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5: 徐春玲,女,32岁,原籍浙江省杭州市,原是浙江省桥司监狱警察,2000年2月单位以她修炼法轮大法为由开除公职。2000年3月徐春玲来南宁打工。
2001年6月14日,徐春玲和同修到南宁市永新广场炼功被恶警抓捕,并抄她的住处,抄走大法书籍一批,法轮大法真相资料一批。南宁市人民政府劳动教育委员会以“干扰社会秩序”为由,于2001年6月14日将她送劳动教养所劳教,时间为1年零6个月。劳动教养决定书字号为“南劳[2001]第927号”。
2004年3月29日徐春玲再次被恶警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