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 玉林 容县(荣县) >> 何新芳

个人情况: 容县妇幼保健院工作(手术室主任护师)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6-06
案例分类: 技师/大学/大专  医务人员  灌食/灌物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交叉列在: 广西 > 南宁 邕宁县 南宁女教所(第一女教所;广西女子劳教所,茅桥女子教养所)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06-06:2004年3月3日正是“二会”期间,与会人员大讲“尊重人权”的时候,容县公安局出动大量恶警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列出所谓“十名重点活动人员”進行非法抄家、监控、跟踪、关押。 2004年3月6日,何新芳本人已被关在容县拘留所,她曾用生命来抗议执法者对她及对大法的迫害,在拘留所里她绝食了七天,被拘留所所长陈桂德和原看守所副所长杨春梅等人野蛮灌食。这都源于她对“真、善、忍”的正信,她以超常的毅力用生命

2004-06-06: 2004年3月3日正是“二会”期间,与会人员大讲“尊重人权”的时候,容县公安局出动大量恶警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列出所谓“十名重点活动人员”進行非法抄家、监控、跟踪、关押。

2004年3月6日,何新芳本人已被关在容县拘留所,她曾用生命来抗议执法者对她及对大法的迫害,在拘留所里她绝食了七天,被拘留所所长陈桂德和原看守所副所长杨春梅等人野蛮灌食。这都源于她对“真、善、忍”的正信,她以超常的毅力用生命来捍卫宇宙真理。可是容县当局一边放出话说拘留15天就可放人,一边却在2004年3月19日早上将人送去南宁女子第一劳教所迫害,非法判劳教期一年。下面是她的自述:

我叫何新芳,是一位法轮大法修炼者,在容县妇幼保健院工作(手术室主任护师),家住中医院宿舍楼。在1999年7月法轮功遭受邪恶镇压的前半年就开始修炼大法了。大法不仅纯净了我的心灵,也改变了我多病的身体;我炼功前有腰椎增生、肩周炎等各种疾病。炼功后不药而愈,各种症状奇迹般的消失了。法轮功真的使我受益无穷。

在镇压开始时,我由于怕心,怕失去工作、怕自己的亲人遭受伤害、怕失去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在那种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被强迫写了“决裂书”,但仍在家里炼。法轮大法要求修炼者按照“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做一个比好人还要好的人。法轮大法既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种十分崇高的信仰。对“真善忍”的信仰,带给人们祥和、轻松、高尚,人们因修炼法轮大法而无疾无病,人们因信仰“真、善、忍”而无私无恨。对我而言这样好的功法我怎会轻言放弃呢,而且我是在大法中受益的人。

2000年8月,我被恶人举报到县“610”,之后被单位领导赵子江等以下岗连累丈夫也下岗,子女不得上大学等威胁、恐吓我与“法轮功”决裂,此后每逢所谓的敏感日期,我及家属即被单位领导赵子江恐吓、威胁。在这样的恶劣处境下我的身心遭受着莫大的伤害,亲人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2001年3月我又被送去容城镇教育基地“洗脑”,期间中央召开两会爱人被迫停学(当时在南宁读书)在家“管”我,致使我爱人学业成绩不是很理想;年幼的儿子也时时提心吊胆的生怕母亲会出什么事。同年7月我又被送去玉林市国安局“洗脑”并强迫在所谓的“转化书”上签字,写了“三书”。这几年县“610”及市“610”曾多次到单位及家中找我谈话,强迫我放弃修炼,逼迫我在良知与邪恶之间做出选择。

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法轮大法遭受迫害的这几年里所我有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如写“决裂书”这些都不是我自愿做的,都是被迫无奈做出的行为。也是我一生中最痛悔的事,没有什么能比出卖良心更让人痛心的事了。

在这几年的修炼实践中我更深的感受到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是多么的可笑又荒唐。法轮功自传出以后吸引了众多的民众,政府也曾是支持的,为什么后来被镇压,却完全出自于当权者江泽民的嫉妒心,而且采取的手段又是灭绝人性的,许多迫害惨案真是令人不忍目睹。特别是天安门的自焚伪案让我真正的体会到法轮大法就象一面镜子,一切假的恶的在“真、善、忍”面前都暴露了其的丑陋。也更加坚定了我修炼的决心,和对“真善忍”的更深理解。

在2004年1月8日本人及家属又被单位领导赵子江、梁显标等找去要我放弃修炼,还强迫、并恐吓、威胁我家人要他们一同来做我的工作。这回我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不再做违背良心的事、说违心的话了。梁宣读县文件,春节期间不准外出不准串门。我跟他们讲法轮大法的真象……我说我修“真、善、忍”没有错,在社会上与人为善,我没有做一件违法的事;工作上我认真负责,做好了本职工作;家庭中我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法轮功洪传世界只有在中国遭受打压,这些事情迟早都会真象大白的,你们这样对我就是在迫害我。他们威胁并恐吓要把我送去县政府、“610”,并要我写“决裂书”,我不配合后,赵子江大声大肆诋毁大法及李老师。而且还拖延了我的过年钱想不发给我,以此办法来要挟我。真是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什么样的方法都用上了。

2004年3月3日晚上8点多钟,容县公安局一科黄武祥及另外两位同伙来到我家敲门,我问:“是谁”?他们就叫着我爱人的名字,我以为是找我爱人的,我把门一打开,他们马上就闯了進来。我对他们说:“你们来我家干什么,我不欢迎你们。”黄武祥嚣张的说:“让我抄到东西你就知死。”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任何缘由的情况下就在我家东翻西找。把我自己用的锁住的一个抽屉撬烂后把我里面的大法书及真象资料抢走。把我家翻遍后临走时叫我第二天到公安局。他们走后我就去整理那个被撬烂的抽屉,因为我的大法书都放在那里面,我发现还剩下一本《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我还放了二百元钱(两张一百元的)在抽屉里,却一张也不见了,此抽屉只有我有锁匙。这就是人民公安的形象,执法犯法。
http://www.minghui.org/mmh/articles/2004/6/6/76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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