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2:张俊峰 男 41岁 住安帮乡兴东村
在2000年12月26日去北京证实法的火车上,由省政府派来的两个特务和乘警强迫乘客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他不骂就被带走,关在哈尔滨铁路派出所一夜。次日他和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途中有两位女法轮功学员走脱)被双市驻哈办事处宋处长带到办事处。宋处长在派出所接五位法轮功学员时,分别向每人索要200元,借口给派出所。事实上宋只给派出所100元。他在办事处被关三天后被安帮乡政法委的马国强和金X接回。宋处长又向马国强要了300元。马国强则把马本人与村长私自包张俊峰土地的1500元拿出说钱归马支配,逼张俊峰签字,造成他经济损失6000元至7000元。马把他交到安帮派出所,并给派出所指导员200元。然后他被关进看守所64天。派出所王长安又从他家逼要500元保证金。看守所又索要600元伙食费。
2002年秋,他在家中睡觉时被姜警长非法搜查他的住宅,并把他绑架到派出所又拘留15天。索要50元伙食费(要150元,他没有钱打了一张100元的欠条)两次拘留都没有拘留证,两次搜查都没有搜查证。
在安帮乡蒋向军的指使下由马国强实施,把张俊峰的责任田一垧地非法承包出去。当年产量5000斤至6000斤,1.24元/斤。而且两年的土地一年包出。比如说他应分0.6亩土地,包出两年他只剩0.2亩。
2002-09-11: 张俊峰,男,40岁,住址:双鸭山市安帮乡兴东村
2000年12月22日进京护法,在车上便衣让每一位乘客骂老师,由于我不骂被绑架,在车里被看管半夜,交到哈尔滨铁路派出所,被双鸭山市驻哈办事处处长宋某等将我关押两天半,铁路派出所勒索金额200元。
安帮乡党委副书记马国强去带人,三天没给我吃饭,坐了三天,宋处长还说照顾我们要三百元钱伙食费。马国强拿出一纸合同逼着签字,内容是:将我的土地(半亩)转让给他人2年,索得人民币1500元归他所有。然后将我送到安帮派出所,马国强给指导员200元,被所长抢去揣进自己兜里,就将我送进看守所,勒索人民币640元,每天十元钱,安帮派出所所长王长安又逼我父亲要500元钱,说是保证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1/36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