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7: 杨凤香,女,58岁,李凤文之妻。她老俩口因为身体多病又没有经济收入,没钱看病。家里五口人全靠她儿子每月450元的收入维持。96年老俩口开始修炼法轮功,得到了身体健康。因是法轮功学员,99年7.20以后,他们的名字就被片警曹振庄上报到公安局的黑名单上。
2002年5月3日,中山派出所的所长滕云龙和干警赵玉营等三人从外面跳进院子夺门而入,抄家搜走了他们的《转法轮》并把她老伴李凤文抓走,判劳教三年。当时她外出串门而没被抓到。他们就骚扰她儿子,使他家不得安宁,街道办事处取消了她家的低保生活费,以前委主任陈欠她的工资也不给了。现在已在岭东组织部的于加英对代她领工资的人说:“炼法轮功的不给。”于则趁火打劫,把她的钱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就这样她们二老的生活费没有出路了。她只好流离在外打工当保姆维持生活,而她的儿媳和两个月的孙子靠娘家养活。2003年9月李凤文被关押了16个月,最后神智不清,不会说话,生命垂危。去医院花的350元钱都叫家人拿,吃饭看病等就花了5000多元。派出所曹振庄要走了她的身份证,2003年4月,当需要此证办理社会劳动保险时,她儿媳去要时他们不但不还,还理直气壮的出口伤人。一个曾因修炼法轮功而幸福美满的家被流氓集团迫害得妻离子散,造成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毫无人性,邪恶的黑手不分男女老少,连孤寡老人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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