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2:刘淑云 女 66岁 住集贤县计委住宅楼
2000年2月7日去北京上访,途经沈阳时在火车上被劫持,被当地接回后非法关押两个月。在这期间每天两顿饭,早饭:玉米面窝头;晚饭:大碴粥,冻白菜汤。常有苍蝇和昆虫在汤里出现。每天十元伙食费。每天只准出去两次放风,其余时间大小便全在室内马桶便,过着非人的生活。最后她家人给了治安科长张景良(此人已退休两年了)2000元钱,她才被释放。
2000年11月中旬去北京证实法,在哈尔滨火车站上车,只走出一站地,因没有身份证被收容在哈尔滨市铁路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16天。在此期间不说姓名,地址。由白科长,王科长非法提审。为了早日闯出魔窟绝食抗议迫害,先后被灌食三次。灌食时由四、五个人强制按住胳膊和腿,用钳子撬开嘴强行灌食。最后交1000元才被释放。
2002年11月初,她被迫流离失所。她家人在给她邮寄衣物和大法资料时,被当地火车站派出所非法关押7小时,最后罚款5000元,方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