2000年7月11日因在自家开的小卖店内散发真相材料被告发,被非法拘留了15天。 2000年12月份进京上访后,被判非法劳教3年。 家属花了很多钱使其由三年改为一年。在公安局内,其家属在一个房间内办手续,侯秀平在另外一个房间内被恶警看管,当家属办完手续后,恶警告诉他侯秀平“跳楼自杀”( 注:这是江罗政治流氓集团庇护下的恶警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后推卸责任的惯用借口之一)了。家属要上告,公安局给了2万元私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20955.html
侯秀平(Hou,Xiuping),女,35岁(大约),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侯秀平生前住长春市南关区下沟。
侯秀平于1999年7月22日后进京上访,被非法押回后拘留了15天。2000年7月11日因在自家开的小卖店内散发真相材料被告发,被非法拘留了15天。2000年12月份她进京上访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其家属不忍心,花了很多钱使其由三年改为一年。
当其家属在一个房间内办手续,侯秀平在另外一个房间内被警察看管。当家属办完手续后,警察告诉其家属侯秀平“跳楼自杀”了。后来家属不服气,要上告,公安局给了2万元私了,可见杀人害命者做贼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