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1:强迫炼法轮功的人放弃信仰真善忍的权利,逼他们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不写就开除公职、停发工资退休金、劳教、判刑。请问你们有什么权力管人的思想信仰?谁给你们的权力?
更有甚者,4月17日你们又动用警力,强行绑架法轮功修炼者刘爱华和刘桂荣,非法关押至今,并指使恶警德少臣、朱大成等人对至少5名法轮功学员抄家。在刘桂荣家抄家时,强行拿走现金1200元;70多岁的陈老太太带着一个残疾儿子艰难度日,你们连她都不肯放过,抄家时强行拿走母子二人生活费1500元,后经老人据理力争才勉强退还500元。你们问一问自己的良心,这是你们这样做的不觉得问心有愧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600.html
2004-04-27:2002年11月4日,正当中央即将召开十六大之际,内蒙古牙克石市坚持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遭到绑架。主谋策划实施绑架的有关人员有市委副书记吕铁志,政法委书记谢文忠,610办公室主任袁绍刚、副主任张清林,教育局的教师610办公室的帮凶董权,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李群、李月忠、张士亮等人。
当天晚上7点,秘密抓捕、绑架劫持行动开始。这些大法弟子,有的还在单位上班,有的正在家中做饭,同时被劫持到位于东二道街的电力宾馆,被非法关押入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其实就是罪恶的“洗脑班”。
被非法绑架劫持的大法弟子有第一中学的教师格日乐、市委体改办的裴新民、百货大楼的周淑华、环卫局的刘明英、蔬菜公司退休职工刘桂荣、居住在第一办事处的张丽香、王秀杰、第二办事处的张丽梅、第五办事处的金凤云、图里河的李艳玲。
参与迫害这些大法弟子的人员对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所在单位施压,在各单位财政都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不敢违抗上级命令,迫于无奈伙同他们把自己的职工送洗脑班,并拿出5000元钱做为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及单位陪教人员的住宿伙食费用。
在洗脑班里,每个房间三个人由公安局的一名公安干警,一名大法弟子所在单位的帮教人员共同看管一名大法弟子,吃饭、睡觉、上厕所他们都跟着,寸步不离,不允许大法弟子之间交谈,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强迫大法弟子看诽谤大法的录像片,市委宣传部的李保成上诽谤大法的课,610办公室的帮凶董权极力讨好上司和610办公室的人,极力诽谤法轮大法,强迫大法弟子洗脑,写“保证书”等等,诽谤大法、说假话骗人。
这些610不法人员及警察对大法弟子施行暴力、酷刑,以劳教、判刑作威胁。它们的手段卑鄙无耻,强迫大法弟子所在单位出钱,出工作人员陪同洗脑,由警察看管的洗脑班是一个变相的看守所,以洗脑班的名义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法人员们把大法弟子关在这里不让回家,还说大法弟子不要家了、不要亲人和孩子等。
不法人员们为了达到洗脑目的,以各种利益相威胁大法弟子所在单位的领导、陪教人员、和公安人员,挑起他们对大法弟子及大法的仇恨,威胁他们这些人就都得陪着等等,还随意地给大法弟子扣上“反党”、“反社会”、“跟共产党斗”等大帽子。
洗脑班,实际上完全是非法拘禁,迫害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无辜好人,强迫其放弃信仰,是对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权利的公然践踏。这就是所谓“春风化雨”的“法制学习班”的真实内幕
2004-04-26:牙克石林业610办2004年4月初给下属各单位和中小学校下达文件要求各单位买红布,让单位职工和学生签名,诬蔑大法。
4月17日,两名大法弟子刘爱华、刘桂荣被绑架,现关押在林业公安局看守所。并且不法人员到多名大法弟子家中骚扰,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