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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世宏(邸士洪)(妻于秀英)
黑龙江七台河市大法学员邸士洪,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黑龙江牡丹江市监狱
男, 33
出生时间: 1972-01-04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区太和村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四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4-11
案例分类: 农村人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家庭关系被影响/破裂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受迫害程度:酷刑
家庭成员: 其它亲戚: 于秀英(夫邸士洪)
祖辈亲人: 狄世宏(邸士洪)(妻于秀英)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七台河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08-02:大法学员邸士洪,男,出生于1972年1月4日,住在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区太和村,得法后处处按照大法的真、善、忍去做,由于他们夫妻都修炼,在村里都得到好评。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由于嫉妒而迫害法轮功,他抱着对政府的信任,1999年11月17日,2000年7月6日进京上访先后两次被七台河市新兴分局治安拘留15日。于2003年在油厂干活时,被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安局绑架,连油房主也被绑架进行迫害。后被

2005-08-02: 大法学员邸士洪,男,出生于1972年1月4日,住在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区太和村,得法后处处按照大法的真、善、忍去做,由于他们夫妻都修炼,在村里都得到好评。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由于嫉妒而迫害法轮功,他抱着对政府的信任,1999年11月17日,2000年7月6日进京上访先后两次被七台河市新兴分局治安拘留15日。于2003年在油厂干活时,被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安局绑架,连油房主也被绑架进行迫害。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黑龙江牡丹江市监狱),妻子于秀英同时也被绑架一起受迫害,现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邸士洪的母现70多岁,无生活来源,也无力照顾年幼的孩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2/107582.html

2005-04-30:我叫于秀英,今年33岁,家住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镇太和村,现在还被非法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我丈夫邸士洪今年35岁,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各种迫害。 1、无故被绑架 1999年11月初,我和丈夫在家被红旗派出所片警王大伟和几个干警强行拉上警车,送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每人被勒索200元钱才被放回。同年11月27日我又被武装部干

2005-04-30: 我叫于秀英,今年33岁,家住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镇太和村,现在还被非法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我丈夫邸士洪今年35岁,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各种迫害。

1、无故被绑架

1999年11月初,我和丈夫在家被红旗派出所片警王大伟和几个干警强行拉上警车,送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每人被勒索200元钱才被放回。同年11月27日我又被武装部干警强行带到红旗派出所,被所长戈方敏送入第二看守所,直到2000年5月9日因我绝食生命危在旦夕才被无条件释放(由红旗派出所所长戈方敏亲自接回)。

2、只因说真话惨遭迫害

2000年5月6月末,我和我丈夫带着5岁的女儿去北京信访办说句真话,又被强行押送回来。我丈夫被红旗所所长戈方敏、王福增(现已调到市公安局工作)打了,除了拳脚相加还用电棍,我当时因绝食已5天幸免挨打,把我女儿吓得哭个不停。我当时和派出所干警讲道理:我们去北京是合法的,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所长及干警根本不听,强行往警车上拉,我不上并用生命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我没有罪。”干警使劲揪我的头发,把我抛向车内。我昏昏沉沉被强制送到第二看守所,看守所的周管教见此情景不想收我,派出所干警就强迫我丈夫按手印,负责我的生命安全,他们迫害我却让我丈夫负责我的生命安全,这和地痞无赖有什么区别?

在这种无理的对待下,我们用绝食来抗议,看守所所长任忠良破口大骂我近一个小时,都是低级下流的话,简直不堪入耳,比流氓还流氓。在我绝食的第17天在我弟弟和红旗镇书记的担保下,把我送回家。

我回家就吃饭了,在家呆的第四天,红旗所戈所长、王所长又强行把我劫持到二看所,不几天就被送到佳木斯劳教所劳教一年。由于高压下没能承受住,昧着良心说和做了一些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干的事,被提前七个月释放,回到家里我一直活在悔恨自责当中,觉得背叛师父、背叛大法不配当大法弟子。但不管形势怎么变化,大法的法理已经深深在我内心深处扎了根。几年的真修实践中我们受益无穷,放下“大法”就等于放弃我的生命一样。于是又从新学法炼功,倍感珍贵,倍加珍惜。

3、被迫害得家破夫散

2002年1月份,同修丛战春来看我丈夫,他和我丈夫是2000年被抓进看守所时认识的,当时,我丈夫去同学家了,同学叫姜春东,刚出院不久在医院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病,想学大法。我丈夫就把《转法轮》给他送去了,有时和他一起学法,并鼓励他。姜春东学进去了,而且病情逐渐好转。于是我把丛战春送到姜春东家去,他们交谈起来,丛战春是中医大夫,就谈起了中医。大约有半个小时,红旗所的片警王大伟和几个干警就进屋了,说我们集会,要带人。后来我们大家和他们说明情况,他们有的停了手。有一个干警主张抄家,姜春东不让了:“你们凭什么翻啊?这是我家啊,你们这不是执法犯法吗?跟抢匪有什么区别?”可他们不容说话强行开始抄家。

他们找到了一本《转法轮》,就打手机让派出所所长戈方敏带着一群打手(据说是巡警大队的人),把我丈夫、丛战春、庞士兴(家住附近的同修)都给打了。我丈夫他们不上车,跟所长讲道理。此时村长孙加发治保主任董云山也在场,戈所长不听,一声令下:“带走!”巡警大队的人就把他们三个人抬上车,还要带我,把六岁的女儿吓得哇哇大哭,嘴里还说:“警察叔叔不打好人,我爸妈都是好人,不能带走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罪恶滔天!”村长和治保主任不让他们带我,姜春东家的左邻右舍都在看着警察的这种恶行。有的在偷偷骂他们,但敢怒不敢言。就这样我丈夫他们被带走了,押在第二看守所。

家里只剩下六十多岁的婆母,年仅六岁的孩子。面对这一老一小,我有些承受不住了。生活来源怎么办?三间大砖瓦房就我们三个人,我丈夫不在家仿佛失去了顶梁柱一样。晚上有点什么动静,我就担心,怕吓着孩子和老人。婆母总是偷偷的流泪,我怕婆母上火,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但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在我丈夫被抓走的第二个月里,晚上近十点,孩子已熟睡,我和婆母都翻来覆去睡不着,只听一声巨响,一块砖头从婆母的后窗射进来,差点砸在婆母的头上,碎玻璃片都落到了被子上。我想冲出去看,婆母让我抱紧孩子不动,婆母把我稳住后,说去厨房看看,谁料到她老人家刚出去,就被坏人打倒在地,差点被掐死。我拿着铁锹冲了出去,坏人已逃走,我把婆母扶回屋里,面对眼前的一切,泪流不止。

现在人道德败坏,落井下石,如果人人都学习大法,从内心向善,哪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事实是做好人被抓,坏人逍遥法外,真是黑白颠倒,赵高指鹿为马的重演。这一切都是错抓错判造成的。我报警了,红旗所的王所长(新上任的)带着几个干警到我家看完现场说道:“把玻璃碎片扫干净,把窗户堵上,晚上精神点,让村里巡逻的多走几遍。”简直都出人命的事,堂堂所长,在百姓心中都把他们看做保家卫国的依靠,说的那几句话,像开玩笑一样,根本没把百姓的生命安全当回事,我对王所长说:“把我丈夫放回来吧,这才能解决根本问题。他只为做一个好人,你们这样无期关押,难道良心不受到谴责吗?我今天是学大法了,如果不是这样,面对眼前的一切我也会被逼得活不下去了,你关一个人,却牵扯着我们三个人的命啊!三个人的生活靠我一个人在菜园子打工每天八元钱的收入撑着,晚上还得在惊恐中度过,我们能熬多久?你们能不能良心发现?好好想一想我们三个人该如何活下去?”王所长说那你找市局吧。

于是我找到了市局的张和平局长,说明情况后,他让我回去找派出所写一份证明材料交上去再说。他们就这样推来推去一直没有解决。后来我丈夫知道家里的情况,担心我们活不下去,就昧着良心按照他们的要求说了假话,签了字,被放回家。回家后他失声痛哭,背叛师父和大法简直象失去了生命一样痛苦。婆母见儿子回来了,露出了笑容,仿佛看到了光明,又有活下去的勇气。我俩除了保障生活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让世人明白真相中,只有揭穿谎言、假象人们才会有幸福的日子,否则会很危险的。

4、被实施灭绝人性的酷刑

2003年3月4日张和平局长带着近10辆警车把我绑架,交给了610专案组。同年4月,我丈夫也被劫持,610专案组的负责人把我腰部打伤,让我供出同修,不说就打,刑讯逼供,我问他们叫什么名字,他们不告诉,就说是610专案组的。当我被送到一看守所下警车时,是由看守所旁卖货的贾大爷把我背进号里的。在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下,我无法咽下一口饭,我绝食绝水12天,在我绝食的第六天,郭所长和我谈话,让我吃饭。我和他讲了很多真相。他走后,进来6、7个管教,给我背铐在椅上,把啤酒瓶底打掉,强行把啤酒瓶嘴插到我的嗓子处,然后往瓶里灌奶粉,奶粉从鼻孔窜出来了,几乎没灌进去。当时有一个管教的手被瓶子扎出血了,于是我被送回号里。当时参与的管教有郑教、于洋、孙义、于教、潘教、吴教(女管教是包女号的,在我最难受的时候她把我推倒在地,还踢了我几脚)。

在我绝食的第八天,他们又给我强行灌食,给我下的鼻胃管竟然是导尿管,从嘴插进去,从鼻子就出来了。因没有灌进去,他们就给我强行打点滴。双手双脚都铐在椅子上,然后红旗镇的书记带几个人把我送进医院强行打点滴,手脚铐在床上。市局杨科长带着七八个人来到医院恐吓我说:“于秀英这次你绝食死了都不会放你的。”于是市局让镇里出钱给我住院,红旗镇书记顶着压力给我拿了400元钱。市局又让镇里给我娘家打电话让我妈来,他们去我家没翻着电话号码本,就从电话里调,终于调出来了。给我母亲打电话说我快要死了,我母亲吓出病了,和我弟弟连夜从唐山赶到七台河。路上滴水未进,嗓子都哑了,市局负责人逼迫我母亲拿钱给我灌食,并恐吓说不拿钱灌食人就完了。这都是我预料中的事,是他们惯用的手段。我想到我小弟刚结婚,家里还欠外债根本没有钱。母亲面对恐吓又担心我,恐怕难以承受。这是我最担心的,在这无奈的思索中,我想到父亲的早逝,母亲所承受的一切,我不想让母亲再为我担心。市局及610负责人对母亲所说的一切都是撒谎和恐吓。我真担心母亲承受不住,所以在未见到母亲之前我答应吃饭了,可吃饭之后又被送回看守所。到看守所后我见到了母亲,她满嘴是泡,老泪纵横,婆母拉着我的手泣不成声,七岁的小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我的心都碎了,难道做好人就这么难吗?

善恶有报是天理,师父大法是最正的!这一切都是暂时的,亲人们所承受的也会得到福报的,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法正人间的那一天总会到来!母亲抱住我说:“不管将来怎么样,我们心里都明白,好好活着,无论怎么难,我们都会等着你们回来!”

我要加倍努力做好证实法的事情,面对审判机关强加的一切我都不承认,无论签字还是按手印、照相我全部拒绝。每次的拒绝都是用他们的打骂做交换。

2003年9月12日(是我绝食绝水的第五天)我们九个大法弟子被强行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2004-04-10: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大法弟子控诉江×× 2003年3-9月,七台河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610倾巢出动,专门抓捕、迫害法轮功。七台河市40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于清海、李凤全、李宝华、李玉琢、王常相、张德辉、黄耀祥、刘阳夕、狄世宏、赵士海、魏丽梅、高嘉波、高桂枝、王玉芹、王秀玲、王秀学、李红霞、于秀英、芦秀芬等被非法判刑;周春棉、刘桂华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抬至家中;狄兰梅、李波被非法劳教。庞士兴

2004-04-10: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大法弟子控诉江××
2003年3-9月,七台河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610倾巢出动,专门抓捕、迫害法轮功。七台河市40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于清海、李凤全、李宝华、李玉琢、王常相、张德辉、黄耀祥、刘阳夕、狄世宏、赵士海、魏丽梅、高嘉波、高桂枝、王玉芹、王秀玲、王秀学、李红霞、于秀英、芦秀芬等被非法判刑;周春棉、刘桂华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抬至家中;狄兰梅、李波被非法劳教。庞士兴被迫害得流离失所,2003年11月8日又被公安诱骗抓捕,判刑3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0/72036.html

2002-02-20:邸士洪、男、31岁、七台河市红旗镇太和村。2000年11月被红旗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所长用皮带电棍打得身体青紫,头、脸部肿大,变形。后被勒索人民币1000元。主要责任人:姜所长、葛方敏。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0/25355.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

2002-02-20: 邸士洪、男、31岁、七台河市红旗镇太和村。2000年11月被红旗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所长用皮带电棍打得身体青紫,头、脸部肿大,变形。后被勒索人民币1000元。主要责任人:姜所长、葛方敏。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0/25355.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7/19509.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4/19465.html)

牡丹江市监狱(尖山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15-12-22: 牡丹江监狱
出入监教育监区监区长 赵喜和 13604832327
出入监教育监区教导员 张大伟 13514589955
出入监教育监区副监区长 李军
出入监教育监区分监区长 慕兵 13945341758
出入监教育监区指导员 张玉伟 13945367530
出入监教育监区狱警员 姜军   13945345281
出入监教育监区狱警员 董军   13836312980
出入监教育监区狱警员 刘庆波 13845349671
出入监教育监区狱警员 柳青   13704533443
出入监教育监区狱警员 梁光   13845308111
出入监教育监区狱警员 王洪波 13845302119
出入监教育监区狱警员 冷峰   13514548939
出入监教育监区干事   钱程刚 15945317088

2015-06-03: 相关人员电话:
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区号(0453)
院领导院长 徐常禄 13845351618 880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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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副院长 王志琨 13845308686 8809929
院领导副院长 张海波 13946343333 8809902
院领导纪检书记 肖伟 13019068897 8809905
院领导院长助理 谢永魁 13845361999
刑庭庭长 钱怡 13845360678 8809926(本案审判长)
刑庭副庭长 孙媛媛 13634635861 8809620(本案法官)
刑庭 赵明杰 13845380081 8809935
刑庭 腾秀云 13946339668
审管办庭长 王伟东 13836360658 8809920
审管办 李坤 18946344441 8809921(本案合议庭)
审管办 张丽 13945383228 8809921
审监庭 吕彦君 13351137377 8809922
审监庭 王泽林 13836302589 880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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