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0: 2004年4月7日上午10点多,湖北武汉市新洲区旧街派出所陈普明、程即元、陈林四和一不知姓名者共四个警察来到大法弟子林维忠、张喜莲(夫妻同修)家中。大法弟子向他们讲法轮功真象,过一会儿,不知姓名的这个警察打手机。林维忠后离开了。接着就来了戴××(旧街610头目)、石耀南等三人,其中一人对张喜莲说:“你家生意好啊!”女大法弟子向他们讲自己炼法轮功受益很多,以前得多种病,有点钱就治病,炼功后身体好了,才把生意做好了,自己又不打牌,勤劳持家。
11点多,这些警察叫这个大法弟子去签个字,她不去,几个人就来拉她。邻居看不过去,就对警察说:“她人好啊,没跟人红过脸。”可是这些恶警还是把她抬上了警车,任凭张喜莲怎么挣扎,这些警察都不理。为了完成他们的“绑架办洗脑班的指标”而丧心病狂,青天白日,大街上公开绑架,置法律、道义而不顾。
在这个绑架过程中,一个警察说:“大人不在家,捉他的伢!”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理呀?这些警察的此类行为已构成了:1、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51条)2、此类行为符合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搜查罪,3、此类行为符合刑法第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