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8: (1)潍坊硝铵厂职工马春英,99年7.20后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恶警劫持到潍坊驻京办事处,后被硝铵厂领导和符山派出所接回后送往拘留所。符山派出所勒索家人3000元钱,不给开收据。销铵厂扣罚1000多元并开除厂籍一年半,只给生活费,经济损失约一万五千元,拘留所向家人索要生活费600多元。
2001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北京西城拘留所勒索300元钱,被驻京办事处敲诈2050元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8/73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