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1: 2000年农历正月,山丹乡山丹村孙建明、仙小军和贺家店村黄元义因不堪忍受公安骚扰,进京上访,被杨吉顺和王勇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拘留15天,其中黄元义15天满释放后,又被武山县公安局伙同陇西县公安局抄家,把电视机和收录机没收(后经多次交涉才要回),并再次把黄元义拘留15天。在拘留所里,所长刘双保(后降职),管教温如意等唆使毒犯多次殴打他们,并强迫他们家人给里面送钱送物。毒犯扬言,如果家人不多送钱来,就将他们“废掉”。有一天,管教喝令大家训练。几分钟后,戒毒人员解散休息,只留法轮功学员训练。牢头借口“动作不标准”,劈头盖脸乱打,前胸后背用肘狠命地撞,撞一下半天缓不过气来。折磨了一天,晚上回狱房后,牢头对他们说:“别怪我心狠手辣,你们知道为什么要训练吗?你们没有看见管教们整天醉生梦死的样,享用的高档香烟,好茶叶和冰糖哪里来的?全是我们孝敬的。有的管教把全家老小的衣服都拿来让我们洗,肥皂、洗衣粉哪样不要钱?外面两块钱的洗衣粉,戒毒所里要花五块钱。管教爷们隔几天还要好酒好烟好肉,狱里面难兄难弟也要抽烟喝茶,开销很大,你们家人送来的钱早花光了,没有孝敬的东西,管教才让训练整人的,明天捎信让家人多送点钱进来,不然比今天更惨!”粗略统计,15天中拘留所收取他们每人“公寓费”100元,伙食费150元,其中黄元义被收取两次,加上毒犯勒索500多元,共计1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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