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3: 母亲被迫害致死 黑龙江原警察刘洪彬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双鸭山市岭东区原警察刘洪彬被迫辞职,其母亲被迫害致死,近期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请司法机关对江泽民提起公诉,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经济和精神赔偿责任。
刘洪彬说: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利用手中的权力,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个人和家庭都深受其害,我曾被非法拘留二次、被迫辞职。我母亲尤淑芹因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四次,其中非法拘留二次,非法劳动教养二次,每次都因身体被迫害得不行了才得以保外就医,母亲因此身体极度虚弱重病缠身,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含冤离世。我和我父亲身心受到巨大伤害,经济蒙受巨大损失。
根据中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等等。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下面是刘洪彬陈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自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身心受益,在工作单位表现出色,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操控的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局及相关部门对我及我母亲和我家庭进行了如下迫害:
我原是岭东公安分局干警。一九九九年七月,政委张忠超命令我放弃信仰,交出佩枪。十月我和母亲依法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绑架到驻京办事处,后被岭东公安分局白玉明、杜平押回双鸭山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期间家人被勒索二千元所谓路费;看守所收六百元;公安机关勒索保证金三千元。我受到单位领导歧视,不给分派正常工作,看收发室,并多次要求我写所谓的揭批法轮功的材料,我因为不放弃信仰被迫辞职。
我母亲尤淑芹,一九四三年九月六日生人。修炼前体弱多病,患有高血压、神经衰弱、失眠等多种疾病,修炼后痊愈。二零零零年五月,我母亲再次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关押在驻京办事处。由岭东矿保卫科李国臣、矿组织部赵明利两人进京接回关在公安处拘留所十五天。岭东荣工队扣压我父亲劳保工资一千九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母亲第三次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岭东公安分局张守仁接回关入看守所并劳动教养三年。岭东矿党委书记苏贵章扣去我父亲工资一千五百元,停发劳保工资。我大哥患精神病,要住院吃药。我父亲没办法就找他们要吃饭钱。他们叫我家每月交一百元,共交了三个月三百元。
母亲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关押了七个月,被强制洗脑折磨,身心被极度摧残。后因犯高血压病,买药一次就花了六百多元,法医鉴定费三百五十元,保外就医。临回家前劳教所又要了八十元卫生费。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夜,我与家人都在睡觉,岭东中山派出所的干警陈建华、曹振庄、王彬等三人非法闯入家中,抄家,翻大法书和大法资料,猖狂已极,再一次把我们母子俩送进看守所。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交了一百五十元的伙食费。
我母亲再次被劳教三年,因身体不合格而返回看守所,岭东公安局不让放人,她又在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了七十三天。我们一共被罚款勒索一万零四百八十余元,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至二零一一年间,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岭东矿保卫科和荣工队每逢所谓敏感日就到家中骚扰,给我们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一直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我母亲饱受牢狱之苦,多次犯高血压,一次比一次重,身体极度虚弱,多次住院治疗,但身体仍是每况愈下,最终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含冤离世。
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是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所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3/母亲被迫害致死-黑龙江原警察刘洪彬控告江泽民-312942.html
尤淑琴(You,Shuqin),女 ,69岁,尤淑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大法弟子,住岭东中山区19委14组。尤淑琴在修炼前身体多病,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病全好了。四年中尤淑琴四次被抓,两次被劳教,每次都因身体被迫害得不行了,才得以保外就医。在经济、精神、身体的三重迫害下,尤淑琴于2011年7月5日含冤离世。
1999年10月,尤淑琴第一次進京上访,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岭东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到她家中索要3000元去北京领人,她家人借了2000元交给他们。中山办事处的田园和杨淑琴進京接人。尤淑琴和她儿子刘洪彬被拘留一个月,看守所收去600元,公安机关要保证金3000元,不交就不放人。
2000年5月9日,尤淑琴再次進京证实法,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由岭东矿保卫科李国臣,矿组织部赵明利两人進京接回关在公安处拘留所15天。岭东荣工队扣压尤淑琴劳保工资1900元。
2000年12月,尤淑琴第三次進京证实法,被岭东公安分局张守仁接回关入看守所并判劳教。岭东矿党委书记苏贵章扣去她老伴工资1500元,停发劳保工资。尤淑琴家中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儿子,要住院吃药。尤淑琴的老伴没办法就找他们要吃饭钱,他们叫她家每月交100元,共交了三个月300元。尤淑琴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关押了七个月因犯高血压病,买药一次就花了600多元,法医鉴定费350元保外就医。临走时劳教所又要了80元钱说是卫生费。
2003年5月3日夜,尤淑琴的家人都在睡觉,岭东中山派出所的干警曹振庄,王彬等三人闯入家中,抄家翻书和大法资料,猖狂已极,把尤淑琴母子俩送進看守所。刘洪彬被拘留15天,交了150元的伙食费。尤淑琴再次被劳教三年。因身体不合格而返回看守所,岭东公安局不让放人,她又在看守所呆了73天。她的儿子原是派出所的干警,因为坚持修炼而被迫辞职出去打工,她一共被罚款勒索了10480余元,导致她家生活贫困,遭受巨大的损失。
恶警王彬经常以各种借口恐吓尤淑琴、干扰破坏其家庭,在经济、精神、身体的三重迫害下,尤淑琴于2011年7月5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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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7: 尤淑琴,女,61岁,住岭东中山区19委14组。修炼前她身体多病,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病全好了。这几年中她四次被抓,两次被判劳教,每次都因身体被迫害得不行了,才得以保外就医。
99年10月,她第一次进京上访,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岭东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到她家中索要3000元去北京领人,她家人借了2000元交给他们。中山办事处的田园和杨淑琴进京接人。她和她儿子刘洪彬被拘留一个月,看守所收去600元,公安机关要保证金3000元,不交就不放人。
2000年5月,她再次进京证实法,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由岭东矿保卫科李国臣,矿组织部赵明利两人进京接回关在公安处拘留所15天。岭东荣工队扣压她劳保工资1900元。
2000年12月,她第三次进京证实法,被岭东公安分局张守仁接回关入看守所并判劳教。岭东矿党委书记苏贵章扣去她老伴工资1500元,停发劳保工资。她家中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儿子,要住院吃药。她老伴没办法就找他们要吃饭钱。他们叫她家每月交100元,共交了三个月300元。她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关押了七个月因犯高血压病,买药一次就花了600多元,法医监定费350元保外就医。临走时劳教所又要了80元钱说是卫生费。
2003年5月3日夜,她家人都在睡觉,岭东中山派出所的干警曹振庄,王彬等三人闯入家中,抄家翻书和大法资料,猖狂已极,把她们母子俩送进看守所。刘洪彬被拘留15天,交了150元的伙食费。尤淑琴再次被劳教三年。因身体不合格而返回看守所,岭东公安局不让放人,她又在看守所呆了73天。她的儿子原是派出所的干警因为坚持修炼而被迫辞职出去打工,她一共被罚款勒索了10480馀元导致她家生活贫困,遭受巨大的损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94.html
2002-10-18: 黑龙江双鸭山市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尤淑芹 女 60岁 住址:岭东区19委
1999年11月,上北京去上访,后被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大约一个月。交伙食费300元。中山办事处书记田员,杨主任以接人为借口勒索2000元。
2000年5 月9日,上北京上访,被送回关押在双鸭山矿务局拘留所半个月 。
2000年12 月,进京上访后,2001年1月5日送劳教所,关押了7个月。
2002年5月3日,双鸭山岭东中山派出所王宾、曹振庄等人非法将我送入双鸭山市看守所关押了73天。
1999年岭东分局扣押我和儿子6000元,我儿子的3000元返回,我的至今还没有还给我。
恶警:王宾 男 单位:岭东南山派出所 职务:片警
经常以各种借口干扰破坏家庭。恐吓迫害我。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27/2803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8/38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