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1: 湖南新晃县六一零、国安恶徒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犯罪事实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湖南怀化新晃县邪党政法委姚本友、杨清林、国安姚本鑫,恶警吴祖坤、“六一零”曾竹青、李新民等人追随邪党,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一人(杨秀铭),非法判劳教二十九人次,其中包括杨秀铭、甘桥英、罗菊凤、胡芳锦、杨发秀、申金莲、尹桂英、伍运娣、杨冬月、刘玉红、龙芝兰、罗菊云、姚翠萍、菜伟丽、张××、徐贵生、徐付八、田松梅、姚艳妃、胡林宏、杨先见,多者三次劳教,少者一次;非法拘留一百四十余人。
据不完全统计,邪党政法委、“六一零”不法人员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十五万余元、勒索扣留伙食费近万元,没现金的就非法抄家、抄走电视机、录音机、炼功带、大法书、家具、木材、耕牛、肥猪、稻谷、鸭子等物品财产,都无任何收款收据。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怀化新晃县民政局职工、法轮功学员杨秀铭因表示坚持修炼,说一个“炼”字,被当时邪党政法委书记姚本友(现调县人大主任)、政保股股长吴祖坤(现已退休)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一百五十元。吴祖坤还带着七、八个公安闯进杨秀铭家非法抄家,翻箱倒柜,抄走一本大法书《洪吟》,并在新晃县电视台将杨秀铭抹黑作反面宣传。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杨秀铭因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姚本友、吴祖坤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吴祖坤、原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勒索家属五千元现金,实得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大年三十,杨秀铭在当地证实法,被恶人姚本友、吴祖坤非法判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放回家,工资从九九年十月扣至二零零二年五月。
二零零三年八月三日,新晃县“六一零”李新民、国安恶警姚本鑫等四人伙同贵州玉屏县国安恶警李东平、远建平,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杨秀铭非法抓捕,并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将他劫持到贵州省都匀市监狱关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不法人员非法开除杨秀铭公职,工资从八月份停发。
自杨秀铭被劫持到贵州省都匀市监狱后,家属去监狱两次探望都不准接见。杨秀铭的双腿在未送走之前就有些不太方便了,现不知情况怎样,没有任何音讯,亲人特别是八十多岁的母亲很担心,每天都在流泪。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有条件的请帮助了解一下杨秀铭的情况。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45884.html
2004-05-04: 罗菊云4年4次被拘留,一次送劳教。
2000年2月,罗菊云参与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每天交伙食费10元。期满被以杨再昆为首的十几人押送回家,他们气势汹汹地对她及她的家人说:“要罚款4000元,不然就抄家,抬东西走!”最后被勒索了3000元现金。回家5天后,她在睡觉,被两名恶警敲门叫醒,说是有点事,把她骗到公安局。当她问:“什么事找我?”时,恶警说:“因为你扰乱社会治安。”她说:“我睡觉被你们叫醒,谁搅乱谁呀?”结果,她还是就这么荒唐的再次被非法拘留了15天。同年7月的一天晚上,她和一位朋友在街上散步,被吴祖坤和曾竹青以问一下情况为由骗去无理关押15天。
2001年6月29日晚,她在剧院看戏,被欧芝丽、吴继昆等一伙8人强行推上警车,送到拘留所(当晚被抓的大法弟子有10多名)经搜身后被关进一间只有几平方米的小号里,不让睡觉、不让洗澡。第二天就与昨晚被抓的同修一起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连续6天不给水喝,不给水洗漱(南方炎热的7月天,其残酷程度可想而知。)7月8日,看守所恶警王某叫来两个班的武警30余人,用新的棕绳,将10多名大法弟子反绑着双手,押上刑车,送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路上,不给水喝,不给饭吃。到劳教所,罗菊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劳教所怕她死在那里,不敢收。可以杨建军、姚本新为首的610恶警将她拖回新晃仍然关进看守所,强迫她家人交了5000元保证金(无收据)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