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县法轮功学员郑学琼因坚持信仰屡遭大足县610恶警与居委的负责人迫害,含冤离开人世 |
2004-10-28: 重庆市大足县法轮功学员郑学琼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含冤离开人世。
郑学琼,女,65岁,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中和街居委居民,97年春有缘得法修炼,半边瘫不药而愈,为人真诚、善良,对人忍让、宽容大度,很多人都在她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超常、美好。
99年7月,一场以谎言为基础的惨绝人寰的对法轮大法的迫害铺天盖地而来。郑学琼为了证实大法的清白,于99年10月冒着生命危险去北京上访,被大足县610 的恶警李飞、周继等强逼写不炼功保证,她毫不屈服,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到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她发出强大的正念,不能呆在这里,结果因体检“不过关”,劳教所拒收,又被退回县看守所,被敲诈勒索现金40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5月,郑学琼与同修交流心得体会,被再次非法关進县看守所,由于坚修大法又被恶警周继勒索现金2000元,恶警周继还接受家人500元才放人。
2000年11月,郑学琼在家做家务,又被邪恶之徒绑架到洗脑班,被非法关了半年多,又被勒索现金3600多元才放人。
大足县610恶警与居委的负责人多次对她家進行非法搜查和洗劫,派不法人员监视、骚扰、精神恐吓等,一个因修炼而恢复健康的人,在失去正常炼功环境、身心遭到严重迫害的情况下,慢慢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后来朝阳街派出所和居委的不法人员还伪造“三书”,多次去她家采取威逼利诱、恐吓等非法手段叫已卧床不起的她签字。最后,郑学琼不堪承受这些灭绝人性的迫害,于2004年3月含冤去世,江氏又欠下了一笔血债。
郑学琼只是一千多个被迫害致死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之一,用生命在唤醒世人的良知和正义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真象大白的一天总会到来。
2004-05-07: 郑学琼,女,65岁,龙水镇人,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坚持大法修炼,被非法判劳教1年,送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因体检不合格而被退回,在家一直坚修大法,由于这种高压环境,身体一直出现病业现象,于2004年3月含冤而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7/74062.html
2002-04-06: 重庆大足县恶警绑架、凌虐、勒索大法弟子的事实
二OOO年四月初八这天,大足县公安局一科首恶之徒李飞、周纪一伙非法将刘洪菊、唐静、唐大玉、郑学琼、候藻英、蒋昌武、曾贤金、蒋中良、易廷中、苏士杰、李开祥、胡玉坤、李良端、赵宗禄、郑学刚、陈清兵、于兆海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绑架至龙岗镇供销社招待所,第二天转至拘留所、看守所。关押时间三十五天左右。在这期间,公安一科恶警伙同拘留所狱卒对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修炼者采用了不让吃饭、罚跪(强迫赵宗禄、郑学刚跪二个多小时之久),强迫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并向这些修炼者的家人索要保证金(每人3500─4500元不等),并暗示家人行贿(以送劳教相威胁)。以莫须有的罪名送刘洪菊、唐静、郑学琼、李开祥劳教一年,连郑学琼这样6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因郑学琼体检不合格被放回。这次非法所得十几万元用于买小车。有良知的检察院干部心里明白这些人根本就没有罪。在这次关押中,许多人的体重减轻了十几斤,步履艰难。...12月14日晚12点钟,政法委、公安一科伙同各派出所将曾贤金、蒋昌武、史定富、郑学琼、李开祥、张长久、邓尚元、陈小宁、陈国康等大法弟子绑架至龙岗镇供销社招待所强行洗脑,非法关押5个月之久,过年也不准他们回家与亲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